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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合作协议(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19 21:05:20 来源:协议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本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 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就共同出资成立

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协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共同建立和经营(以下称之为新公司)。

第三条 新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条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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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第四条 新公司的所在地为,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经营宗旨、目标、范围

第五条 新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经营公司,采用先进的管理,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 新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四章注册资金、占股比例

第七条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元)。 第八条 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甲方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乙方:乙方以技术出资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第九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出资。 第十条 双方同意,投资方对新公司的全部出资仅用于新公司正常经营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或经公司董事会以特殊决议批准的其它用途,不得用于偿还公司或者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

第五章合作各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新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或者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二)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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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第十二条新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双方签订的《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合作协议;

(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十三条 股东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润分配比例双方另行约定,或按新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四条股东在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组织架构

第十五条 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新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新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重大投资、重要资产的抵押及转让、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有效。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十七条新公司设立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所有股东负责,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双方同意甲方享有2名董事席位,乙方享有1名董事席位。董事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八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第十九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的权利和义务,按《公司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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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新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条董事长、监事的选举,按双方的约定和新公司章程执行。

第七章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二十一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新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债权债务,根据《公司法》和新公司章程进行分配。

第八章协议的修改、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 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本协议双方签署才生效。如须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新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双方协商同意或股东会一致通过,可提前终止协议。

第九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四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合作双方协商决定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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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十六条

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需有关部门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新公司注册成立,组织机构设置及其权责,股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及有关公司的其他规定,由新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发生名称或主体变更,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由该方变更后的权利义务承受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享有相关权利。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新公司留存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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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日

推荐第2篇: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本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日在

签署:

方:

身份证号:

址:

方:

身份证号:

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就共同出资成立

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协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共同建立和经营

(以下称之为新公司)。

第三条

新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条例、法规规定。

第四条

新公司的所在地为

,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

经营宗旨、目标、范围

第五条

新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经营公司,采用先进的管理,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

新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四章

注册资金、占股比例

第七条

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元)。

第八条

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甲方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

乙方:乙方以技术出资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

第九条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出资。

第十条

双方同意,投资方对新公司的全部出资仅用于新公司正常经营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或经公司董事会以特殊决议批准的其它用途,不得用于偿还公司或者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

第五章

合作各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新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或者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二)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新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双方签订的《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合作协议;

(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润分配比例双方另行约定,或按新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四条

股东在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组织架构

第十五条

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新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新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重大投资、重要资产的抵押及转让、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有效。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十七条

新公司设立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所有股东负责,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双方同意甲方享有2名董事席位,乙方享有1名董事席位。董事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第十九条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的权利和义务,按《公司法》和新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条

董事长、监事的选举,按双方的约定和新公司章程执行。

第七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二十一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新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债权债务,根据《公司法》和新公司章程进行分配。

第八章

协议的修改、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条

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本协议双方签署才生效。如须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新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双方协商同意或股东会一致通过,可提前终止协议。

第九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四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合作双方协商决定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十六条

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需有关部门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新公司注册成立,组织机构设置及其权责,股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及有关公司的其他规定,由新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十九条

任何一方发生名称或主体变更,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由该方变更后的权利义务承受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享有相关权利。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新公司留存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签约时间:

乙方:

签约时间:

推荐第3篇:合资公司协议

关于合资成立*****公司的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甲方以国资公司背景为依托,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乙方是****企业,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以及很强的资金实力。丙方掌握了*****技术,该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成熟,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调研,一致同意使***技术产业化,合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为此,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 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

1、合资公司的性质为:

2、公司注册地点在:

公司住所:

3、合资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二、注册资本及认缴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2、甲乙丙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1)甲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或*****技术评估作价**万元投入公司,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奖励给丙方**%)

(2)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

(3)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股权。

(或丙方以乙方奖励的股权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

3、在本协议签定后15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

4、待公司成立后,公司向出资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三、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一、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3、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

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丙特定的权力和义务

甲乙丙各方承诺,在甲方意欲将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发展时,一定给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权的转让

1、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董事会同意。

五、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以技术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投技术投入第三方。

4、禁止技术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禁止技术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公司进行要挟。

6、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董事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六、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将涉及的所有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同规范,并于签定关联交易的合同前将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取得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后方能签定相关合同。董事会在讨论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须回避。

七、董 事 会

1、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甲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 **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

2、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由***委派,副董事长由**公司和**公司各派一名

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

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1)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2)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6、董事会应当确定总经理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八、监 事 会

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丙方推荐*名,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由*方推荐。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由*方推荐。)

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的财务;

(2)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 机关报告;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 列席董事会会议;

(6)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由**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公司、***公司各派一人,甲方委派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2、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臵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4、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十、税务、财务、审计、劳动管理

1、公司按照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2、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财务制度。

4、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内,每月终结十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股东方及各董事。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终结后三十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方股东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需经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5、各股东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派会计事物所审查公司的经营账目及记录。所需费用由各股东方自己负责。

6、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公司集体或分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一、违约责任

1、资金提供方:任何一股东方未按合同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付应缴出资额的5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15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技术提供方: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果任何一方发现技术提供方有违本合同的行为时,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违约方以其所持股本的15%作为违约金赔偿守约方。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各股东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四、其他

1、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增资扩股时,如果甲方股权低于25%时,不能继续使用“中科大”冠名。国家对企业冠高校名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如果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连续连年亏损或三年没有按最低额分红,则注销本公司。

3、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份供办理有关手续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日 年

推荐第4篇:合资公司协议

项目名称:重庆漫阳酒店有限公司签订地点:重庆漫阳酒店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签订时间:资 经 营 协 议 书2011年06月01日

合资经营协议书

为整合资源,优化资产使用功能,规范参与合资经营人的行为,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订立合资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资经营参与人/股东:何永明、苟秀珍、阙忠秀、

二、合资经营企业名称:重庆漫阳酒店有限公司

三、合资经营场所:重庆市北部新区天宫大道100号,华宇北城

中央17号地块5号楼

三、

四、

五、六楼、及大堂,经营面积4280平方米。

四、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娱乐服务、票务代理、旅游、副食

品销售等项目。

五、注册资本金:20万元

六、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七、企业资本金构成及股东份额:股东的构成以华宇北城中央

17号地块5号楼

三、

四、

五、六楼产权证为依据,以面积确立股东份额,股东投入以房产和资本金两部份组成。房产投入部份作为企业经营场所,不计入资本金部份,租用给合资经营企业,资本金投入20万元,以房屋产权面积为依据计算股份,作为各股东份额。具体份额见下表:

八、前期投入费用:前期工程至宾馆营业前投入的装饰、设备、广告宣传、手续办理费用约464万元。由股东按股份比例前期投入,不列入资本金范围。

九、合资经营时间:合资经营的时间暂订10年,即从2010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需继续合伙经营待全体股东同意通过后再续订后续合同。

十、股东会:股东会议为合资经营企业最高权利会议,股东会应选出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职责在章程内明确),股东会议对企业经营决策、经营形式、出资增减、财务管理、盈利分配、经营机构、经营成本费用、企业解散等重大问题进行决议表决。股东意见不一致时以股份作为表决,表决份额超过50%(不含)即为表决通过。

十一、经营机构:经营机构与股东分立,股东可以在经营机构内从事工作,但不能以股东的名义进行指挥、安排、决策。经营机构明确经营负责人,经营负责人的工作对全体股东负责。经营负责人应提出经营方案报股东会通过。通过后的经营方案由经营负责人实施。

