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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心得体会汇总

发布时间:2020-03-01 16:03: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篇1)对严以用权的理解和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这是三严三实要求中对各级领导干部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提出的明确要求。

严以用权,首先要知道权从哪里来、权为谁所用、怎样用好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使权力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对思想品德高尚的人来说,权力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重;对利欲熏心、以权谋私的人来讲,权力是陷阱,权力越大,危害越深;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始终要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始终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地工作,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如果做官不做事、做官当老爷,搞公权私谋、搞权钱交易,权力就会变味、变质;要严以用权,就是要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要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为公用权、依法用权、履责用权、务实用权、刚直用权、阳光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

衡量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是否严以用权,应主要抓住以下几点:

一是决策。管理学上有一句名言:一个错误的决策100个行动也无法挽救。重大决策,首先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必须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际。其次必须严格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标准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决策,必须实事求是的决策。绝不能满脑子私心杂念,只想着“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只想着自己的仕途政绩,而做出一些不切合实际的决策及后果,既造成人财物的浪费,又影响党的事业的发展,损害群众利益,抹黑党和政府的形象。前些年,一些贫困县不切实际的建豪华办公楼,甚至模仿“白宫”,按照**广场的规模建县城广场,典型的好大喜功、追求彪炳史册、留足迹。搞虚假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二是用人。选人用人是关乎千秋基业的核心问题。正常的选人用人,应该是坚持以制度用人,坚持选人选才的程序和标准,坚持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人,坚持五湖四海。应不以个人的好恶和影响选人,不以自己的眼光评判人,不按自己的交情选拔人,更不能公权私用买官卖官、“任人唯亲”“带病提拔”、搞“小圈子”、“近亲繁殖”。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部教授汪玉凯认为:“在各种腐败现象中,选人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也是一切腐败之源。如果选人用人腐败了,只要给钱,什么样的人都敢选敢用,后果是恶性循环,并导致其他形形色色的腐败。”从2008年至今,全国共查处违规违纪选人用人案件10716起,对1665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选人用人腐败案件频发,主要原因还是个别领导干部高度集权。不受制约的权力,就会在市场体制下经营出诱人的利益回报。”

三是花钱。领导干部一定要敬畏权力,不能把权力和自己混为一体,产生我就是权力的错误观点,要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按预算开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坚持做到不挥霍不浪费,坚持做到不公款私用不公款私谋。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消费等事件大幅度减少,但也有一部分胆大妄为的人以身试法。近期查处的北京市卫生局原工会主席白宏用所辖部门工会的支票来支付美容费用,4年累计用了400多万元,典型的把公家的财务当成自家的钱包用。手握财权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如履薄冰,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和信任,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当好单位的管家。

四是有为。在其位不谋其政也是违背权力本意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各项制度的逐步健全,又看到一批腐败分子被查处,一些干部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宁可权力放空,以不作为保证不犯错误的想法,当撞钟和尚。之所以会这样,我以为是长期以来,我们的干部随意用权,不按规则办事,忽视法律法规存在的习惯而导致不会干工作,不敢干工作。在其位不谋其政是对党的事业严重不负责,权力就是责任,心中有责,才能形成秉持恪尽职守的宝贵品格,才能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在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要会干事不出事,必须要认认真真的学法、懂法、守法,尽快树立法治思维,变人治为法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

要做到严以用权,一靠自律,二靠制度。领导干部要把严以修身,严以律己的功课做好,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保持自觉抵制特权思想的定力,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始终坚守为官底线,不受诱惑和贪欲所扰,任何时候都不能把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规范用权,谨慎用权,坚持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尽心竭力做好本职工作;监督制度是约束权力的基本支撑,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使领导干部用权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只有充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不会把权力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才能做到用权不谋己之私利,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权利带给他们的福祉。 (篇2)坚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有公权者才能做到“不私、不怠、不滥”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始终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严以用权的“官箴”。

同样为官一任,为什么有的人如过眼云烟,没能给老百姓留下什么印象,而一些党员干部榜样的故事感人肺腑、触动人心?同样是掌权一方,为什么有的人利令智昏,从权力高处摔下马来,而一些“为民请命”、奉献自己的好干部人去声犹在,永远留在人们心中?答案很明确: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守住要,固住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

