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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19:00:0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为做好200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质量,根据今年全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作会议精神及局党组关于创新和规范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以往产业化项目前期工作做法,现就2006年度全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选项原则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按照全国农发办主任会议、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会议及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作会议的部署,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通过择优立项,重点扶持,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实力、做响品牌,努力培育一批开拓市场能力强、产品竞争能力强、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为推进江苏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作出贡献。

(二)选项原则

1.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民就业。在企业申报条件基本符合的前提下,对能消化当地主要优势农产品的加工型龙头企业和能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的劳动密集型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把申报企业是否与省内基地农户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将作为立项的首要条件,对合同规范、有效,履约率高的龙头企业优先立项。

2、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在继续重点扶持国家和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同时,突出扶持产权明晰、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企业经营者事业心强,具有现代经营理念和强烈做大做强意识的成长型龙头企业,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通过扩建和技改,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对发展势头好、潜力大的企业,可以实行重点投入、连续扶持,使其真正成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龙头示范企业和开发亮点。

3、创响产品品牌。首先,企业主营产品符合我省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规划,重点围绕省政府确定的优质稻米、特色蔬菜及畜牧业、特种水产、林果等产业来选项,将我省的优势产业产品总量做大;其次, 产品科技含量高,转化增值能力强,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第三, 产品安全性达到无公害、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标准,并通过国家法定部门认证;第四,企业产品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量,对通过ISO、HACCP、GMP、FDA等认证,特别是获国家级和省级知名品牌的企业优先扶持。

4、继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选项。省级将继续在新华日报、江苏农业科技报等媒体上公开刊登产业化经营项目选项公告及申报指南,同时在江苏农业开发网站上同步发布。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及发展潜力大的成长型龙头企业了解有关政策及立项条件,以便让更多、更好的项目进入选项范围。

5、加大对苏北地区的扶持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产业化经营项目要继续向苏北地区倾斜,加大对苏北地区的扶持力度,特别是苏北16个经济薄弱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扶持。可以采取异地抵押担保、先行使用企业自筹资金等办法,创造条件,吸引和鼓励“三资”到苏北地区建基地或兴办龙头企业,促进南北对接。对苏南企业到苏北建基地的,除土地治理项目给予扶持外,也允许企业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中的种养基地项目;对苏南企业到苏北办企业的,可以在企业目前所在地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也可征得项目建设地开发、财政部门同意后,在项目建设地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新上项目的申报条件和评估考察以原来的企业为主体,新建企业可以不受经营期须满2年的限制。

二、申报企业条件

(一)资格: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江苏省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农产品产销批发市场。申报单位必须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连续2年经营业绩良好。

(二)资产及经营状况:企业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资产负债率低于65%(参股经营项目低于60%),企业总资产报酬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技改、扩建的有偿无偿结合项目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必须达到申请项目财政资金额的2倍以上。投资参股经营项目总资产必须达到6000万元,固定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

万元,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以上。

(三)资信: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无银行贷款的除外)。参股经营项目AA级以上(含AA级)

(四)效益:主营产品连续两年销售利税率在8%以上,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强,有偿还项目财政有偿资金的能力。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6年以内、达产年投资利润率≥8%、内部收益率≥8%、财务净现值≥0。

(五)辐射带动能力:对基地农户带动能力强,在省内有稳定的、较大规模的原料生产基地,基地提供的原料占企业所需原料的70%以上。企业通过保护价收购、农资供应、技术服务、二次分配、股份合作、建立风险准备金等多种形式,与基地农户直接或通过中介组织建立了稳定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

三、有关扶持政策

(一)扶持项目的类别。

2006年度扶持的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三类,即有偿与无偿结合项目、投资参股经营项目、财政贴息项目。有偿与无偿结合项目中分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和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一般情况下,凡项目申报单位资金需求适中,项目风险较小,不愿改变现行出资人状况或不希望国家及其它出资人投资的,采取有偿、无偿相结合的扶持方式;凡项目申报单位资金需求较大,期望国家以投资参股方式扶持的,采取财政投资参股扶持方式;凡投资规模大、固定资产贷款量大,采取贴息扶持方式。三种扶持方式在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投资标准。

有偿无偿结合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投资在600万元以上,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投资200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其中财政无偿比例为25%,有偿比例为75%,财政有偿资金按2‰的月费率收取占用费。

投资参股经营项目财政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下。投资参股的财政资金按实际投入比例分享项目的投资收益,并承担项目的投资风险。

财政贴息项目当年实际发生固定资产贷款额不低于1000万元,贴息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中央财政只对1000万元至5000万元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当年公布的同档次正常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贴息,2005年为

