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民族大学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
一、评选范围
校级教学名师限于我校教师编制的各单位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具有教授职务,长期从事本、专科生课堂教学工作、承担基础课(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教学任务的教师。
2.师德高尚,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积极承担本、专科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每学年不少于220课时,在管理岗位的教师承担本、专科生的课堂教学工作量每学年不少于60课时,流动科研编制的教师每学年必须系统主讲1门本、专科课程。
4.积极参加主讲课程的建设与改革,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秀。主讲课程为校级以上精品课程或校级优质课程,且在全省同领域中有较大影响。在课堂教学中,积极开发、引进和使用现代技术。
5.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和较高的学术造诣,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教学研究实践,承担校级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具有推广应用价值,获得校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
6.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名额及奖励办法
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名申报者参加全校评选;全校每次最终评选3~5名校级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0元。
四、评选方法和步骤
1.教师自荐。各单位组织教师学习《中南民族大学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由教师根据自身条件,进行自我推荐。
2.单位推荐。各单位在组织教师听课的基础上,由学院教学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评议,推荐人选,在此基础上填写真实、具体的考核意见,报教务处师资科。
3.学校评定。中南民族大学教学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评选对象进行评审,决定中南民族大学教学名师人选,在全校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予以确定。
4.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中南民族大学教学名师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
5.中南民族大学教学名师每两年评选一次。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关于中南民族大学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的报告;
2.中南民族大学教学名师推荐人选综合情况一览表(附件1在教务管理系统主页“公共下载”区下载);
3.各推荐人选的申报表(附件2在教务管理系统主页“公共下载”区下载);
4.光盘一张(含数码彩色照片一张,500字左右的个人介绍,500字所属学科、专业文字介绍,15~30分钟讲课录像),讲课录像应能真实反映被推荐者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5.推荐人选附件材料,要求复印件装订成册,首附目录。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年度考核
情况记载、近5年教学工作量及教学质量评估证明材料、教研成果、科研成果。
中 南 民 族 大 学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