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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20-03-02 18:42:3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

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二、工作重点

整治的重点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科室”、“外包科室”。

(一)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

2、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3、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4、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5、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

(二)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

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

(三)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

(五)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

(六)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七)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对现有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卫生综合执法的步伐,逐步完善对医疗行业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全力维护群众就医安全

九月份以来,汉川市卫生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整顿医疗秩序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重点,坚持以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监督与规范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大重点环节、重点地域、重点对象的执法打击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整治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

一是资料宣传。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市卫生监督局和各乡镇卫生院组织专班在市城区、各乡镇的主要街道及行政村张贴了市政府《关于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告》2500份,印发《致居民的一封信》15万份,做到每户一份,家喻户晓。

二是流动宣传。为了让全社会的人民群众都能了解非法行医的危害性,达到打击非法行医人人知晓的目的,我们还采用宣传车开展巡回宣传。从9月22日到现在全市共组织宣传车21辆,开展巡回宣传320多车次。

三是阵地宣传。每个市直医疗单位和乡镇场卫生院都在主要街道悬挂2?3条宣传横幅,乡镇卫生院还在醒目的地方刷写“打击非法行医”固定标语。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到市实验中学、各乡镇中心初中、小学校举办打击非法行医专题知识讲座,并且制作宣传专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打击非法行医有关知识。

四是媒体宣传。自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来,我局通过市电视台公示了城区无证非法行医“黑诊所”名单20家,刊播市政府《关于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告》和市卫生局《致居民的一封信》。与此同时,还在新闻栏目中刊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新闻和执法队长的访谈节目。让群众不仅及时了解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动态,并且从以前的“旁观者”转化为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的“监督员”、“参与者”。从真正意义上让我们全社会每一个人都参与到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中来。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有效净化医疗市场

一是系统内部整。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同时,我们还组织专班,严查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和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作为整治重点,通过自查整改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医疗市场管理和医疗服务管理的制度和管理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在自查中整改,在整改中规范,有效的加强了制度建设和医疗服务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突出重点打。把打击无证行医、药店坐堂行医和以“义诊”、“医疗咨询”为名的非法行为作为打击重点。从9月17日起,与公安部门在城区联合开展了3次打击非法行医集中行动。共查处“黑诊所”14家,共收缴药品器械24箱、诊断床1张、诊断桌5张、诊断椅3把,价值约5000余元。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家。与此同时,各乡镇紧紧围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打击、规范、问责”六字方针要求,形成行政、法律、纪检监察部门三位一体的共同保障机制,齐心协力、密切协作,推动“打非”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新堰镇、分水镇党委政府组织卫生院、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坚持查源头,端窝点,打击非法行医效果尤为突出。截止目前,全市26个乡镇场共查处“黑诊所”21家,收缴药品器械8箱,价值近万元。

三是部门联动抓。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卫生、工商、计生、公安、药监、监察等部门加强联系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卫生部门先后与药监局联合对药店坐堂行医专项检查,查处了5家坐堂行医的药店;与市计生局配合开展了严禁胎儿性别鉴定专项检查;与市工商局配合,对城区以前存在的20余家非法行医出租户进行了突击查处;同时,还针对游医药贩组织了专项打击行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形成了打击非法行医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建立了联合监管机制。

三、完善制度,标本兼治,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包保责任制。市卫生局建立了班子成员包片、相关股室包乡镇的包保责任制,逐级包保、分片包干。市卫生监督局将城区重点部位、重点对象分解到各科室,责任包保、任务到人。同时,我们还在乡镇建立属地管理包保责任制,形成乡镇卫生院领导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对重点打击对象的三级包保责任制,形成了严密地包保责任网络。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照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这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我们还强化了对各乡镇卫生医疗单位的督查,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循环式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的“打非”工作进行督查,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令不行的、有禁不止的,以及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力保证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建立举报奖励制。为了让非法行医无处藏身,彻底铲除“黑诊所”,给人民群众创建一个放心、舒适的医疗服务环境。各级卫生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并在汉川市电视台飞播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电话号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对举报情况确实的给予重奖。同时,我们还长年在每一个社区聘请一名群众担任卫生监督员,时刻对非法打击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四是建立信息通报制。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实行一日一汇总,一周一报告,并对重点对象打击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卫生、公安、计生、药监等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碰头会议,互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协商解决具体问题,整合执法力量,有效提高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效率。

罗江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医疗市场服务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依法严厉打击“黑诊所”等非法行医行为为重点,采取综合措施,实行联防联控,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营造安定、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彻底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负责查处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四、实施步骤

按照政府主导、职能前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总体要求,打击专项行动为期半年,分四个阶段来具体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10月31日):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区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以街道为基本单元,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进行拉网过筛、逐户登记,确保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确定重点整治片区和拟取缔黑诊所清单,为科学、合理配置整治力量,高效完成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7月20日):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以各街道为牵头单位,组织公安、药监、计生、工商、市容、卫生等部门开展综合、联合执法行动,对无证行医予以取缔,对情节严重和屡打屡犯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有证医疗机构未达到准入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不认真自查自纠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0日):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街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问题较多、组织不力和重大案件等进行专门督查。通过督促检查,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总结阶段(9月底前):认真总结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经验、成效和不足,加强源头把关,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得到巩固和提高,确保全区医疗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二)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六)加强宣传工作,形成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

为更好地理解(材料)

为更好地召开班会

为更好地聚焦总目标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让税收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

为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为更好地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

接待工作如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纪检监察应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班级管理如何更好地为课堂教学保驾护航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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