5.58%。

(三)企业自筹资金要求。

有偿无偿结合项目的企业自筹资金(不含银行贷款)不得低于项目财政投资的1倍,投资参股经营项目企业自筹资金应高于财政投资且必须确保财政资金参股后不控股。

(四)配套政策。

2006年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省级配套政策拟与土地治理项目实行同样差别配套政策,即:苏北五市、苏中六县、黄桥老区、茅山老区省级按90%配套;苏中其余各市县按80%配套;南京、镇江、苏州、无锡、常州和省有关单位按50%配套。各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市、县配套比例,原则上市级配套比例不得低于县,以尽量降低县级配套比例,减轻基层配套压力,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五)资金使用。

1、有偿无偿结合项目。

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1)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所需的灌排设施、农用道路、输变电设备及温室大棚,品种改良、种苗繁育设施,产品整理、分级、清洗、包装等采后处理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2)养殖基地建设所需的灌排设施、农用道路及输变电设施等,种苗繁育、品种改良设施,养殖基地生产设施,专用饲料小型生产设施,疫病防疫设施,废弃物处理及隔离环保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3)农产品加工项目所需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原料库、低温库、加工设备、辅助设备及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设施;质量检验设施,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卫生防疫及动植物检疫设施,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对基地的农户进行培训等。

(4)农产品批发市场、储藏保鲜项目所需的气调库、预冷库、低温库、设备购置安装及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设施,产品质量检测设施,卫生防疫与动植物检疫设施,废弃物配套处理设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交易场所建设等。

其中,财政无偿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所需费用,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所发生的费用,部分必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补助。

财政无偿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财政有偿资金通过县级财政部门履行承借手续,按规定直拨给项目单位。有偿资金按2‰的月费率收取占用费,有偿资金及占用费从立项后第五年开始偿还,第六年还清。

2、投资参股经营项目。

投资参股经营项目的财政资金投向由项目承担企业经营管理层决定,并按实际投入比例分享项目的投资收益,同时承担项目的投资风险。

3、财政贴息项目。

贴息项目同样实行县级报账制,财政资金仅限于对固定资产贷款进行贴息。

(六)项目投资与数量测算。

参股经营项目。根据最近国家农发办在成都召开的投资参股经营工作座谈会精神,投资参股经营项目不分指标,各省申报数量不受限制,实行全国范围竞争立项。

财政贴息项目。今年国家要求控制在2005年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总投资的10%以内,即1000万元,平均每个项目至少应补贴55.8万元(1000万元×5.58%),则可补贴15-20个项目。财政贴息项目的投资指标可能也是由国家统一安排。

有偿无偿结合项目。考虑到今年世行项目启动,且近两年全省财政投资总规模年均以25%以上的速度增长,2005年增幅超30%,预计2006年不会有多少增长,估计在73000万元左右(2005为71420),根据国家政策产业化经营项目占30%计算,预计2006年度有偿与无偿结合的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资金在22000万元左右。项目数量估计在50个左右。

为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拟扩大产业化项目选项范围, 各市初报的数量可以放宽到1:3左右,平均每个项目县可以选报2个项目,进入省级项目库的项目数量到达150个左右。

四、时间安排

(一)9月下旬正式下发选项入库通知。

今年继续在新华日报、江苏农业科技报等媒体上公开刊登产业化经营项目选项公告及申报指南,同时在江苏农业开发网站上同步发布。项目库实行分级建库、分级管理,具体由项目企业向所属地申报,市级筛选报省进入省级项目库。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项目直接报省。各级开发、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把好项目入库关,对企业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要明确专人审核,个人签字,单位盖章,确保真实。为把好选项关,提高项目质量,杜绝弄虚作假,今年省级将对所有申报进入省级项目库的企业统一组织审计。

(二)10月30日前正式入库。

除财政贴息项目直接填申报表外,共它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编制《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议书》,编制大纲及格式与去年一致,具体可在江苏农业综合开发网上查询(网址:http://)。贴息项目申报材料、其它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议书及入库申请文件等材料要求10月10日前报省。

(三)11月至12月中旬审核、审计、考察。

除贴息项目省级在审核的基础上于10月30日直接上报国家农发办外,其它项目省级将在审核基础上,统一组织审计。并于12月中旬前组织现场考察,考察组由开发、财政系统有关领导和业务人员及专家组成。

(四)12月底至2月中旬组织编制可研报告。

综合审核、审计、考察结果,于12月底对基本符合条件项目继续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编制可研报告,可研报告计划于2月中旬全部完成。

(五)2月底至3月上旬组织评估。

2月底开始,委托局科技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进行项目评估,继续请局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保证公平、公正。3月上旬全面结束评估工作。

(六)三月中、下旬会审。

为减少地方矛盾,特别是提前做好招商引资和南北对接项目的协调工作,建议在往年省开发、财政会审的基础上,组织市级开发、财政(或代表)参加会审会。

(七)3月底正式上报项目。

3月底正式上报通过省级评审的项目。重点项目及参股经营项目国家还将组织评估。所有项目经国家评估或审核通过后,省级将按国家要求组织编报项目计划,项目计划经国家农发办审核批准后正式立项实施。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汇报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

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下载

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简介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议书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

全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前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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