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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卫生工作考核指标释

发布时间:2020-03-02 09:33: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1年重点卫生工作考核指标释义

(疾病控制与爱国卫生部分)

疾病控制与爱国卫生工作考核指标分列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部分的第7项至第10项,共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4类工作、8个具体指标,总分值22分。具体考核方式和计分方法如下:

一、农村改厕项目(2分)

工作要求:根据2011年医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要求,农村改厕项目应在2011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

考核指标:农村改厕项目完成率=实际完成任务数/分配任务数*100%

考核方式:查看各市爱卫办改厕项目进度报表,核查任务完成数,记录拟抽查县(市、区)任务完成数;在抽查的县(市、区)、乡镇依次核对任务完成情况;根据报表情况对有改厕任务的村进行抽查,实地察看居民户厕建设情况。 计分方法:得分=农村改厕项目完成率*2分。

(注:在现场核查中,如发现有实际未完工但虚报的情况,则该市本项不得分。)

二、免疫规划管理(3分)

工作要求: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根据《2006-2012年山东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11年开展大中

1专院校学生、务工流动人群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95%。

考核指标:

适龄儿童接种率=实际接种儿童数/应接种儿童数*100% 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率=实际接种人数/摸底应接种人数*100% 考核方法:

1、适龄儿童接种率:抽查1处乡镇(街道)预防接种门诊,调取200

8、200

9、2010年《山东省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薄》,每年随机选取1页(左右两面,内有儿童不少于15人,3个年龄组儿童总数不少于45人),计算接种率。(请将该页复印后带回交我处)。

2、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率:在市、县卫生局查看当地加强麻疹防控工作的文件,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文件、接种情况日报表、强化免疫综合评价材料,麻疹疫情报告情况,并核对相关数据,计算接种率。(为考核组提供参考数据)

计分方法:适龄儿童接种率达90%(麻疹类达95%)以上得1.5分,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得1.5分,每种疫苗接种率每降低1%扣0.1分,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率每降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健康山东行动(8分)

1、健康示范创建(3分)

工作要求:省6部门联合发文部署 “健康山东〃全民健

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2011年底50%的县(市、区)至少创建1处健康示范单位(社区(村)、学校、餐厅)。

考核指标:健康示范创建率=创建示范单位数/应创建示范单位数*100% (县(市、区)数*50%*4)

考核方法:查看市、县政府或爱卫会关于健康示范创建相关文件、工作记录、图片,核查创建数量并计算得分。实地查看1个县(市、区)的健康示范现场(社区(村)、单位、餐厅(食堂)、学校)。

计分方法:健康示范创建率*3分

2、“健康山东”品牌宣传(3分)

工作要求: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推广使用“健康山东标识”。

考核指标:“健康山东”活动及品牌宣传覆盖率

考核方法:查阅相关文件、图片影像资料,随机抽查医疗机构、社区、学校各1处。

计分方法:市及县(市、区)独立开展“健康山东”主题宣传活动3次以上,市及县(市、区)开辟2处以上“健康山东行动”媒体宣传阵地(网站、电视及报刊专栏等);抽查单位有“健康山东”标识宣传品,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3、减盐防控高血压综合干预(2分)

工作要求:我厅将减盐防控高血压综合干预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厅部署在食品超市、餐厅开展减盐宣传活动。

考核指标: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干预覆盖率

考核方法:随机抽查食品超市、餐厅(食堂),有减盐宣

传品得1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举办2次以上低盐膳食讲座、开展1次以上低盐膳食宣传活动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四、重大疾病防控(9分)

1、传染病防控(3分)

工作要求:传染病方面,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进行及时审核,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处理并上报处置进程;结核病管理方面,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应由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追踪并纳入规范管理;艾滋病方面,县级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人民医院应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

考核指标:疫情规范处置率、重点单位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建设完成率、结核病患者/可疑者总体到位率

考核方法:查询传染病直报系统、艾滋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HIV抗体检测)、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向考核组提供)

计分方法:疫情规范处置率达到100%、重点单位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建设完成率达到100%、结核病患者/可疑者总体追踪到位率达到85%各得1分,未达到的,按比例扣分。

2、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3分)

工作要求:市及县(市、区)疾控中心成立慢病防治科,有专职人员;开展居民全死因登记,报告粗死亡率达到6‰以上;年内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考核指标:慢病科设置、居民死因报告粗死亡率、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计分方法:市及县(市、区)疾控中心成立慢病防治科,有专职人员得1分,有1处没有的扣0.3分,扣完为止;全死

因登记报告粗死亡率达到6‰得1分,每降低1‰扣0.3分,扣完为止(向考核组提供);市及县(市、区)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得1分,有1处没有启动的扣0.3分,扣完为止。方法:查看疾控中心文件,走访科室人员;查询全国死因网络直报系统;查看相关文件、活动记录及图片资料。

3、精神卫生工作(3分)

工作要求:2011年开展“精神卫生推动年”活动,把“健康山东〃心理卫生伴我行”活动、心理援助热线建设、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列为推进重点。

考核指标:“精神卫生推动年”活动、“健康山东〃心理卫生伴我行”活动、心理援助热线建设、完成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

考核方法:查阅文件、活动图片资料等;现场查看市级精神卫生机构热线工作情况;查询全国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系统,随机抽查5个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登记表,查看信息录入情况。

计分方法:制定“精神卫生推动年”活动方案,开展“健康山东〃心理卫生伴我行”活动、心理援助热线建设,按要求完成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向考核组提供),每项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注:2011年要求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市开通心理援助热线,东营、莱芜没有专业机构,心理援助热线建设项目不扣分,其它项目按计分方法计分。)

五、爱国卫生奖励加分项目

1、设区市新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得4分,通过复审得2分;所辖县(市、区)新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得2分,通过复审得1分;所辖乡镇或街道新创建为国家卫生镇得1分,通过

复审得0.5分。

2、所辖县(市、区)创建为国家慢病防控示范区得1分。

卫生监督工作稽查考核考核指标

国家卫生乡镇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

护士工作质量考核指标

终端工作考核重点

卫生工作考核通知

村级考核指标

慢性病考核指标

目标考核指标

电子商务考核指标

重点卫生工作考核指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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