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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科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6:30:1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医疗设备科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科工作制度................................................2 医疗设备科职责......................................................4 医疗设备科科长职责................................................5 医疗设备科维修人员职责..........................................6 库房管理员工作职责................................................7 仪器设备验收制度...................................................8 医疗设备保养、维修制度..........................................9 医疗设备科库房管理制度..........................................11 医疗设备科入库出库制度..........................................12 医用氧气入库管理制度..........................................13 库房安全制度......................................................14 中央供氧系统安全制度..........................................15 中央供氧系统应急预案..........................................16 卫生材料、耗材使用和医疗设备更新制度..................17 抢救设备应急保障制度..........................................18 医用放射源卫生防护管理制度.................................19 设备科固定资产抽查制度.......................................20 仪器设备报废制度................................................21 医疗设备安全检查制度..........................................22 危险医疗设备管理制度..........................................23 医疗设备的资料管理制度..........................................24 外购医疗器械审批程序.......................................25 医疗设备资料管理人员职责.................................26 医疗设备科工作制度

一、设备科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

二、设备科在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设备科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定出工作计划,做出工作总结,对不满意的工作制订整改措施。

三、设备科全体职工遵纪守法,遵守院规院记和劳动纪律,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牢固树立为临床一线服务,为病人服务的思想,搞好本部门工作。

五、搞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减少投入,增大产出,同时杜绝浪费,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六、万元以上设备购置应由使用科室填写购置申请报告交设备科,汇总后提交院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报院长批准和组织实施。大型设备必须经设备管理委员会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七、购进的医疗设备必须严格验收,办理出入库手续方可设入使用。

八、全院各科医疗设备应合理配置。科室间的设备调配由设备科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九、大型设备、贵重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设备科和使用科室共同落实负责人。大型设备使用科室主任为责任人。

十、加强医疗设备帐物管理,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为科室设备账目管理责任人,设备科设医院设备财产总帐,各使用科室设分帐,设备科不定期对各科的帐、物进行抽查,做到总帐与分帐相符,帐物一致。

十一、贵重大型设备应建立单机档案,交档案中心妥善保存。

十二、各科需维修的仪器,应认真填写维修通知单,及时通知设备科或送设备科维修。维修技术人员应及时维修,做到常规设备完好率达100%,大型设备出现故障有专人负责维修。

十三、维修技术人员应认真填写大型设备维修记录,送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十四、需外修的设备,维修技术人员应及时报告设备科科长,报院长同意后实施。

五、严格配件出入库制度,管好库存配件,做到帐物相符,分类合理,标志醒目,摆放整齐。

十六、加强医院计量管理,执行《计量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周期强检制度。

七、设备科各岗位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岗位的各种记录,各种报表,交设备科存档。使用科室将设备使用登记,按时交设备科统计存档。

十八、各使用科室应认真管理,使用好医疗设备,设备科每月进行考核与奖金挂钩。

九、设备、仪器维修技术人员严守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设备科全体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不折不扣地完成医院和设备科交办的工作,否则,根据医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疗设备科职责

一、设备科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申请汇总,提交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领导讨论,编置购置计划。

二、参与大型设备可行性调查和论证,写出论证报告。

三、负责医疗设备器械的验收、维修、使用管理、报废、鉴定及其财产帐目、档案资料收集。

四、了解各科室设备配置情况,合理调配。

五、对仪器使用科室进行考核,每月给出评分。

六、负责全院计量工作。

七、负责维修考察等有关对外联系和院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八、负责仪器设备的信息收集、提供、反馈工作,为医院仪器、设备的装备当好参谋。 医疗设备科科长职责

一、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各项工作。

二、提出工作计划,做出工作总结。

三、审查各科提出的医疗设备购置申请,组织人员汇总,制订采购计划,报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长审批。

四、了解本院各科提出的医疗仪器设备的需要及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组织人员对医疗设备进行验收、建帐、建卡。

六、督促维修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组织技术人员共同解决维修疑难问题,本院无法维修时,提请院长批准组织外修。

七、负责本科的经济管理和业务培训及工作人员考核,向院长提出奖惩意见。

八、参加院内的有关会议,主持本科会议,传达院周会内容,组织政治学习。

九、填写本科的工作月报及审阅其它工作报表。完成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设备科副科长在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搞好本科工作,科长不在时代理行使科长职责。

医疗设备科维修人员职责

一、维修人员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维修技术水平。

二、负责医疗设备的维修和二级保养。

三、对所妥管科室的医疗设备进行定时巡修和日常维修,填写巡修记录、维修记录、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四、负责新购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五、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科长批准后联系外修。

六、科室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库房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各类物品、器械的各项质量标准及要求,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医疗器械保管发送工作。

二、对库房物资,要按规定输入微机帐目,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持库房清洁、整齐、干燥、新旧器械分类管理,每月对库房查帐做到四清(帐清、手续清、情况清、物资清)。

