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文件
**〔2013〕15号
关于选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 参加第*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 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总部各部室:
根据省总工会、省科技厅、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送全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参加第*届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13]77号)精神,集团决定组织开展职工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的选送参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优秀科技创新成果范围和条件
各单位在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的优秀技术创新成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于2 01 1年1 2月31日前整体应用的技术成果,均可选送申报。
1、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
2、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技术创新;
3、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的重大技术改造;
4、为促进职工安全生产与卫生,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而研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操作方法;
5、产生重大影响或发挥重要作用的关键技术突破。
凡涉及国家机密、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政府投资或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攻关取得的成果,不在推荐选送之列;已经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成果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和申报程序
评选分初评和总评两个阶段,初评由单位工会负责,总评由集团评委会对各单位选送的成果集中评议会审,确定最优秀的2项成果报送省评委会参加评审,省评委会将推荐全省最优秀的5项成果参加全国评选。
三、表彰奖励
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将分别评选出
一、
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得
一、
二、三等奖的项目完成人,给予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励;对获得
一、二等奖并符合条件的个人或集体,将分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凡获得全国奖励的项目,省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要求
1、开展推荐参加全国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评选表彰活动,是调动广大职工参与技术创新实践、促进科技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各单位认真组织初评,并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各单位推荐申报最优秀的成果书面材料一份于6月10号前报集团工会,数量不限。
联系人:***,电话:1350000000。
二〇一*年*月**日
主题词:技术成果评选通知抄报:省技协办
2013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