十二、股东的增减、出让、收购:随着经营状况变化,股东的股份可增加减少,如增大经营规模,可选择各股东按比例增大投入,也可选择部份股东增大份额的办法,增大份额后各股东份额按相应比例增减,总额仍按100%计算股份。股份可以出让、股份出让应先进行评估,同等条件下首先在股东内转让,再向外转让,新的股东进入应该经过股东会同意,转让手续附在本协议书后交董事会备案,承认转让关系成立。

十三、盈、亏分配:年终经营成果,年终实现利润应提出企业发展基金后再分配,分配比例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出现亏损亦按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十四、合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合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资经营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资人不愿意继续经营

2.合资协议经营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资人决定解散

4.合资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资协议约定的合资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国家法律、法规的重大变化使企业无法经营

合资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程序按下列程序清偿:

1.债权追收

2.职工工资

3.合资企业所欠税款

4.合资企业债务清偿

5.返还合资人出资

6.以上清偿完毕后企业仍有剩余资产的,按合资人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十五、违约责任:本合资企业中的合资人即股东违返本协议应当

依法向其他股东承担经营赔偿责任,执行合资事务的合资人或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资人擅自执行合资企业的事务,给合资企业其他合资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资人签章:

2009年12月5日

推荐第5篇:开发项目合资合作协议

合资合作协议

合资合作人联合委托代表全体合资合作人以的名义参加编号为(土地总用地面积约,建设用地面积约)地块竞拍,并在竞拍成功后联合投资以的名义开发,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方式及股份构成

占股份,首次投入万元(含前期投标报名保证金,下同),第二次投入万元(投入时间在土地竞拍成功后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合作人共同协商确定,下同),第三次投入万元(投入时间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合作人共同协商确定,下同)。

占股份,首次投入万元(同上),第二次投入万元(同上),第三次投入万元(同上)。

占股份,首次投入万元(同上),第二次投入万元(同上),第三次投入万元(同上)。

占股份,首次投入万元(同上),第二次投入万元(同上),第三次投入万元(同上)。

如上述投入资金不足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需继续增加投入则按上述股份比例分摊,由合伙人(或委托代表)共同决定再投资金额和时间,所有合伙人投入的资金必须在合伙人(或委托代表)共同约定的时间起三日内到账并由出纳开具统一单据(首次投资款由代收用于交土地出让金并代开收据,本项目出纳、会计到位后再统一做账)。

二、利润分配

本项目利润和风险均按股份比例分摊,利润根据工程情况分阶段性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和时间由全体合作合伙人(或委托代表)商议决定。

三、项目建设管理

1、本项目正式进场后,设项目负责人一名,由担任,负责该项目的总协调和指挥,并办理相关国土、建设手续,推进项目的正常进行,设现场施工管理员一名,由担任,协助项目负责人管理建设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及技术把关;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其中出纳由担任,会计由担任,负责项目资金收、支及账目管理,并参与项目房产销售服务。所设人员服务时间暂定一年(需对所设人员调整或服务时间延期由合伙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共同另议),除现场食宿统一安排

外,所设人员其余开支均包干在月薪内,具体包干月薪负责人6000元/月,现场施工管理员3600元/月,出纳2000元/月,会计2000元/月。其中,现场施工管理员、出纳、会计每月可凭实际发生的长途客车票报一次回家的往返车费。

2、该项目重大事项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代表)共同研究决定,如有分歧,原则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处理。

3、除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股东外,其余股东(或委托代表)应义务配合为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但因项目服务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由项目上全额报销。

4、本项目原则上每月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全体合资合作人开一次例会,通报项目建设情况及财务情况。

5、本项目原则上不再增减股东或合伙人,特殊情况须由本协议全体股东(或委托代表)同意并签书面补骗钱协议。

四、资金管理

1、该项目首次投入资金用于联合参加土地竞拍,竞拍成功后转为购地款和建设资金,如竞拍不成功三日内退还各合伙人。

2、该项目在土地竞拍成功后除首次投资直接用于转入土地出让金外,其余所有投资款及销售收入必须存入共同监管帐户。

3、所有资金支取必须由合伙人(或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章后实施。

4、预留5万元现金交出纳作日常开支,5000元以内的日常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审签后付出,5000元以上的支出由合伙人(或委托代表)共同审签后支付。

五、销售管理

销售管理由项目负责人牵头,出纳、会计参与,根据需要还可另聘服务人员。销售价格和调整价格须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代表)共同决定后执行(项目负责人对决定的执行价格在销售时每平方米有10元以内的调整权)。

六、违约责任

此协议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如有违约,承担违约金10万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七、此协议一式肆份,股东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共同遵守。

(或委托代表)身份证号码:

(或委托代表)身份证号码:

(或委托代表)身份证号码:

(或委托代表)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推荐第6篇:合资合作房地产开发协议.0120doc

合资合作房地产开发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重庆市

丙方:,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重庆市

鉴于本协议各方有合作房地产开发的意愿和资源,现各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合资合作房地产开发相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暂定,以政府批准为准)

2、项目地址:重庆永川(暂定,以政府批准为准)

3、规划指标:(暂定,以政府批准为准)

二、合作模式

1、本协议签订后, 合作各方共同设立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重庆慧铭置业有限公司或者重庆慧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专门负责合作项目土地招拍挂、报建、施工管理、物业销售、物业服务等房地产开发全部工作。

2、为明确各方投资义务,将合作全过程分为土地取得阶段(以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为目的,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到取得土地证之日为界)和项目建设实施阶段。

3、合作各方以本协议约定进行合作利润分配。

三、各方投资及利润分配

1、土地取得阶段由乙方、丙方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的招拍挂手续,并以项目公司与重庆市永川区国土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由乙方支付全部 1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证取得后,各方按甲方70%、乙方15%、丙方15%获得土地溢价利润。

2、如果甲方继续参与合作房地产开发,甲方、乙方、丙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各自占有项目公司股份比列对合作项目投资,任何一方如果未按股权比列出资的,需向按实出资的合作方承担违约责任,项目开发利润按各方实际出资比列分配。

3、如果甲方在取得土地证后不继续参与合作房地产开发的,甲方除有权分得土地取得阶段的利润外,甲方有权在土地证取得6个月后要求项目公司返还,并从取得土地证之次日起到还清甲方已支付土地款之日止,按月2%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甲方退出开发项目,不享有项目任何经营利益。

四、合作开发其他事宜

合作开发其他事宜在项目建设用地通过招拍挂取得后另行商定。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均需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没有按本协议履行出资和投资义务的,按应出资或者投资时间之次日起到付清之日止按月2%利率支付违约金。

六、附则

1、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各方一致同意提交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乙方:丙方:

时间:2014年月日

推荐第7篇: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3.17) 2[优秀]

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

本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上海浦东签署:

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地: 联系方式:

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地: 联系方式:

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地: 联系方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就共同出资成立上海XX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暂定)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以供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特别说明:甲方是指XXX以及XXX所带领的技术团队。

第二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共同建立和经营上海XX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称之为新公司)。

第三条

新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条例、法规规定。

第四条

新公司的所在地为上海,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 经营宗旨、目标、范围

第五条

新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本着公开、透明、公平的原则经营公司,新公司以客户第

一、员工第

二、股东第三的宗旨,采用先进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在支付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

