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XX年青年教师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方案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x党〔XX〕xx号)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教育引导青年教师成长成才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党委决定本年度继续在广大青年教师中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青年教师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以国情社情民情校情教育为基础,坚持与青年教师职业发展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创造相结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燃青年教师梦想,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
二、活动主题
追寻党的足迹践行大工精神
三、活动内容
XX年青年教师暑期社会实践以“追寻党的足迹践行大工精神”为主题,围绕庆祝建党95周年,结合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工作实际,发挥发挥青年教师专业优势,鼓励青年教师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广泛开展缅怀先烈、走访慰问、志愿服务、调研考察等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发扬优良传统,弘扬大工精神。推荐按以下几个类别进行立项:
1.社会考察类
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改革开放前沿城市、中西部地区、专业相关企业、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开展学习考察,旨在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深刻领会95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以及当前面临的历史使命,了解行业发展前沿动态及国家需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明确努力方向。
2.社会服务类
深入社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利用自身专业和智力优势,开展理论宣讲、技术指导、科技惠民等群众性科普活动以及走访慰问、帮扶救助、支农支教等群众性公益活动。寻访优秀党员与基层工作者,感受各条战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作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强化奉献意识,提升智力服务社会能力。
3.社会调研类
鼓励应用科学方法,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围绕如何推动党领导社会发展能力,促进学科专业发展、提升教学科研水平等开展调查研究。鼓励调查基层社情党情民情现状与面临问题,围绕如何助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如何进一步发挥高校智库作用、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出对策建议。
四、申报对象
参加XX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教师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鼓励学部(学院、部)党员领导干部、学科带头人、科研团队带头人担任领队,亲身参与实践。
五、立项程序
参与实践活动的青年教师自行组队,团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联系实践地点,每个团队设领队(项目负责人)1名,联络员1名。鼓励以教研室、科研团队等为单位组团,建议团队规模控制在3-15人。
申报团队须填写《大连理工大学XX年青年教师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附件1),6月30日前上交至学部党委办公室。
校党委宣传部将组织有关人员,围绕选题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以及申报团队的综合优势进行立项审批。
六、项目资助
学校根据获批立项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每个实践团队提供1000—3000元的经费资助;鼓励团队所在学部(学院、部)党委、党总支按照学校资助额度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资助。
七、成果形式
按期完成实践活动的团队须提交以下材料申请结项:
1.每个团队上交实践报告一份(开展社会调研活动的团队可上交调研报告),内容格式参照《大连理工大学XX年青年教师暑期社会实践报告模板》(附件2)。
2.每位团队成员上交实践感言一份,体裁不限,主要为实践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感。
3.每个团队至少上交12张精选活动照片,照片要求反映团队成员开展实践活动的过程,着重反映实践活动各个环节。
4.各团队需提供活动经费报销发票,并附使用细则。(凡报销发票题头均写“大连理工大学”,并写清用品及其具体用途,如只写“办公用品”等字样的发票不予报销)。
5.感谢信、表扬信、媒体报道、实践地证明等可以反映实践活动成果的实物可一并上交。
八、总结宣传
活动结束后,学校将举行青年教师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展,全面展示青年教师社会实践风采,交流经验,分享成果。
九、注意事项
(一)安全机制
各团队领队及联络员应每日留意行程的安全状况,确保每位队员的人身安全,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与学部(学院)党委、直属党支部取得联系。
(二)媒体报道
各团队应在实践全程中借助各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积极向当地媒体或大工新闻网投稿,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行程记录
各团队需在实践活动进行中及时以文字和图片等形式记录每日行程,方便实践结束后进行成果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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