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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

发布时间:2020-03-03 14:39: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预防青少年犯罪论文《青少年犯罪特点成因现状及案例分析和预防对策》

学院:体育学院班级:10级体教2班姓名:xxx学号:xxxxxxxxxx

青少年犯罪特点成因现状及案例分析和预防对策 .............2 摘要: ...........................2 关键词:........................2

一、青少年犯罪特点 ....................2

(一)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明显 ....................2

(二)犯罪的暴力程度加深.................2

(三)团体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式 .............2

(四)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犯罪.................3

二、青少年犯罪成因 ....................3

(一)自身原因 ....................3

(二)外界原因 ....................3

(三)家庭教育的原因........................3

三、青少年犯罪的现状........................4

四、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4

案例一:“蛊惑仔”引诱学生犯罪 ...............4 案例二:未成年人犯罪也要负责任 ....................4

五、青少年犯罪预防对策 ....................5

(一)搞好家庭教育 ....................5

(二)改进和加强学校教育.................5

(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6

(四)发挥社区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作用 .............6 参考文献........................6

青少年犯罪特点成因现状及案例分析和预防对策

摘要:青少年犯罪问题近年来在我国呈上升趋势,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有效的预防、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当务之急。只有认真分析青少年犯罪的成因,搞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才能保护好未成年人,我们的民族才有希望。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特点成因及现状预防对策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语出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它激荡着一代代中国人的心。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是国家希望之所在,那么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青少年犯罪特点

当前,青少年犯罪现状是:所犯罪行严重,大案要案多,社会危害性很大。青少年犯罪还经常为抢劫、故意杀人、盗窃、绑架等故意犯罪,很少为过失犯罪,犯罪时不计后果,手段残忍,社会危害大。

(一)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明显

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不满14岁的儿童的恶性犯罪也屡屡出现,令人震惊。从青少年所处年龄段的心理特征来看,这一阶段青少年的生理发育的普遍提前,而心理的成熟程度远远落后生理的成熟程度。生理上的“相对成熟”和心理上的“不成熟”容易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

(二)犯罪的暴力程度加深

由于青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期,好动、精力充沛、体能好,但同时自制能力较差,容易激动,是非观念不明确,责任意识缺乏。这些容易导致青少年好逞英雄,用粗暴、残忍的手段破坏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其目的可能仅仅是显示其“有能耐”、“厉害”,其暴力犯罪中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冲动性和愚昧性。

(三)团体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式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趋势从单

一、个人犯罪转变成有组织、有策划、有目的、有分工的团体犯罪。更有甚者向黑社会发展。青少年团伙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两个,一个是以财产为目的的犯罪集团,如团伙盗窃、诈骗、抢劫,另一个是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集团,如流氓团伙。

(四)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犯罪

我国青少年犯罪时利用一些新兴的科技成果,如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活动专家认为,随着大众传播工具的普及,各种智能化犯罪手段通过各种途径,会纵横交错地影响青少年犯罪手段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青少年犯罪成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而成。青少年犯罪的发生自然也不例外。

(一)自身原因

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低下是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原因之一。在犯罪的青少年中,尤其是暴力犯罪中,犯罪的青少年文化程度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犯罪的青少年多数为厌学、失学的青少年。他们在校时间短,缺乏良好的教育,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另外,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的特殊性也是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原因之一。青少年时期是从不懂事到懂事的关键阶段,身处在这个年龄段的人,身体发育已经健全。但是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没有定型,对世界和整个社会还不太了解,容易受到外部事物的引诱。青少年又涉世未深,在对待事物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上很容易一切从自己出发。在这样的思维定式下,主要青少年稍稍受了一点刺激就容易做出犯罪的行为。

(二)外界原因

社会环境的原因。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阶段,文化市场的不规范、社会不良风气、不法分子的引诱等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外部因素。在文化市场上,一些不健康的图书、报纸、音像出版物、不良网站和网络信息,宣传着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的内容,这些低级、暴力、庸俗的文化侵蚀了青少年的思想。当今社会中不良风气给青少年带来了消极的影响,对青少年在生长过程中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造成很大的腐蚀作用。而在社会上闲荡的青少年,有的由于整日无所事事,受不了诱惑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拉拢、利用;有的则是因为没有正当的经济来源,便寻求非法的途径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而有的则是闲的无聊,便滋事打架,最后导致犯罪。

(三)家庭教育的原因

造成青少年犯罪家庭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家长过度溺爱孩子,现在许多家庭大多是独生子女,家长过分宠爱孩子,甚至是有求必应,同时隔代的溺爱更加严重。其次是教育方法简单粗暴。许多家长以为教育孩子就是打骂结合,“棍棒底下出孝子”,对孩子随意打骂,滥施家长的权威,青少年与父母在家庭中经常发生冲突,从而造成孩子的叛逆心理严重。再次是父母对子女不管不顾。由于父母离异或父母一方死亡,或是父母忙于自己的事业,没有时间精力照顾孩子,使有些青少年极度自大和粗暴蛮横,客观上造成青少年的人生观、价

值观的畸形发展。

三、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相当严峻,引起了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称,“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68%,未来5年进一步增加。报告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增长迅猛,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年间上涨68%。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逐渐增多。“十五”期间,中国青少年人口总量由低谷开始爬升进入一个稳步上升期,而目前中国整体犯罪率,包括青少年犯罪率都处于上升状态,因此未来青少年犯罪总量将进一步增加。 青少年是一个民族的希望,用法律来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用教育来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宋庆龄先生曾经说过,什么事情都可以等待,但少年儿童的教育不能等待。因此,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研究已是刻不容缓。