新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四章注册资金、占股比例

第七条 新公司注册资本为壹仟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甲方以技术形式出资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4,500,000.00元),现金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51%。甲方以及甲方所代持甲方团队股份明细见《附件一》。

乙方: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34%。

丙方: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15%。

第九条合作人的出资:

甲方:甲方应当于2014年3月1日前出资现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缴入新公司指定账户。

乙方:乙方现金分别分三期出资到新公司,第一期应当于3月20日前出资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缴入新公司指定账户,第二期应当于4月20日前出资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缴入新公司指定账户,第三期应当于5月20日前出资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缴入新公司指定账户。

丙方:丙方现金分别分三期出资到新公司,第一期应当于3月20日前出资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缴入新公司指定账户,第二期应当于4月20日前出资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缴入新公司指定账户,第三期应当于5月20日前出资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缴入新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

各方同意,投资方对新公司的全部出资仅用于新公司正常经营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或经公司董事会以特殊决议批准的其它用途,不得用于偿还公司或者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也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和期货交易。

第十一条

各方按所持股权比例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分配公司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五章 合作各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协议各方应按约定的出资金额及形式、时间投入认缴出资,并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各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新公司股东;新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公司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由投资方和公司原股东按本协议确定的股份比例享有。

第十四条

新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第十五条 新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三方签订的《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合作协议;

(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七条协议各方应遵守新公司章程,保守新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将新公司的商业资料泄密给第三方。

第六章组织架构

第十八条

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新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新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重大投资、重要资产的抵押及转让、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有效。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十条

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一条

新公司设立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所有股东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三方同意甲方享有3名董事席位,乙方和丙方各享有1名董事席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三方同意选举XXX先生为董事长。董事会重大事项的决策,需由四名以上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产生效力。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丙方委派。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产生及其权力和义务按《公司法》和新公司章程执行。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四条

新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制。

第二十五条

新公司下设财务行政中心、IT技术部、产品部、市场部、业务部等五个部门。

第二十六条

新公司管理分工由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并报批董事会。

第八章财务 税务 审计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制度办理。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内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审核通过。

第二十八条

新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九条

新公司财务由公司总裁负责,由乙方指派财务总监负责监管公司的财务,财务部门在新公司经营管理团队领导下制定新公司财务制定并报批董事会。

第九章 特殊约定

第三十条

新公司成立后,应当于每两个月向各股东书面报告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股东有权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一条

以下事项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且须获得股东会投票通过: (1)导致公司债务超过100万元的事由; 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本支出; (2)公司购并、重组、控股权变化和出售公司部分或全部资产; (3)公司管理层任免、新的员工股票期权计划;

(4)公司购入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资产或进入非主营业务经营领域;进入任何投机性、套利性业务领域;

(5)以技术入股的原始股东必须承诺全职在公司工作最少五年(由董事会批准的除外)。如属其个人原因在五年任职期间从新公司辞职的(由董事会批准的除外)应按在新公司服务的时间,按比例向公司无偿移交其持的股份。辞职后的股东,如本人是公司董事,,应由董事会决定是否保留其董事席位。以现金入股的股东的股权和股东席位,按法律规定执行,不遵从此条规定。

第十章 增资扩股、股权激励

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新公司股权安全及长远发展,在增资扩股时需引入战略性股东。新公司将来在引入股东增资扩股时,由三方各预留一个推荐新股东席位。新股东的加入必须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和战略投资性股东的定位。

第三十三条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各股东应先按其当期拥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减持,以迎合新的战略性股东加入。日后,任何股东若有出让股权行为,在同等价格下必须优先出让给现有公司股东,由现股东先按股份比例自愿认购。

第三十四条

为保护新公司利益甲、乙、丙三方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任何股东都有权就引入新股东而要求召开股东会,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安排由股东会议决议。

第三十五条

各方同意,为保证甲、乙、丙三方的最大利益及新公司控制权的安全,甲方或乙方或丙方出让的股权,必须优先由甲方或乙方或丙方按其同期持有的股权比例购买。如在公示期仍无股东购买,才可向外界出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第三十六条

各方同意,新公司将来如果出现股权融资行为的,为激励管理层提升企业效益和管治能力,帮助员工从职业规划过渡到事业规划,确保优秀的人才不会流失,各股东一致同意:为非股东的项目执行团队管理层,预留当期企业股权总额的10%,作为期权池让他们优先认购。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为免与公司的核心利益产生冲突,在合作期内,所有股东在职期间内,均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行业,否则将视为严重违约。违约方应即时清退出股东会,并将其当期所有股权的50%无偿出让给公司作为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甲方或乙方或丙方未按本协议依期如数缴纳出资额的,每逾期10日为一个阶梯,违约方应向新公司缴付其应出资额的2%作为违约金,直到出资完毕为止。

第三十九条

由于甲、乙、丙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总额20%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三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新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债权债务,根据合作各方在新公司中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三章 协议的修改、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一条

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本协议各方签署才生效。如须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生效。

第四十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新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或股东会一致通过,可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合作各方协商决定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四条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新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四十五条

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需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

新公司注册成立,组织机构设臵及其权责,股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及有关公司的其他规定,由新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八条

任何一方发生名称或主体变更,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由该方变更后的权利义务承受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享有相关权利。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新公司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方:

签约时间:

方:

签约时间:

方:

签约时间: 年

推荐第8篇:合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人一: (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二: (以下简称乙方)

投资人三:(以下简称丙方)

以上各方合资各方(以下简称“合资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集合各方优势,长期合作,互利互惠,促进共同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回报股东和社会。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等规定,甲乙丙一致同意合资成立湖南广根贸易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资公司的法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和期限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年。

第三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合资各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合资各方的共有财产,由合资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合资公司的投资金额具体为:

甲方以自然人身份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自然人身份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自然人身份出资 ,占注册资本的%。

第五条 事务执行

1.合资各方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合资各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

限于:

(1)在项目注册形式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注册形式发起人的

权利和义务 ;

(2)在项目注册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为项目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

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资各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

民事责任,由合资各方承担;

4.合资各方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

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资各方共同决定。

5.共同投资事务除下列事项需全体合资各方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务由三分之

二合资各方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

执行人。

6.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合资各方损失

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比例分配如下:

甲、乙、丙三方需于损失实际发生之日起或知道损失发生之日起五日内按上

述比例将款项支付到公司账户内,若有一方违反本约定逾期不予支付的,守约方

有权从违约方投资参股的项目中直接划拨支付或提请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7.若因甲方故意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则由甲方按公司损失总

额全部承担赔偿责任,情节恶劣的,依据法律规定处理。

第六条 投资的转让

1.合资各方向合资各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合资各方同意;

2.合资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合资各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资各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合资各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合资各方在注册形式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约定注册形式成立后,任一合资各方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约定注册形式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资公司存续期间,五方一致同意,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合资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守约方将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为公司章程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3.本合同书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在合资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 _月__ _日

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推荐第9篇:合资合作合同

合资合作经营装饰公司合同

甲方:张敏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成善军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出资、合作经营公司,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二、投资者出资数额及股权。

1、甲方出资元。其中有效资产(见附表)元,现金元。(有效资产是什么意思?一般就直接写不动产、机器、车辆、设备、技术等等,折合人民币多少元。如果是其他非现金资产出资的话,在工商局办理变更股东股权的手续时,可能会要求进行评估。)

2、乙方出资元。其中有效资产(见附表)元,现金元。

3、总投资额元。其中有效资产元,现金元。

4、甲方拥有公司51%的股权,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乙方拥有公司49%的股权。

(特别说明:一般而言,投资额和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不一样的概念,投资额可以大于或者等于注册资本。股权一般就是各人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出资比例,是各方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如分配、增资等等享有的份额。

在这里没有写清楚,投资额和注册资本的关系。是否全部的投资额都转为注册资本,还是只有一部分投资额转为注册资本,其他的成为公司的资本公积?)

