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
为了规范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旨在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积极投身科研,由学院统一设立并管理,奖学金评定小组对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进行监督、审核。
一、评选条件
(一)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1.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3.在读期间曾荣获研究生奖学金或其他奖项; 4.在读期间未受任何处分(含全校通报批评); 5.勇于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成果突出; 6.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或有其他突出贡献; 7.原则上应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奖获得者。
(二)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得者;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用户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4.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象用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7.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定标准:
1.在读期间未受任何处分(含全校通报批评); 2.在读期间曾荣获学习优秀奖或科研优秀奖;
3.在读期间曾荣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三好学生或科研成果突出【论文EI(非会议)或CSSCI检索;北京市级以上科技竞赛获奖等】。
三、评定程序:
1.下发通知(时间:5月30日)
2.自由申报(时间:5月31日-6月7日);
3.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班委会评议(时间:6月7日)
按学校5%的名额分配,硕士经济班级(42人)2个名额、管工班级(36人)2个名额,企管班级(15人)1个名额,博士班级(28人)1个名额,MBA(79人)4个名额;评选条件和评定标准中各项需同时具备;请班内公示符合评定标准的所有申报同学的具体情况及排名,经济班原则上取前2名、管工班原则上取前2名、企管班原则上取前1名、博士班原则上取前1名、MBA原则上取前4名。
4.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班内公示(时间:6月8日-6月10日);
5.院研工组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评审(时间:6月11日) 6.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全院公示(时间:6月12日-6月14日)
四、上报材料
请班长于6月8日将入选的同学的《北京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及支撑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填写至第一页结束含导师签字);《2012届 学院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上交院研工组经A104,发送至liuli216@bjut.edu.cn
五、评定小组成员:
学院科研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研究生工作组 各班班长、党支部成员
经管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