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
朝阳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管理条例
为切实保证残疾人在社区能就近就便享受优质服务,达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在社区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残疾人康复设施建设
(一) 建立残疾人康复中心挂牌站挂牌名称。
(二) 设置社区康复中心,内设康复室,面积不少于30m,配备2~5件康复器材。
二、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职责 (一) 残疾人康复中心职责
1、对各类残疾人状况、康复需求和技术资源的调查。
2、做好基层康复室的建立工作。
3、针对康复对象的具体情况,逐一制定康复计划,为其安排康复医疗机构和训练场所,提供康复和转介服务。
4、组织培训康复人员,普及康复知识。
5、提供康复咨询服务。
三、服务机制
为使更多的残疾人得到有效的康复服务,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零距离”,即:需求调查零距离、信息送达零距离、康复器材零距离、辅助器具零距离、康复指导零距离、康复训
2练零距离。
1、人员: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机构,应根据职责分工和实际情况,配备具有一定康复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专(兼)职人员、定期对康复医生或康复协调员进行培训。康复医生或康复协调员每月为社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摸清底数、登记造册、进行功能评定并建立康复服务档巡查,做好工作记录,动态掌握康复需求与服务情况。
2、场所: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市民学校、民办康复机构设施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
3、器材:残疾人康复室(站),根据辖区内残疾人的特点和康复需求,选购适用的康复器材,因地制宜,因陋就简,设置简易康复器械,方便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和家庭租借的康复器材和辅助用具。
四、管理要求
1、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检查验收评分表》开展工作。
2、定期对工作进行核查与通报,并实施严格的奖惩措施。
3、社区须由康复医生或者康复协调员负责管理康复站与康复工作,每月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建好残疾人康复档案,登记台帐,提供转介服务。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