甲乙双方需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将出资额的%支付到公司账户

上,天内将剩余的出资额全部支付完毕。违约方逾期一天受罚

元,罚金归公司所有,但不可抵作股本。

公司账户为:银行,账号:

三、投资者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 1 -

1、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监管计划实施,审批财务帐据及决算。

2、商议公司重要岗位及机构设置,授聘、罢免正经理级管理人员。

3、决定公司分立机构、合并、歇业或转让。

4、享有分配红利或修订公司重大事项及法律规定的权利。

(二)、义务

1、以自己的投资为限承担法律规定的有限债务责任及经营亏损风险。

2、依法纳税。

3、如若转让自己拥有的公司股权时,必须先征得其他合伙投资人同意的义务。

五、公司组织及双方责任:

(一)、股东是公司最高权力人,双方须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碰头会。保持良好的沟通

方式及习惯,有利于公司健康平稳发展。公司暂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二)、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任此职位。

(三)、(总经理或者公司?)下设三个部门:业务部、工程部、财务部。

(四)、甲方(股东兼总经理职责)

1、负责公司全面工作,主持发展大计,制定工作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

2、代表公司对内对外事务的处理及授权代表人签署业务合同等。

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计新增岗位及招聘副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4、监管各部门工作和专业技术性指导业务部工作。

5、审核审批财务报表类及单据,准确掌握财务动态,财务审批权限为元,

超限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及时处理和应对突发事件或危

机。

6、与乙方股东互通每项接单意见,承担自己所承接订单款项责任。

7、工资报酬为元/月,从公司账户中支付。

(五)、乙方(一般股东职责)

1、积极配合甲方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维护甲方工作威信和权利。监督甲方执行公司

职务的行为。

2、参加拓展业务及监管工程部工作。

3、主动协助甲方及时化解危机状况和处理突发事件。

4、密切关注和监管各生产环节的成本变化动态,堵漏洞,保效益义不容辞。检查公司

财务。

5、承担自己对外接单的款项责任。

6、行使股东其他方面应有的权利及责任。

7、工资报酬为元/月,从公司账户中支付。

六、财务

1、公司财务按国家会计法及常规财务制度执行,并采用公历年制。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

上一个会计年度。??这样填空是表示会计年度只有一年吗?

2、甲方指派出纳员一名,乙方指派会计一名,另设报表兼职会计一名。出纳员管现金

收付和流水账,并保管两张公司银行卡,其中一张超万元以上的卡密码由甲方会计

管控,需用时由两人同往银行办理。

3、出纳每周一至二次向会计转交所有有效收付凭证。单据须有经办人签名及其他规定

的手续。

4、会计每月分门别类将单据整理入账,且每月10号前将上月的财务实际发生动态编

制表类交予公司股东参阅。所有单据须经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为入账单据凭

证。

5、合作开始生效后的新开工的订单项目为本公司的财务收支项目。新开工订单合同由

公司统一编号。

七、分配

1、公司在盈利年度,对税后利润先提取公积金%,作为公司的发展资本

累积。然后对股东进行分红,分红比例为双方各占50%。上年度未分红的利润可并

入下年度的分红。

2、但上一年度若亏损而未弥补之前不得分红,并由双方各承担亏损风险50%。

3、分红时间:每度第月日左右分配上年度红利。

4、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公积金也可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编入股本或作为股价

增值源。

八、解除合同

在如下情况下:

1、合并或全部资产转让的;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的;

3、股东协商后作出解散特别决议的;

4、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

九、其他

(一)、公司的用工、工资、业务费用及各项制度由公司领导(这里说的不清楚,公司领

导还有谁?不就是甲方或者乙方吗?)另行制定。

(二)、转股或退股及增资的约定;

1、转股: 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

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应当约定一

方转让股权,另一方不同意但也不愿意购买被转让股份应当如何处理的约定,不然以后

可能会因为转让股权引起纠纷。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

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

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如何承担?)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

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 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

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

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股权比例分配,另外

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可要求将其原总

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股权比例再进行分配,另外20%作

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

原总投资.

(3) 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 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

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

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

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三)、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公司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

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四)、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修改或不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行补订协议解决。协商

不成,可向辖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约定不清楚,辖地是指被告住所地还是公司所

在地?)。补充协议均属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力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 双方各执份。公司备案份。

(补充:本合同未约定出资后多长时间内办理完毕公司变更手续?也没有约定,如果工商

部门如果要求出具的股东出资协议的文本与本合同文本发生冲突时,以哪一份为准。另外

需要提醒的是:将来的公司章程需要仔细审核,以保证以本合同相符合,不然,在股东的

权利义务上,如果发生争议,将会以公司章程为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推荐第10篇:合资合作协议书

合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由甲、乙、丙三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服装有限公司,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三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原则,共同经营,签订本协议,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本项目投资总额:是80万元。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资金全部到位。三方出资的数额是:

1.甲方出资额:

出资形式:

占总股本比例:

2.

乙方出资额:

出资形式:

占总股本比例:

3.

丙方出资额:

出资形式:

占总股本比例:

二、股权份额和利润分配和风险责任

1.三方投资合作约定:甲方占股份公司股份50%,乙方占股份公司股份25%,丙方占股份公司股份25%。三方按所占股份承担经营风险和利润。

2.股份公司每年度结算。结算产生利润。三方协商预留后按所占股份进行利益分配。结算产生亏损,也按三方所占股份进行分配承担。

3.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合作经营,由甲方全面负责股份公司营运、财务核算结算、统筹安排公司的工作。主持召开股东会议、研究重大事项。

乙方负责公司生产安排、产品数量、产品质量、产品加工成本和生产时间、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协助丙方做好对外接单加工、对外销售等工作。

丙方主要负责公司对外接单加工、对外销售工作。保证接单加工数量能满足生产需求。协调好客户,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甲乙丙三方必须互相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合作。遇事三方研究作出决策。股份公司每月都有结算。每年度结算一次。

三、合作期内的事

1.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十二年,自2018年7月28日起至2030年6月28止。

2.甲乙丙三方三年内不得退股。如要退股等于放弃,不作赔偿。

3.三年后任何一方退股,提出之日起前三个月公司营运收益不作为赔偿依据,其他按60%补偿。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4.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纠纷的解决

5、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

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5、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各占总投资额的约定投资比例出资。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三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三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第11篇:合作公司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葵花股份公司(非上市)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乙方:法律(薄雾) 性别:男 年龄:××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乙方将发起成立“葵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合作经营,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此协议书,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葵花新材料有限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准。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股东现金出资的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新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

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葵花装饰一体化产品方面,具体如下:

1、主营业务:......

2、兼营业务:......

