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衍牧业有限公司黄牛和青山羊养殖屠宰及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申请
嘉祥县环保局:
根据拟建项目的特点及当地环境功能区划,对《山东德衍牧业有限公司黄牛和青山羊养殖屠宰及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提出如下申请:
一、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4、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标准。
2、废水: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三级标准。
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当否,请批复。
山东德衍牧业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8日
《屠宰项目执行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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