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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物价监督管理局检查科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03 03:29: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发改局物价监督管理局检查科工作总结

今年我科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价格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把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突出价格监管重点,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在省、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检查处的指导帮助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区价格工作中心,采取新举措,建立新机制,探索新路子,努力开创我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新局面,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开展了元旦、春节、五

一、中秋、国庆节日市场、涉农收费价格、商品房明码标价、商贸流通企业价格行为、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节日和日常市场价格检查。元旦、春节、端午节、五

一、中秋等节日成立检查组,重点对与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猪肉、禽蛋等商品价格进行了检查,检查超市、商业门店、集贸市场等60多家,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区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未发现趁节日之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违法行为

二、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物价局《黑龙江省今年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为了确实减轻农民负担,成立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于3月4日至5月31日在全区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农村乡镇医院、农村中小学、农产品流通、农村殡葬服务、农机服务、农村有线电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等领域的价格和收费问题,配合春耕备耕,重点加强对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近些年来各部门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加大对农村财政投入,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农村经济环境得到改善。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要求有关部门自行整改纠正,使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价格政策得到具体落实,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市场销售价格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XX市物价监督管理局《XX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哈价检发2013]10号精神。我局于今年8月26日到9月1日起对我区内的14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经过检查,大部分楼盘在交易场所放置了明码标价公示牌、价目表,基本做到了“一套一标”,并按规定标示了建筑面积及单价等相关内容。但也存在部分楼盘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使用统一格式的标价牌,公示的内容不规范、不全面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的相关企业,检查组责令限期整改,并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四、商贸流通企业专项检查。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局关于开展全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年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从今年8月22日到8月24日集中3天时间对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的市场价格以及防讯期间粮油、肉、蛋、蔬菜、禽、药品等群众生活必须品进行检查。此次检查共涉及65家商贸流通企业,其中:超市10家,药店5家,各商场、粮油副食品店50家。并对每家商户都发放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的规定》的宣传册,特别是对保障市场供应保障民生的粮油、肉、禽、蛋、菜、瓶桶装饮用水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及药品没有发现缺货、断档、排队、抢购的现象,没有囤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欺诈行为,防汛抗灾物资的市场供应,没有脱销、断档的行为。

今年我科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价格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把促进经济稳定增长、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突出价格监管重点,加大价格执法力度。在省、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检查处的指导帮助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区价格工作中心,采取新举措,建立新机制,探索新路子,努力开创我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新局面,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开展了元旦、春节、五

一、中秋、国庆节日市场、涉农收费价格、商品房明码标价、商贸流通企业价格行为、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节日和日常市场价格检查。元旦、春节、端午节、五

一、中秋等节日成立检查组,重点对与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猪肉、禽蛋等商品价格进行了检查,检查超市、商业门店、集贸市场等60多家,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区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未发现趁节日之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违法行为

二、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物价局《黑龙江省今年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为了确实减轻农民负担,成立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于3月4日至5月31日在全区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农村乡镇医院、农村中小学、农产品流通、农村殡葬服务、农机服务、农村有线电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等领域的价格和收费问题,配合春耕备耕,重点加强对化肥等农资价格的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近些年来各部门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加大对农村财政投入,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农村经济环境得到改善。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要求有关部门自行整改纠正,使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价格政策得到具体落实,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市场销售价格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XX市物价监督管理局《XX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哈价检发2013]10号精神。我局于今年8月26日到9月1日起对我区内的14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经过检查,大部分楼盘在交易场所放置了明码标价公示牌、价目表,基本做到了“一套一标”,并按规定标示了建筑面积及单价等相关内容。但也存在部分楼盘未按规定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使用统一格式的标价牌,公示的内容不规范、不全面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的相关企业,检查组责令限期整改,并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四、商贸流通企业专项检查。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局关于开展全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年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从今年8月22日到8月24日集中3天时间对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的市场价格以及防讯期间粮油、肉、蛋、蔬菜、禽、药品等群众生活必须品进行检查。此次检查共涉及65家商贸流通企业,其中:超市10家,药店5家,各商场、粮油副食品店50家。并对每家商户都发放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的规定》的宣传册,特别是对保障市场供应保障民生的粮油、肉、禽、蛋、菜、瓶桶装饮用水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及药品没有发现缺货、断档、排队、抢购的现象,没有囤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欺诈行为,防汛抗灾物资的市场供应,没有脱销、断档的行为。

五、开展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检查。为贯彻落实今年省委、省政府纠风工作精神,按照《关于今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黑纠办发2013]2号)要求,及哈价检发2013]7号文件关于转发黑通管联2013]104号《关于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于今年9月26日到10月30日起对我区内的4家电信企业的现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集中整治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四家电信运营商违规收费、使用模糊表述诱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打击虚假宣传、强行扣费、违规经营、恶意吸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局集中力量对我区14所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各学校收取的住宿费、学费和代收费均按规定执行,但也有各别小学校收取看护费,看护时间没有达到规定的时间。责令发现问题学校进行全面整改。

七、加强价格举报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我们加强了价格价格举报工作力度,由一名副局长主管此项工作,“12358”举报电话实行专人值守。较好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物价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今年检查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足,我们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把“价格服务进万家”这项利民、为民、惠民的服务活动推向深入,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打造价格部门执政为民的新形象。我们从社会呼声出发,始终把听民声、解民意、知冷暖、办实事作为价格服务群众的新亮点。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和价格项目、标准、执收单位、政策依据以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提高透明度,让社区居民、消费者、企业单位、学生家长、医疗患者、游客、农民群众等最广泛地享有收费价格知情权和参与权,能够明白消费、放心消费、放心缴费,化解价格矛盾纠纷,规范价格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构建了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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