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证指南
一、执业区域:
东莞市公证处
莞城、东城、南城、寮步、石排、石碣、石龙、麻涌、洪梅、高埗、万江、中堂、道滘、望牛墩、茶山、大岭山、松山湖。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座7楼
咨询电话:(0769)236617
31、236617
33、224802
26、236617
35、236617
49、23661751
传真:2222263
常平公证处
凤岗、清溪、塘厦、樟木头、谢岗、黄江、常平、大朗、东坑、横沥、企石、桥头。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常马路丽城大道6号公证大楼(即丽景花园对面、金凯水都旁边)
咨询电话: (0769)818933
38、818833
39、81893330
传真:81893337
虎门公证处
虎门、厚街、长安、沙田。
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245号中科数码城一楼(富莱酒店旁)
电话:(0769)828873738288736982887363
传真:(0769)82887367
二、办理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发包方:
1、公司的资质登记证书(房地产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公章;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办
理,若不能到公证机构办理,由法定代表人出具委托书及介绍信,由受托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项目批复;
5、工程预算书
6、如工程通过招标方式的,须提供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
7、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发包方的公司章程(工商局查询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决议内容一致
同意由何单位承包该项目,须注明工程合同总价。
8、受理后经初步审查公证员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二)承包方:
1、公司的资质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公章,若为东莞市外的国内公司提供当地公证处出具的营
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公证书;
2、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办理,法定代表人在东莞市外的,由当地的公证处出具授权书公证
书,由代理人代为办理
3、一式N份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
4、受理后经初步审查公证员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三)办理担保函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
2、
3、
4、
5、担保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办理;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在其所在地的公证处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由代理人携带公证书和其本人的身份证件办理。 建筑施工合同复印件。 委托担保合同复印件。 公司章程(要求的目的是:审查其公司在担保数额巨大的情况下有没有必须经过什么程序才能作出担保的规定) 担保函原件N份(提示公证处要留底一份),所提供的担保函除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外,其他的内容必须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