新公司注册登记时应当以上述约定的经营范围为限。

第三条 新公司出资

1、新公司注册资本为叁佰万元人民币。

2、新公司采取货币形式出资设立,其中甲方出资60万元,占有新公司20%的股权比例;乙方出资240万元,占有新公司80%的股权比例。

3、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甲乙双方应当在15日内共同到银行开设新公司临时帐户,并在新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3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新公司临时帐户,并由验资机构出具相关验资证明。

4、如甲方因资金周转问题,无法按时出资的,可在出资期限内向乙方借款(另签借款合同)作为出资。

5、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限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第四条新公司注册登记

1、甲乙双方同意指定乙方为代表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2、新公司章程应明确写明,双方所占股份比例、出资数额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经营管理权限。

3、在此协议签订三个月以内,如无特殊原因,乙方必须完成新公司的注册,否则所有的授权甲方可以调整或者中止。乙方则应当承担申请设立公司期间而所耗费的费用。

4、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五条股东的权利

1、共同决定公司章程、公司变更登记、公司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一方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一方股东转让股份的,另一方股东有优先部分股权比例的权利,但不得受让该股东全部股权比例。

5、股东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应当享有的相关权利。

第六条股东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新公司的设立活动,任何股东不得以发起设立新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2、应及时提供为办理新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新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3、股东缴纳出资后,不得抽回其股本;

4、新公司成立后三年内,股东不得转让其名下的股份。

5、新公司设立或存续期间一方股东安排第三人入股,必须征得另一方股东的同意。

5、在新公司依法设立后,股东应当根据法律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关的义务和责任;

5、当新公司不能成立时,股东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6、在新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一方股东的过失致使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新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新公司的组织机构

1、新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

2、股东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行使相关职权。

3、新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甲乙双方各推荐一人作为监事。

4、新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财务主管由乙方推荐,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由双方协商推荐。

第八条新公司的经营管理

1、新公司存续期间(包括将来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期间),通过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新公司在葵花装饰类产

品的生产和销售上,有偿使用甲方注册的“葵花”商标(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及在甲方现有的全国的销售网络上销售推广产品,为此,甲方应与注册成立后的新公司签署相关的的协议。

2、在“葵花”商标许可使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品牌在此项目的独家使用资格。

3、在《合作协议书-2》未达成之前,新公司不得使用甲方注册的“葵花”商标以及在甲方现有的全国的销售网络上销售推广产品。

4、甲方推荐的人员主要负责管理新公司对“葵花”商标及甲方现有的销售渠道的使用,乙方推荐的人员主要负责新公司的经营管理。

5、如甲方因资金周转问题,向乙方借款出资,未能按期归还的,则从《合作协议书-2》约定价款抵扣作为还款。

第九条 财务、会计

1、新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新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3、新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新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新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新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新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新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9、新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新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新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此协议签订后,如双方有其他异议,可以协商解决,但双方均不私自违反此协议。

2、本协议任何一方私自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赔偿20万元违约金以及相关的损失。

第十一条 保密

协议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1年。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通过传真或当面送交方式传递。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同意后,双方书面通知发出3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股东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葵花仲裁委员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葵花水民初等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葵花股份公司(非上市)乙方:法律(薄雾)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盖章:签章:日期:日期:

第12篇:公司合作协议

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两方签订:

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签订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立股份公司成立后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经济往来的基本原则,使双方关系有一个总的规范依据,也在于向社会公众和广大股东披露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使股份公司的运作尽快规范化。

第二条 由于集团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主要发起人,拥有生产、生活服务系统和设施;股份公司具有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本协议双方一致认为,双方仍有继续维护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在历史上形成了各方面的交易和服务关系的客观需要。

第三条 本协议所称之交易和服务项目,指第二章中所列举的项目和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历史上形成交易和服务关系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 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所规定的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处理彼此间的关系。

第五条 在本协议规定内容的基础上,双方可就同类交易或服务事项签订单项协议书,在必要时,也可就某一项交易或服务事项的某一次、某一笔或某一时期的具体事项签订具体的、内容较为详细的一次性具体合同。具体合同以单项协议书和一揽子协议书为依据,单项协议书以一揽子协议书为依据。

单项协议书和具体合同的签定不应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批准后才生效。

第六条 供方供应给需方的交易的或提供给需方的服务,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要符合双方协议书或合同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应按需方的要求,数量不足予以补足,质量不符应视不同情况予以修理、更换、重做、重新提供、退货,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 双方交易和服务的质量标准:如双方未明确予以规定,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无国家规定标准的,应按行业一般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按当地一般标准执行。

第八条 双方交易和服务的价格标准:双方可在合法和合理的原则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如双方未明确规定价格,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如无国家价格标准,应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执行。

第九条 交易和服务费用的支付,视不同情况,一般应采取月末、季末或年末结算一次的方法,一些特别的项目,也可以即时结清。

第十条 双方在交易和服务方面所形成关系的期限,原则上是长期的,至少为十年。

但在下列情况下,前款期限可以减少或提前终止:

1.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

2.因个别项目的社会公认的特殊性而必须减少或提前终止;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全部义务不能履行而予以终止;

4.由于一方的绝大部分的项目义务没有履行;

5.其他法定的减少和提前终止合同期限的事由出现。

前款所规定的单方减少或提前终止整个协议

第13篇:合资入股协议

合资入股协议

合伙人(甲):姚晓东

合伙人(乙):周俊

合伙人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资入股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杭州正大网吧有限公司及其下的分公司(杭州正大网吧有限

公司第一分公司和杭州正大网吧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经营项目为网吧。甲方以杭州正大网吧有限公司和杭州正大网吧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入股,乙方以杭州正大网吧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外加180万现金入股。甲方占合作项目的55%的股份,乙方占合作项目的45%的股份。

第二条 合伙双方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甲乙双方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甲乙双方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

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四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方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1, 合伙期满;

2, 合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作关系;

3, 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4,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个一份。本协议字合伙人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第14篇:合资建房协议

房屋承建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房屋承建协议,并签定本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一、承建楼房地点:

二、承建楼结构及占地面积:

1.甲方将有合法手续的宅基地交给乙方承建,建筑总面积约为平方米,共六层。

2.甲乙双方商定将该幢楼房建成一梯两户五楼一低(共六层)全砖混现浇结构的清水房。

三、承建楼单价及工程总造价:

甲方将六层承建楼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的楼房交给乙方以全垫资的方式承建,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造价元(含人工、材料及其它费用等)。

四、付款方式及处理办法:

1.工程主体完工后一个月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元,内外墙粉刷完毕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剩余万元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完工后满一年后支付,但不得超过三十天。

2.甲方若不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将该幢楼房层至层的

房屋(总面积为平方米)抵给乙方作为工程款,同时乙方及乙方变卖后的业

主拥有甲方低给乙方房屋的所以权利。由乙方自行处理变卖,(同时低给乙方的

层至层的房屋所有权,处分权,拆迁补偿权及一切权利归乙方及乙方变卖后的

业主所以。以及任何不可抗力造成的国家补偿费用,甲方不得隐瞒及克扣并一次

性付给乙方及乙方变卖后的业主。并无条件无偿的给乙方及乙方变卖后的业主签

定售房合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给乙方及乙方变卖后的业主办理土地证和房屋产

权证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及乙方变卖后的业主自己承担。楼道、院坝及上楼

层的必经之路甲方无条件无偿的让乙方及乙方变卖的业主使用)甲方并承担违约

金叁拾万元 。

3.甲方享有该承建楼一层、六层楼房(平方米)的所有权。

4.乙方在所有房屋卖完后给甲方5万元补偿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自愿以每平方米元的价格,总造价元交给乙方建造