我们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正确看待和运用权力,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勤而不廉,廉而不勤,甚至不廉不勤。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是自己辛苦换来的”,公权私用、公款私分、公车私坐;有的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为妻用,利为子谋;有的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大事小事一言堂”。逾矩失范,往往开败事之端。严以用权,关键要做到“三不”。

公权不私,谋私即盗。粮食部门的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也掌握一定的权力。这固然有干部个人勤奋努力的因素,但归根到底是组织的选择和人民的信任。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不属于任何个人,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公权只能公用,干部服务人民,人民付给工资,薪酬已付,该得已得,以权谋私即为盗,就是违法犯罪。当前形势之下,全面从严治党、强力反腐肃贪,有些人感到不适应,认为当官“没意思了”、办事“不方便了”。这是非常错误的思想,我们要坚决抵制纠正,务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秉公用权。

勤政不怠,怠政如贪。权力是治国重器。不同层级的权力,对应着不同大小的责任和能力素质的要求。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我们大力倡导党员干部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干部,就是要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让“两为”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汽车出现缺陷需要及时召回,干部有了毛病也要抓紧“检修”。有的地方实施对不称职干部的召回制度,就是破解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有益尝试,值得借鉴。

用权不滥,依轨守规。权力法定,滥用就会越轨。法治的核心是管住权力,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轨。一个成功的人要心中有“戒”,有戒律,不妄为;心中有“界”,有界限,不逾矩;心中有“届”,有极限,不万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打造“依法管粮”、“法治粮食”的历史过程中,向“标杆”看齐,作出应有贡献。

(篇3)严以用权 踏实工作 始终做一名党的好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对中国共产党权力观的高度概括,也是党员领导干部用权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和必须作出回答的永恒命题。严以用权,就是要我们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一、严以用权,要明白权力是谁给的。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严以用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宪法也明确了权力的属性,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些都很明白地告诉我们,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是天然拥有,而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它姓“公”不姓“私”,必须用于公。我作为一名粮食人的党员干部在这个问题必须始终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弄不清楚、不明白,就会在用权上犯糊涂,就会把权力视为个人的私有财产,最终稀里糊涂地走上人民的对立面。有许多位落马的领导干部都在千悔,早知当初,何必如此。因此,我要善待手中的权力,珍惜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

二、严以用权,要始终心存敬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敬畏”对于执政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审视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我们从中也可以看得出来,很多案件其犯罪轨迹几乎都是一样的:起初,因为心中有怕,因为对法纪有敬畏,普遍都在拿与不拿之间徘徊;后来,因为不再惧怕,不再敬畏,于是胆子越来越大,不断上演“疯狂”,直到坠入悬崖。由此可见,始终心存敬畏,对领导干部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因为心存“敬”,就会有追求、有目标,从而不断鞭策自己“有所为”、“正确为”;因为心存“畏”,就会有警觉、会自省,从而严格要求自己“有所不为”、“不乱为”。

三、严以用权,要始终绷紧自律这根弦。自律是一个人自警、自励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能力。对于领导干部来讲,他律固然重要,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做到严格自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制度设计得再缜密,再多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一种摆设、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我们都知道这样一个道理,“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其实,很多时候,打败自己的,往往不是别人,而是自己。而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往往也是自己。一位从穷山沟里一步步走出来的某县县委书记被查处时在自悔书里这样写道:“如果当初自己能够严于律己,用好手中权,杜绝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腐蚀,就不会落得身败名裂的结局。但是这一切都不能重来,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将一切错误抹去,也没有时光机器可以让我回到过去重新选择。”大量的案例一再证明,如果领导干部没能做到严格自律,自我约束的“风纪扣”一旦解开,就会被各种各样的“细菌病毒”侵袭,被形形色色的“糖衣炮弹”击倒,甚至会胡作非为,滥用职权,最终的结果是“悔之晚矣”。