三、凡购入、调入、发出、退库的医疗器械、修配零件,一律凭入、出库验收合格、票物相符方能出入库。报废仪器、设备必须收旧入废品库房,按月列表上报。报废的设备器械力争修复或拆件使用,可使用者,应建帐下发,在填写出、入库单时应特别注名原因。

四、库房物品应定位管理,并标记清楚,以便易取易换。

五、负责管理各种分类帐目的微机上下帐,月底出、入库单交主办会计做财务帐和核算各科室支出。

六、根据各科报来的物品数量,规格,查出金额,编造购置计划,经领导批准后由采购办执行,未经批准和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入库。 仪器设备验收制度

一、凡属医院计划购置的仪器、器械、元件、材料,都必须按标准验收。验收后分别进行建帐,入库、存档。使用单位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二、凡计划购置或经领导签字直接购置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科负责组织技术人员与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共同验收,金额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应有院领导主持或参加验收。

三、购置元件、器械、材料由设备科指定技术人员与购买人、保管人共同验收。

四、入库的仪器、设备、器械的发放或调动应进行交接验收。此项验收工作由设备科指定专人汇同交接双方共同验收。

五、验收方式:(1)开箱验收;(2)性能测试验收。验收仪器、元器件、材料均在验收单上或验收证明书上,按规定项目正规书写清楚,并签字。

六、验收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对购置合同、装箱单,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注册证、产品检定证、准销证、产品结构原理图纸,进口设备的报关单、商检证、本口岸商检证等,都必须详细清点,记录和验收,上述资料是唯一的验收凭据,任何人无权涂改资料内容。资料不全,购置合同、装箱单等与实物不符,验收人可拒绝验收。资料原件全部存档,复印件(二级档案)交使用科室保管。

七、精密贵重仪器应在使用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开始时,先熟悉仪器工作场地,环境是否适合,不具备验收条件应推迟验收。合同规定供方到使用现场交货验收,供需方不得单方开箱验收。包装箱损坏严重,购方拒绝验收。 医疗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加强对医疗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养

1、保养分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一级保养指不须拆卸设备外壳的保养,如表面除尘,表面插件、接头紧固等;二级保养是指需拆卸仪器的保养,如对仪器内部除尘,内部接插件的紧固,内部机械移位和电参数的调整等。

2、一级保养由设备使用科室人员承担,二级保养由设备科医疗设备维修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3、要求每次仪器使用完毕,均应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半年一次。

4、在保养过程中,发现计量不准的仪器立即提请计量室工作人员对该仪器进行计量检测。

二、维修

1、仪器的维修直接关系到仪器的完好和使用,搞好仪器的维修工作有利于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维修工作由设备科维修室承担,采取主任负责,分工包干,相互协助的办法。万元以下的常规设备实行分片包干每人负责几个科室。万元以上的专业性比较强的高精度设备,由专人分专业负责。

3、维修包括定时维修和及时维修。[定时维修是指每个月底和法定节日前维修人员应对所分管仪器进行维修。及时维修是指仪器一旦出现故障,维修人员应及时修复,小故障应立即现场修复,故障较大,则送往设备科维修室维复。

4、在维修过程中,若遇技术性困难,应及时报告科长组织人员共同商讨解决。由于结构配件等原因无法修复应及时通知仪器使用科室。无特殊原因仪器修复时限不得超过三日。

5、每月随机抽查一次,要求常规设备完好率达100%,有故障的高精度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组织维修。

6、由于无资料、无配件等原因不能修复的仪器,应由科长报告分管院长,待院长批示后送外修或请人来院维修。

7、万元以上的设备应有维修记录和技术改造记录。

8、对于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建设使用科室报废,同时提请设备科审核并上报分管院长批准。

医疗设备科库房管理制度

一、物品进出库坚持按单据收发,货物相符、规格对,价格准,数量准,做到帐卡货三相符,认真把好入库物品验收、养护、出库复核三关。

二、掌握物品性质、形态,用途和物品统计目录及范围,改进保管方法,合理利用仓容,做到分类堆码,编号定位,标签记量,整洁安全。

三、库内物品坚持勤检查、勤整理、勤打扫、先进先出、清洁卫生、垫高防潮、通风防霉、密封防锈、降低物品损耗、保证物品质量。

四、认真执行物品管理制度,建立仓库物品帐卡,进加出减,定期核对盘点,经常验正度、量、衡器,做到帐物相符。

五、经常向领导汇报库存物品余缺情况,发现有问题物品及时反映处理。

医疗设备科入库出库制度

一、物品进出库坚持按单据收发,货物相符、规格对,价格准,数量准,做到帐卡货三相符,认真把好入库物品验收、养护、出库复核三关。

二、严格根据审批计划表收货,到货物资严格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根据物资核对证件,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产品注册证等,库房管理人员核对物品有效期、批号、标识是否清晰后入库登记。