2、甲方提供位于的土地一宗,并保证该宗地的

完整性。

3、甲方负责办理该承建楼的报批、报建等一切合法手续。

4、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必须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的有关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为乙方所承建楼房,提供三通一坪,并处理承建楼现场

土地边界、道路上的阻扰等一切纠纷 。

6.甲方负责承建楼超建超层面积的所有罚款及相关费用。

7.甲方必须给乙方及乙方变卖后的业主办理该承建楼房屋的所有权证件。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注意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甲方不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

2、乙方应按照图纸施工,按质、按时完工。

3、乙方不得在甲方保证可施工条件下,因为资金短缺造成一个月以上停工,

停建。

七、其它:

1、楼房建成后甲方为给乙方及乙方变卖后的业主办理土地证,房屋产权证

前,如遇拆迁及国家征收或征用,国家的一切经济补偿由甲方一次性全额转给乙

方及乙方变卖后的业主所有。

2、如遇不可抗拒的事由,各自承担损失。

3、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又方协商后可另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补偿协议应在此注明。

4、甲乙双方违反以上条款视同违约并赔偿违约金叁拾万元。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签字人员各执

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15篇:合资买房协议

合 资 购 房 协 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购买房屋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以丙方名义购买一套位于

单元

的房产,房产总价款

元人民币(不含税)。

二、首付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方首付出资人民币

元;乙方首付出资人民币

元,;丙方出资人民币0万元。房贷月供甲方和乙方各出50%。月供资金由甲乙方电汇至丙方账户,账户卡号和密码三方共享,由乙方来保管。

三、产权和收益比例。甲乙方享有共同所购房屋的产权,根据甲乙方的分别投入占总投入比例进行分配收益,双方各拿出此房产总净利润的0.5%给丙方作为劳务报酬。

四、购置房屋法律文书的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

甲乙方委托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及法律文书的签署、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

五、房屋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与购房相关的任何资料及房屋产权证由乙方妥善保管。办理人 所有差旅,食宿由甲乙方承担。

六、物权行使。

甲乙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收益的权利,如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丙方按照甲乙方签署的书面文件处置房产。

七、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1 如甲乙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方按照第三条收益比例享有或承担。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其中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2 合同生效后,双方至少共同持有至房产证下发,中间有一方约定撤出,需赔偿另一方损失。房产证到手后,卖出时间由双方共同协商完成。如因不可控因素如家庭变故等,一方无力承担月供,可协商卖出。

八、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九、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自该房买房至卖房期间,所有的费用、风险由甲乙承担,如因该房产原因给丙方造成损失的,需根据损失程度做补偿。

十一、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甲乙若有一方出现意外,该房产产权和收益全部转让给其合法妻子。

4、未经甲乙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二、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三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三、违约责任:

甲乙丙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五、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每人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签字:

甲方:

身份证号:

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

日期

丙方:

身份证号:

日期

第16篇:合资代理协议

合资代理协议

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名称

第1条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第3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______________

___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注册资本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美元,实收资本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美元。

股权分配

第5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董事会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

荐 ???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___________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13条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_____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会计与审计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____年__月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_________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___%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 ???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0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23条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25条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清算

第26条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筹建工作

第28条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0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0%资金金额汇入_________银行的公司帐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0%应于90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帐户。

第17篇:合作框架协议书(设立合资公司)2

合作框架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1.甲方为的实际控股股东,董事长:。2.乙方为,董事长:。

3.丙方为一家在中国注册的境外投资公司,董事长:。

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经营公司事宜,达成以下框架协议。 第一条 合资公司

1、合资公司中文名称:;英文名称:。

2、合资公司的注册地址:。

3、合资公司是中国法人,一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合资公司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4、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经营宗旨、范围

1、经营宗旨:。

2、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增资前的注册资本、股本结构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股本总额:万股。 股本结构:

甲方:出资万元,占有%股份; 乙方:出资万元,占有%股份; 丙方:出资万元,占有%股份。 第四条 股东权益及相关约定

1、合资公司成立后,任何一方事先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其在合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设立新的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债务。

2、合资公司股权转让,合营各方中任何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 股东会/董事会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股东会职权由公司章程另行确定。 下列事项需由股东会一致通过决定: 1.1 合资公司章程的修改; 1.2 合资公司的中止、解散; 1.3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调整; 1.4 合资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或分立; 1.5 股东会认为需要由股东会一致通过的事项。

2、合资公司批准证书签发后,各方投资到位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职权由公司章程另行确定。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xxx。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

不论委派还是撤换董事,均应书面通知其他方,由合资公司向登记机关备案。

3、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职权由公司章程另行确定。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董事长为明确授权且不能履行其职责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责;如副董事长亦不能履行职责,则由董事共推一名董事履行其职责。

4、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等,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事。

5、董事会会议(包括临时会议)有五分之四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决议应由代表七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董事同意通过方为有效。

6、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和表决。

7、每次董事会会议应详细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或代表签字。会议决录由公司存档。

8、不在合资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与举行董事会议有关的全部合理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 第六条 监事会

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三方各委派1名。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其职权由公司章程另行确定。 第七条 经营管理机构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裁1人,副总裁2-4人。

总裁、副总裁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总裁、副总裁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2、总裁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下设若干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裁和副总裁交办的事项。

3、总裁和副总裁以及部门负责人均应认真履行职责,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以随时撤换;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 合资公司筹备

合资公司在筹备期间,设立筹备组。筹备组由各方协商派人组成,从事相关工作。

1、本框架协议签署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筹备组完成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并提交给合作各方。

2、本框架协议签署后20天内,合作各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及合资公司章程。

3、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注册、申领营业执照等事宜,同时启动向政府申请项目用地及项目前期规划等工作。第九条 财务、会计和审计

1、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规定公司的会计制度和工作程序。

2、合资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中间价折算。

3、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并保存。如丙方要求应提供英文,月财务报表应按照中英文准备。

4、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5、合资公司聘请相关审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进行审计、稽核。

6、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裁将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年度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7、合资公司应根据中国适用的法律法规在境内开立外汇账户和人民币账户。

8、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董事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缴纳各项税务及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决定是否分红,董事会确定分配的红利应当按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以往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

9、合资公司应向当地税务部门积极争取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及时申报纳税收入,依法纳税。合资公司督促中外籍职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10、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决定。

11、丙方从合资公司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资金,依法可以汇往国外,合资公司应予以配合。

合资公司的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正当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可以汇往国外。 第十条 劳动管理

1、合资公司员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2、合资各方确认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依照有关法规讨论规定。合资公司将与主要管理者签订雇佣劳动协议(以下简称劳动协议),以确保必要时可以依法更换管理人员。管理层的薪金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合资公司还应当与核心员工签订保密、知识产权转让及不竞争协议(以下简称保密协议)。劳动协议及保密协议的内容及格式应当经董事会同意。

3、合资公司应按中国有关法规规定,组织职工成立工会,并及时向工会支付经费,依法支持、保障公会正常工作的开展。第十一条 合营期限

1、合资公司期限为30年,自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2、合营期限前六个月,经各方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可以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营期限,并相应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公司终止及清算

