合作协议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地产代理公司。
2.甲方负责收集和承接“信基集团”九江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代理销售。
3.乙方利用强大的媒体、人力资源,协助甲方开展销售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的相关支持。
二、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三、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四、合作范围:
1.广告设计
2.广告投放
3.人员培训
4.风险评估
五.利益分配:
由甲方代理经营的九江“信基广场”房地产项目,经由双方协商,乙方按全案总收入的2‰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及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须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定地:签定地: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