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
甲方:清华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乙方:
丙方:博士
甲乙双方对丙方进行考核后并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博士后工作站批准,决定联合招收丙方为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在站工作时间从年月至年月。
二、研究课题为:
预期目标为:
三、乙方负责为丙方办理进站、出站手续,负责丙方在站期间个人档案的存档工作,为
丙方提供其在站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及福利费等(根据当地水平),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丙方的落户、配偶安置及子女入学入托。
四、根据国家文件规定丙方主要从事乙方的研究课题,因此主要在乙方开展工作。丙方
在乙方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提供丙方从事研究工作所需的条件,丙方应遵守甲乙双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五、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由甲乙双方联合指导和考核。甲方由教授
负责,乙方由负责。丙方进站后由甲乙丙三方商定研究计划。丙方有责任按照研究计划开展工作和接受考核。若需中途变更研究计划,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合作导师有义务对丙方的研究工作给予指导。
六、丙方在站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万元/年的管理和合作导师指导费用,并在博
士后办毕进站手续后的当月内一次性拨至甲方(清华大学帐号:020000 45090 -
89131550,汇入银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收款单位全称:清华大学,款用途:博士后XXX,汇入地点:北京市,请同时将电汇凭证传真给清华大学博管办,并注明汇款的收据寄回所需的详细地址、邮编及负责人,FAX:62788178)。如丙方需短期在甲方工作,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需费用,由乙方另行提供,不含在管理费用内。因任务需要,甲方人员到乙方工作,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乙方提供。
七、丙方的课题研究经费由乙方提供,研究的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经费和管理办法等
由乙丙双方另签协议。
八、丙方在站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由三方署名,学术论文注明双方单位。博士后的研究
成果按博管发〖1997〗5号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