1、因下列原因,可以提前解散合资公司: 1.1 由于不可抗力,只是正式合作协议无法履行; 1.2 由于合资公司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3 一方或数方实际性违反正式合作协议约定,使正式合作协议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

1.4 各方一致认为合资公司未达到经营目的,同时有无发展前途; 1.5 各方一致同意解散;

1.6 合资公司正式合作协议、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原因。

合资公司的解散由董事会提出申请书,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框架协议签订

本框架协议由各资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本框架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各存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

第18篇:5合资合作协议(光伏)清洁版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合资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为响应国家推广清洁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环保节能产业的发展的政策,甲乙双方分别发挥各自在资源、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同意共同出资成立专门的光伏投资公司,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出资额和出资形式及合作模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 万元,占总股份的 %;乙方出资 万元,占总股份的 %,具体

1 出资时间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资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

二、合资公司治理结构

1、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职权、任期、议事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在合资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每一届董事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会人数甲方推荐与乙方推荐比例为2:1,其中甲方推荐2名,乙方推荐1名,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长由甲方推荐当选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推荐当选的董事担任。

3、合资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甲方推荐2名,乙方推荐1名,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监事会主席由甲方推选代表担任。

4、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和副总经理1名。总经理由甲方推荐经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由乙方推荐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三、股权转让

1、股东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全体股东的一致

2 同意。经全部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副总经理和公司管理层并依法行使职权,并获得相关投资收益。

2、负责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以合资公司名义与业主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3、负责光伏电站项目的备案、接入、并网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业主关系、政府关系的协调。

4、如有需要,协助合资公司可以取得有关项目资料(包括相关的房产、土地合法产权证明,租赁证明等)。

5、乙方项目开发、渠道维护、关系协调、办理项目备案和并网接入手续等发生的差旅、协调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屋顶荷载报告费、可研费用、系统设计报告费、并网接入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乙方不需承担上述费用。

6、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如合资公司需转让项目,为合资公司积极寻找项目买家、促成项目交易。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管理层进入合资公司并依法行使职权,并获得相关投资收益。

3

2、负责提供光伏发电系统和光伏电站的规划、设计、安装及后期运维,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材料和所安装的光伏电站质量合格,所提供的设备、材料、施工等价格不高于市场价。

3、有权要求合资公司在取得收入后优先支付光伏电站的设备、材料、施工等款项。

4、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如合资公司需出让项目,为合资公司积极寻找项目买家、促成项目交易。

五、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光伏电站发电收入或转让收入统一汇入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收入扣除运营开支等成本及税收后的利润,留存10%的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后,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合资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双方持股比例予以分配。

2、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承担合资公司的亏损。

六、违约责任

1、合资双方应按本协议或合资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2、合资双方任何一方在合资公司成立后从事危害合资公司业务或其他利益的行为的,应在收到合资公司或另一方通知后立即

4 停止危害行为,并向合资公司赔偿其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约定,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直接影响本协议履行的事件。

2、本协议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本协议义务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在违约行为之后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不免除该方违约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4、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5、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的,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对于本协议已经履行的部分,本协议双方应协商谋求合理公正的解决,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以减少该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5

八、保密

1、本协议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本次合作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实物、电子等形式的各类项目信息、财务资料、各类协议、交易方案、交易过程、谈判内容、本协议各项条款等信息资料以及双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本协议外的其他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2、因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的要求、双方专业服务机构的工作需要或双方事先书面同意披露信息的,不被视为泄漏保密信息。

3、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保密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4、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的约定,应当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九、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

2、对本协议的修改和变更,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解除:

①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6 ②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个月并预计无法消除,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③因一方违约,经守约方催告,在催告期限届满后,违约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本协议解除时即终止。

5、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依据本协议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

1、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向该院提起诉讼。

2、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其他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协议双方均应履行。

3、本条的效力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解除、无效或撤销受到影响。

一、附则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让与、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声称让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权利、权益、责任或义务。

2、本协议项下成立合资公司所涉税费由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7

3、本协议涉及的各具体事项及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前提下落实到合资公司章程中或订立补充协议。

4、本协议正本一式捌份,双方各持贰份,合资公司留存二份,其余二份用于办理本协议项下所涉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或其他手续。各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19篇:合资合作谈判方案

合资合作谈判方案 目 录

前言

一、谈判主题

二、谈判目标

三、谈判环境分析

四、谈判双方背景分析

五、谈判预期结果及可能面临的困难分析

六、谈判过程中使用的战略战术说明

七、谈判议程

附录

前 言

中粮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建筑装饰、铝合金型材、钢结构设计、生产制造为一体的专业股份制民营企业。 公司原在云南省多年发展,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公司实行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已通过国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先后获“云南市场质量保证企业”、“云南市场AAA 信誉”荣誉,其产品被评为 “红耪产品”。“十一五”公司在彩色喷涂铝型材基础上,计划新上一条高档木纹装饰铝型材生产线,使企业成为鄂西北地区建材业的小巨人企业。计划到2012 年销售收入达到4 亿元,利税4000 万元。 我公司经营建材生意多年,积累了一定的资金。 准备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由于近几年来保健品市场行情不错,投资的初步意向为保健品市场。据调查得知A 方的绿茶产品已经初步形成了一系列较为畅通的销售渠道,在全省某一知名连锁药房销售状况良好,但知名度还有待提高。我公司欲预期合作,因此公司派我和我的小组作为代表和这一绿茶公司进行商务谈判,希望能与他们取的合作!

一、谈判主题

我公司与绿思源绿茶公司保谈判健品项目合资合作

二、谈判团队人员组成

主谈: 张轩浩 公司总经理 谈判全权代表; 决策人: 王春 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 技术顾问:李博 负责技术问题; 财务顾问:崔萌 负责财务问题; 法律顾问:张金框 负责法律问题;

三、谈判目标

1、战略目标:体面、务实地谈判保健品项目合资合作,在可以承受的资金范围内投资,争取获得最大的收益。原因分析:要求与对方的长期合作关系。

2、具体目标: (1)、解决双方合资(合作)前的疑难问题。 (2)、达到合资(合作)目的。

四、谈判环境分析

1、己方报价: 投资限额在150 万以内

2、利益目标: ①保证我方的利益最大化。 ②利润分配问题:年收益率在20%以上,并且希望A 方能够用具体情况保证其能够实现。 ③风险分担问题:用50 万元人民币购买茶叶险(保险费用可计入成本)。 ④最终使双方达成保健品项目合合资作,使双方实现共赢。

3、谈判底线: ①要求年收益率在20%以上,并且希望对方能够用具体情况保证其能够实现。 ②对方负责进行生产,宣传以及销售。 ③争取对方与我方长期合作。

五、谈判双方背景分析

(一)、我方核心利益:

1、要求对方尽早签约。

2、要求年收益率在20%以上,并且希望对方能够用具体情况保证其能够实现

3、如何保证资金的安全,对资金的投入是否会得到回报的保障措施进行相应的解释。

4、要求对方对资产评估的300 万元人民币进行合理的解释。

5、要求对方对获得资金后的使用情况进行解释。

(二)、对方利益:解决合作问题,争取双方长期合作关系,获得利益。

(三)、我方优势:经营建材生意多年,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准备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由于近几年来保健品市场行情不错,投资的初步意向为保健品市场。

