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集乡卫生院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学习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将严格执行、全面贯彻落实 “九不准”精神和卫生院“十不让”的卫生工作要求,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并自愿向卫生院和社会做出以下承诺:
一、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1、不将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开单提成;
3、不违规收费;
4、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进行以商业目的统方;
7、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收受回扣;
9、不收受患者“红包”。
二、卫生工作“十不让”
1、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我手中延误
2、不让领导传递的信息在我面前中断
3、不让需要办理的公文在我手中积压
4、不让工作差错和失误在我手中发生
5、不让需要督办的工作在我手中遗漏
6、不让今天能办的事拖到明天
7、不让来院的同志在我这里受到冷遇
8、不让来院的病友在我工作中感到不安
9、不让社会上的不良习惯在我身上出现
10、不让医院形象和声誉在我名下受到影响
上述承诺,欢迎群众和领导监督!
承诺人科室:承诺人签字:
承诺时间:年
月日
《徐集乡卫生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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