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验货基本准则
(A) 一般性錯誤 1.油漬(汚漬): a.油、墨、膠水、漂白劑、粉筆、機油或其它汚漬; b.任何回清潔、染色或其它工工序後剩余的化學劑; c.任何不適的異味。
2.不符合指定的要求: a.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尺寸或超出可接受的范围;
b.主料、颜色、配件、及附件等与与确认的样板有差异的; c.替代品或漏装的部件;
d.如要求与主料配色时,所有与原面料标准不配衬的配件或配饰。
3.面料瑕疵: a.破孔
b.有可能导致布料穿孔的潜伏瑕疵; c.布料起皱或有抽线、抽纱现象; d.面料编织瑕疵(如粗糙纱粒及抽纱等); e.不均匀的染色、喷胶、托底或其它整理; f.面料结构、“手感”或外观不符合已确认的样板。 4.开料方向:
a.所有绒毛皮料必须依照我们的方向指示开料; b.任何涉及到开裁方向的面料,如灯芯绒料、针织料、印有或织有图案等布料,都必须依照指示开裁。
(B) 结构性错误: 1.车线: a.缝线与大身料颜色不配衬(若货品要求与大身料颜色须相配衬时); b.车线不直或车线移位,缝入邻近的部分; c.断线; d.针数不少于规定的每英寸车线针数; e.跳线或漏针; f.双线不平行;
g.有针孔爆裂或线孔痕迹; h.车线太松或带有线头; i.倒针要求如下:
I).真皮小贴— 倒针两下,两条线头必须拉到皮贴背面、打上结,并用胶水贴在皮贴背面。
II).NYLON (尼龙) 袋— 所有倒针不能少于三针。
2.接口/驳口: a.接口处弯曲、扭曲或起摺皱; b.接口敞开;
c.接口未用适当的边骨、包边带修边; d.参差不齐或接口修边不圆滑。 3.附件、装饰:
a.拉链布边颜色与拉链不配衬如需要配色时); b.金属配件生锈、刮花、颜色不符或失去光泽; c.撞钉或铆钉未能完全装配紧密;
d.有不良部件(如:拉链、扭扣、勾扣、魔术贴、插扣等); e.漏装配件;
f.配件及饰物与原批核板不符; g.边骨挤压或变形; h.拉链头与拉链齿不吻合; i.拉链固色。
4.口袋:
a.口袋因装歪而与大身不平行; b.口袋尺寸有误。
5.补强要求:
a.在肩带撞钉背面必须加上透明胶圈以作补强; b.NYLON (尼龙)袋子的手挽车缝处背面必须加上2MM厚透明PVC以作补强; c.内格有笔插、口袋、及橡筋等必须在其背后加上2MM厚透明PVC以作补强;
d.当安装背攘手挽织带时,织带两端必须车回口,并覆盖与袋身的接口(并非只是把织带插入大身料后缝上而已)。经过此工序后,缝包边带的车线仍然能再次车过织带,因此袋顶的手挽应该车有两行车线把手挽固定。
e.任何用PVC托底的面料如须要产薄以便于弯角加工时,弯角处应用胶水粘上420D尼龙料以作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