四、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案例一:“蛊惑仔”引诱学生犯罪

一名年仅16岁的女中学生露露听说有个低年级的同学骂她,就叫来几个朋友,把那个女孩暴打一顿;另一名18岁的女生燕子参与5起抢劫,抢钱近5000元。问起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她们竟然回答说:“当班长、学习尖子远不如当大姐大威风!”据燕子和露露说,为什么要选择用打架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呢?因为她们看到电视、录像里都是这样,挺牛的,相比于单调乏味的课本上的说教和家长的唠叨,她们当然更喜欢情节生动的电影故事,看得多了,就觉得,认“干哥哥、干姐姐”比友谊重要,电影里的“老大”都用拳头自己解决问题,找老师、报警都是小角色。在电影中,那些大哥、小弟动不动就挥刀冲上街头,都是让人佩服的英雄„„正是由于这些电影电视的“蛊惑”,一些家庭幸福、在校表现良好的学生开始“出轨”。不良的社会环境目前已经成为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心理的重要外部原因,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扫黄打非的力度,消除环境给青少年带来的不良刺激,这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 案例二:未成年人犯罪也要负责任

2000年12月17日晚,户县15岁少年王某为图好玩竟想制造火灾。他先将一堆麦草点燃,但因火势较小没有引起他人注意,又窜到同村张某家老屋处,用火点燃一把干麦塞入门洞引起大火后,王某便躲在暗处观看村民救火。火越烧越大,烧毁了房屋,烧死了一头耕牛和一些用具,损失达7000余元。法院鉴于王某未成年,遂依法作出减轻处罚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其父母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7000余元。如何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

××周岁。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原则与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同,赔偿责任一般应当由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承担。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如果调阅一下各地的报刊,就会发现几乎每天都有不少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这些报道和其他千奇百怪的事情同时挤在大小报刊的社会新闻版上,成为新闻生产和消费的一部分,你可以去注意,也可以忽视,似乎不再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在这种“司空见惯化”的中间,不知掩藏了多少青春的残酷和悔恨。

五、青少年犯罪预防对策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事关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社会问题,应该引起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主要还是要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做起。

(一)搞好家庭教育

首先,父母对孩子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要注意发现孩子的缺点,做到防微杜渐。父母对孩子真正的爱不仅仅是让其吃好﹑穿好﹑玩好,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不能认为“树大自然直,人大自然好”,对孩子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在生活中要注意观察孩子的一些异常变化,如情绪反常﹑学习兴趣下降﹑对不良书刊感兴趣﹑逃学﹑夜不归宿等现象,若发现孩子有上述行为,应主动和学校取得联系,积极配合老师,及时帮教,防患于未然。其次,要讲究方法,耐心诱导,切忌粗暴。父母都爱自己的子女,但父母不一定能教育好子女。孩子的可塑性大,讲究正确的方法对孩子成长是很重要的。家长和孩子之间要培养良好的感情,使孩子感受到父母的疼爱和家庭的温暖。当孩子有错误时,父母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循循善诱,耐心说服。切不可感情冲动,更不能采取棍棒教育的方法,使孩子产生对立情绪,其效果往往适得其反,甚至会导致孩子离家出走,流浪社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再次,家长既要注重言教又要注重身教,身教重于言教。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家长行为不良,最容易影响子女变坏。父母如何律己﹑待人,如何处理公私关系等都对子女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子女通过对家长言行的耳濡目染,逐渐培养自己的是非标准和美丑善恶观念。如果家长言行一致,以身作则,就会受到子女的尊敬,教育效果就好;反之,不仅不能教育好子女,还可能起更坏的作用。所以家长首先要检点自己的言行,要求子女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做好,要求子女不做的,自己首先坚决不做。

(二)改进和加强学校教育

首先,学校教育要坚持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坚决摒弃“应试教育”,大力提倡素质教育。各校应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抓好四项工作:继续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

改革考试制度﹑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优化教师队伍;建立新的教育评价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考试制度与考试方法的改革,否则,素质教育也只是一句空话。其次,要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当前,学校法制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实现两个目标:第一是让学生知法懂法,预防违法犯罪;第二是使学生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好习惯。如何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呢?(1)要转变观念,把法制课放在同主课同等重要的地位;(2)要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法制课教师不能滥竽充数,必须是经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3)要编写通俗易懂﹑形象生动,能引起青少年学习兴趣的法制教育的教材和课外读物;(4)要赋予法制教育以新的内涵,不仅要把法制教育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手段,而且要把它提高到维护青少年权益的高度来认识。

(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要履行各自的监护职责。家长不能让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学校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人的学籍;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及时与其父母联系;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或者其所在的寄宿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求助。国家应从法律上对家庭﹑学校及其他责任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实行相应制约。

2.加强对文艺宣传部门的管理。文艺宣传是社会教育的重要手段,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文艺宣传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规定。禁止中小学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的出版物。

3.加强对中小学周围环境的治理。中小学是未成年人最集中的场所,加强对中小学生周围环境的治理,既可以为中小学生的学习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又可以防止中小学生受社会上不良行为的影响。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专门机关,应把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理作为重点,及时制止﹑处理中小学校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发挥社区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广大群众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积极作用。

(1)加强对社区文化的管理,对那些有害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场所要及时查办;(2)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社区行为规范,禁止不良行为;(3)积极帮助青少年解决实际问题,防止他们采取非常手段去解决问题而走上犯罪道路;4.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

总之,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复杂﹑艰巨而又崇高神圣的工程。只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才能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

参考文献

【1】百度文库《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探讨》

【2】《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3】《现阶段青少年犯罪:状况与对策》

【4】半月谈《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李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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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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