四、严以用权,要始终坚守责任与担当。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权力行使与责任担当紧密相连、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权必有责。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严以用权,坚守责任与担当至关重要,这也是职责所在,使命使然。有了责任与担当,就会有坚强的政治定力,就会胸有大局、无私无畏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有了责任与担当,就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从而以责任重于泰山之感、如履薄冰之虑,在工作中始终带着一份责任、一份担当,脚踏实地、一如既往地履职尽责,该担当的责任要担当。 总之, 权力是把双刃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团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权力是一泓激流的水,“掘”之不疏会招致灭顶之灾。这是从一些党员干部由于用权不慎而走向犯罪深渊的典型案例中得出的沉痛教训。 (篇4)心存敬畏、严以用权不越矩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

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为民所赋,利必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是权力姓“公”的政治属性使然,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期待所在。 在一些领导干部那里,权力不是来自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言行上唯我独尊,作风上专断浮夸,生活上奢靡享乐。这些现象,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正本才能清源。对领导干部而言,要做到严以用权,就应坚持用权为民,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权力是柄双刃剑,使用得当可以建功立业、造福于民,使用不当则令人堕落、为害人间。严以用权,要求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用权为民,决不可为个人和小团体利益滥用权力。焦裕禄、杨善洲、沈浩等优秀干部典型,之所以令群众长久怀念,正在于无论地位高低,始终秉持为民情怀,一心一意将手中权力用于服务人民。反观一些腐败分子,起初或不乏为民之志,但在追逐权力的过程中逐渐堕落,将公权异化为谋私工具,终至身败名裂、令人不齿。

而作为一名党培养和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如何做一名严以用权的好干部,我认为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必须敬畏权力。一个人立身处世,应当怀有一颗敬畏之心。有了敬畏之心,做人才会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有了敬畏之心,掌权才会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有了敬畏之心,才会知所避、知所守、知所止。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面对人民赋予的权力,面对党组织授予的权力,领导干部必须胸怀敬畏之心、尊崇之心、勤勉之心、谦恭之心。

其次必须恪守规矩。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赤诚度的重要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必须恪守党的规矩,只有将党的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地做到严以用权。党的规矩是严以用权的刚性约束,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恪守党的规矩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

再次必须遵循法治。权力法定,权力运行必须遵循法律的轨迹,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一是要树立法治认识。法治认识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用权,树立法治认识是前提。人民权益要靠法律来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来维护。领导干部树立法治认识,就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是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只有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才能更好地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认识,才能更好地让全体人民自觉监督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严以用权。二是要增强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一种规则思维、程序思维,它以严守规则为基本要求,强调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不能触碰,凡事必须在既定的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用权,增强法治思维是关键。只有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自觉性,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自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自觉做到不违法行使权力,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三是要运用法治方法。权力来源于法律,权力的行使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领导干部做到严以用权,运用法治方法是保障。运用法治方法就是领导干部作决策、处理问题,都要先找法律依据吗,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提出的处理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篇5)坚持权为民所用,不断提高行政力

一、“严以用权”,必须熟识“权力”的特性

权力,从广义上说是指某种影响力和支配力。狭义上是指政治权力,即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其阶级利益和建立一定的统治秩序而具有的一种组织性支配力。“严以用权”的“权力”就是指“政治权力”,而政治权力又可分为立法权力、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粮食行政部门所行使的权力是行政权力,即粮食行政机关为有效执行国家意志而依据宪法原则对粮食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权力。行政权力还可细分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奖惩权等。行政权力的行使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主要对象是领导干部。

权力是施政者的特有工具。掌权者是凭借权力来行使职责、推动工作的。常言道,驭马者须识马性,泛舟者须识水性。要用好权力,必须要熟知权力的特性,才能更好地驾驭权力。行政权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性,第

一、合法性。从法理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来自人民。因此,党员干部必须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这样才能对得起人民赋予的权力。第

二、两面性。权力即可促进工作,也可阻挠进步发展。正确用权就能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人民的利益。第

三、可塑性。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可因着行使主体的能动性而会产生权力偏好,做出对自己有利或对别人不利的选择。第四,资本性。权力作为生产力的特殊形式可以成为产生财富的资本,权力寻租可以产生经济效益。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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