(四)、我方劣势:对保健品市场的行情不甚了解,对绿茶的情况也只知甚少,需对方公司对其产品提供了相应资料。

(五)、对方优势:(1)、公司已注册生产“绿思源”牌绿茶,品牌和创意都十分不错,品牌效应在省内正初步形成。(2)、已经拥有一套完备的策划、宣传战略。 (3)、已经初步形成了一系列较为顺畅的销售渠道,在全省某一知名连锁药房及其它大型超市、茶叶连锁店都有设点,销售状况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六)、对方劣势:(1)、品牌的知名度还不够,但相信此品牌在未来几年内将会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2)、缺乏足够的资金,需要吸引资金。

六、谈判预期结果及可能面临的困难分析

(一)、预期结果:达成合作目的,但在谈判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

1、对方要求我方出资额度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

2、用50 万购买茶叶险计入成本

(二)、谈判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及应对方案: 1.对方对于我方的要求难以接受,比如说要求对方投资年收益过高。 应对方案:就相关上述问题进行谈判,运用妥协策略,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条件。 2.对方使用借题发挥的策略,对我方某一次要问题抓住不放。 应对方案:避免由于过多的解释而自乱阵脚,可以转移话题,但必要时可以支出多方的策略本质,并且要声明由于对方的胡搅蛮缠影响了双方的谈判进程。 3.对方要求保证控股。 应对方案:可以答应对方的要求,但要以公司利益为底线,不能损害公司的利益。 4.对方在于利益分配上出现分歧意见。 应对方案:依据我方公司的具体情况,在保证本公司的利益的情况下,答应对方的合理要求。

七、谈判过程中使用的战略战术说明

1、开局: 方案一:感情交流式开局策略:通过谈及双方合作情况形成感情上的共鸣,把对方引入较融洽的谈判气氛中 方案二:采取进攻式开局策略:营造低调谈判气氛,指出本产品的优越及现在乐观的市场和高额的收益回报,以制造心理优势,使我方处于主动地位。 1)借题发挥的策略:认真听取对方陈述,抓住对方问题点,进行攻击、突破 2)法律与事实相结合原则:提出我方法律依据,并对事件进行剖析,对其进行反驳。

2、中期阶段: 1)红脸白脸策略:由两名谈判成员其中一名充当红脸,一名充当白脸辅助协议的谈成,适时将谈判话题从闲置资金投资的定位上转移长远利益上来,把握住谈判的节奏和进程,从而占据主动; 2)层层推进,步步为营的策略:有技巧地提出我方预期利益,先易后难,步步为营地争取利益; 3)把握让步原则:明确我方核心利益所在,实行以退为进策略,退一步进两步,做到迂回补偿,充分利用手中筹码,适当时可以答应部分要求来换取其它更大利益; 4)突出优势: 以资料作支撑,以理服人,强调与我方协议成功给对方带来的利益,同时软硬兼施,暗示对方若与我方协议失败将会有巨大损失; 5)打破僵局: 合理利用暂停,首先冷静分析僵局原因,再可运用把握肯定对方行式,否定方实质的方法解除僵局,适时用声东击西策略,打破僵局。

3、休局阶段:如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有方案进行调整

4、最后谈判阶段: 1)把握底线: 适时运用折中调和策略,把握严格把握最后让步的幅度,在适宜的时机提出最终报价,使用最后通牒策略 2)埋下契机:在谈判中形成一体化谈判,以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3)达成协议:明确最终谈判结果,出示会议记录和合同范本,请对方确认,并确定正式签订合同时间

八、谈判 议程

(一)、具体日程安排(共同达成意向) 4 月20 日上午9:00~12:00,第一阶段; 4 月21 日上午9:00~12:00 为第二阶段;

(二)、谈判地点(共同达成意向) 第一阶段的谈判安排在公司一号会议室。 第二阶段的谈判安排在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56 号桂花大酒店12 楼第二号会议室。

附 录:

1、合同(略)

2、中粮建材公司简介: 中粮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建筑装饰、铝合金型材、钢结构设计、生产制造为一体的专业股份制民营企业。 公司原在云南省多年发展,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公司实行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已通过国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先后获“云南市场质量保证企业”、“云南市场AAA 信誉”荣誉,其产品被评为“红耪产品”。“十一五”公司在彩色喷涂铝型材基础上,计划新上一条高档木纹装饰铝型材生产线,使企业成为鄂西北地区建材业的小巨人企业。计划到2012 年销售收入达到4 亿元,利税4000 万元。

3、中粮建材公司背景资料: (1)、经营建材生意多年,积累了一定的资金。 (2)、准备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由于近几年来保健品市场行情不错,投资的初步意向为保健品市场。 (3)、投资预算在150 万人民币以内。 (4)、希望在一年内能够见到回报,并且年收益率在20%以上。 (5)、对保健品市场的行情不甚了解,对绿茶的情况也只知甚少但我公司对其产品提供了相应资料 (6)、据调查得知我公司的绿茶产品已经初步形成了一系列较为畅通的销售渠道,在全省某一知名连锁药房销售状况良好,但知名度还有待提高。

4、云南省茶叶市场情况;2009 年云南省茶叶面积达523 万亩,居全国第一位;茶叶产量18.08 万吨,增长5.1%,仅次于福建居全国第二;无性系茶园达191.3 万亩,占茶园总面积的 36.58%。 2009 年11 月底,云南省精制茶加工企业为72 家,其资产总额为46.3 亿元,同比下降 1.36%。2009 年 1-11 月,云南省精制茶加工行业共计实现产品销售收入为13.7 亿元,同比下降0.13%;利润总额为4394.7 万元,同比增长31.01%。近几年云南省尝试调整产品结构,普洱茶产品比例下降,绿茶、红茶普遍上升。同时,企业布局、资本构成、品牌整合等方面也取得了新的进展。所以,目前正是绿茶行业发展的新时期。但是由于今年西南地区的大旱,可能会对茶叶的产量有很大的影响。

第20篇:合资合作协议书11111

合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以上甲、乙双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合作成立的(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预计总投资:万元。

2.双方入股方式与出资比例:

甲方提供厂地、厂房、现金流,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提供技术、成熟技术人员,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甲、乙双方出资额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准)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产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甲、乙双方委托

2.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本项目所涵盖产品的研发、生产、安装、改造与维修范围内的各自职责与义务;

3.甲方职责与义务:

3.1负责公司组建期间的资料整理、注册申报、许可审批等工作;

3.2负责筹建厂房、厂地;

3.3负责本协议所涵盖项目的设备投资;

3.4负责其他人员招聘;

3.5负责产品的市场开拓;

4.乙方职责与义务

4.1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涉及研发、生产、安装、改造、维修环节上的技术人员;

4.2负责提供公司技术人员培训、考核;

4.3负责提供本协议内所涵盖项目的在研发、生产、安装、改造、维修各环节上的技术;

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有义务向其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和变更

1.甲、乙双方向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经甲、乙双方同意;

2.甲、乙双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经甲、乙双方同意;

3.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甲、乙双方均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甲、乙双方在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分担。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之日起,任何一方如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由该方承担。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从签定之日起,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

甲方:乙方:法人签字(盖章):法人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资公司合作协议
《合资公司合作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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