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影像科设备管理制度
1、医学医学影像科设备、仪器的配置、更新应按规定进行论证、审批,招标采购符合相关规定。在计划购买设备前,医学医学影像科主任及仪器设备的主管人员应充分考虑医院的发展需要,做好调研、论证工作。
2、科室医疗设备、仪器、手术器械等均由科主任委派专人负责,统一请领、报损、销账事务及保管总账册和分户账册。
3、科内仪器设备统一建立分户账卡,做到账账(院设备科、器材科与医学医学影像科账)相符、账物相符。
4、大型设备管理实行技师长负责制,技师长及专制工程师应熟悉设备的安装过程及操作规程。建立《机器设备使用情况》记录本,要有详细的使用、故障、维修、更换元器件品种及数量、线路改动等情况记录。操作使用人员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
5、设备的管理,应充分考虑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医院、科室发展等问题,充分发挥仪器的有效使用期的效益,尽可能做到用最小的投入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对使用已到寿命、性能指标明显下降且无法修复的仪器,应遵守医疗设备的报废制度,科室应及时填写“仪器设备报废调剂审批表”,办理申请报废手续。 仪器设备管理宗旨
为搞好实验教学与综合利用,提供教学用的物资条件及良好环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与仪器设备的使用率,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仪器设备的管理规则
1.指定责任人负责专项仪器,负责人要做好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必须负责仪器日常的维护保养,负责联系维修。责任人有义务解答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给予技术指导。
2..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
(1)定期清点、核对仪器设备的实有数是否与其帐、卡相符,每学期末清核一次。
(2)定期保养、清洁、检查仪器设备,保证其完好率,每季例行一次。 (3)随时注意观察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妥善处理。
(4)注意平时的整洁卫生,每次实验课上完后,要及时将仪器设备收拾摆放好。
仪器设备的借用规则
1.若有其他人需要使用仪器,需向责任人提出借用要求,并服从责任人的安排。如对责任人的安排有异议,可向功能室主任反馈。 2.各功能室需借用他室的仪器设备,须经本中心办公室的同意,办理手续,方可借用。
3.本中心各功能仪器室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需外借时,须经中心办公室的同意,办理手续,方可外借。
4.公用仪器应遵守先后的原则,有序使用。如因故取消,应事先向责任人说明,若无故违约,浪费时间,则需登记在册。
仪器设备摆放规则
原则上仪器一旦交由责任人负责后,应有固定的摆放地点,不得随意摆放,如遇特殊情况,则需要与责任人共同商定,使用完毕后归放原处。贵重仪器原则上固定摆放,不得移动。
处罚规则
对仪器使用人,因为操作不当引起的仪器损伤或损坏,应该及时上报相关人员,不得隐瞒,并承担相应的善后工作。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