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秋误工补偿协议
甲方:滦平县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滦平县红旗镇红旗村村民
甲方回水泵站跑水进入乙方耕地,致使乙方收秋无法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现场勘察后,通过友好协调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土地的具体位置:红旗镇红旗村长蛇地平台
二、补偿标准:乙方共计雇佣10人收秋,预计半天收秋完毕,每人每天按100.00元补偿,共计合款:伍佰元(¥:500.00元)。
三、因跑水淹地导致乙方收秋受阻问题,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伍佰元(此款包括财物损毁、道路受阻、人工处理及误工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乙方自愿放弃一切权利主张。
四、乙方收秋自行解决、安排处理,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领取此补偿款后,就土地被水淹浸事宜,乙方及其它家属不得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滦平县伟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红旗镇红旗村村民:
签订日期:2011年月日
《收秋误工补偿协议(红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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