三、对于三类植入物品严格对照物品的产品注册证与物品包装标识上是否相符,产品注册证是否过期,须摄像及电脑登记。

四、物品出库根据科室审批计划和单据发货,由护士长签字领取。送货人同库房管理人员清点数量后及时送到科室。

五、三类植入物品出库后要求科室严格回收病人使用物品的处方和发票。

医用氧气入库管理制度

一、医院购买医用氧或液氧,销售厂商必须具备以下有效证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卫生合格证》;

2、《医用氧经营许可证》和公司的《营业执照》;

3、企业法人代表签发的销售人员(或送货人员)的委托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在首次送货时必须提供一式三份、复印件须加盖经销厂商企业印章,交收货人验证,证照不齐拒绝收货。

二、医用氧入库必须符合《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标准:即含氧量≥99.6%,酸碱度合格,一氧化碳合格,二氧化碳合格,气态氧化物质合格;并有批号、检验号、运输车牌号、出厂日期等标记,检验报告必须加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之企业质检专用章,质量不合格严禁收货入库。

三、液氧充灌量以侧满阀有液态氧溢出为准,气氧以压力表达14Mpa为准,数量不足必须补足方能签收发票。

四、库房必须严格执行《氧气安全制度》的规定,确保安全。

库房安全制度

一、库房严格执行准时上、下班制度,在岗人员要认真管理,检查库内情况。

二、各类物资入库前,须经专人履行验收签证手续,保证无火种等隐患进入库内。

三、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品种,分组和分堆(垛)存放,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四、回收旧物,带油物资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五、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用火炉取暖,库房内外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六、库内的用电设施,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

七、对消防水源,灭火器材等设施,要熟知,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急用完好。

中央供氧系统安全制度

一、各类气瓶必须认真按规定注上不同颜色的图案和标记,要保持放置场所清洁卫生。

二、以预防为主,氧气瓶的安全帽,防震胶圈应完整。

三、严禁氧气瓶和可燃气体及带油物混杂存放在一起。

四、氧气瓶不准与易撞击物堆放在一起,也不得放在日光曝晒及火源、电源的近处,并要有充分的自然通风。

五、开闭氧气瓶要小心谨慎,应慢开慢闭,人应站在侧面,阀门坚固打不开(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氧气瓶,操作者使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脂。

六、各类气瓶应分开运输和存放,严防火灾及爆炸事故发生。

中央供氧系统应急预案

医院现有3.5立方米液氧储气罐一个,175升液氧储气罐两个,均属8Kg以下低压设备。每年由遂宁市技术监督局进行年检,均取得年检合格证。

医院有部分氧气瓶租用,氧气瓶的所有权、安检、年检均由射洪平安制氧厂负责。

医院中央供氧系统应急组人员由医疗设备科林建、王俊、杨洪国、易超、吴绍军(医院招聘临时工人)五人组成,吴绍军全天24小时值班管理。

氧气属于助燃气体,不自燃。

氧气罐、氧气瓶安放处应通风隔热,保证四周无易燃易暴物品。

氧气罐、氧气瓶在使用中如遇火灾等灾情时,管理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如火灾区域有输气管道通过,要立即关闭阀门,切断气源;

二、立即转移氧气瓶,运往安全位置存放,立即移走可然物,并进行灭火;

三、火势较大,应立即拨119火警电话,然后电话逐级报告医院保卫科、设备科科长、分管院长,组织灭火;

四、火灾结束后,氧气应急小组备案,氧气罐、氧气瓶经专业机构严格检查实验后,才能投入使用。

卫生材料、耗材使用和医疗设备更新制度

一、对卫生材料和消耗物资的使用,必须在每月二十五日前由使用科室提出申报,设备科库房根据各科申报编制月报表,经科长审查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批后列入下月订货计划,非特殊情况不得中途补报。

二、对单价万元以下普通医疗仪器设备的更新或添置,使用科室必须填写申请书,由设备科会同使用科室对型号、性能、质量、价格、维修、售后服务及病员情况考察摸底后,报分管院长审批,由分管院长组织议价、采购。

三、万元以上设备的更新和添置,由各科每年报更新设备申请表和论证材料,设备科统一汇总后,报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结合医院财力和专科发展及全院业务发展规划需要,编制年度设备更新计划,交院长和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查讨论。

四、对批准执行的万元以上设备更新计划,按业务发展的先后缓急,由院长安排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考察,经院长审批后,由院长组织设备管理委员会及有关人员集体谈判、仪价,签订合同书。设备科配合安装、调试,并会同有关部门检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计划外特殊需要更新大中型仪器设备,仍按本制度审批程序执行。验收全部原始资料必须汇总存档,复印件(二级档案)交使用科室保存。

五、万元以上有直接经济收入的诊疗设备使用,必须严格如实填写运行记录,按月报设备科汇总存档,报表上交时间在次月1-3日内。

抢救设备应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医疗安全,遇抢救时抢救设备出现故障合理及时调配抢救设备,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支持配合,遵照本制度执行。

一、抢救设备应急保障范围:急诊科、手术室、内科重症监护室(CCU)、外科重症监护室(ICU)及各病区。

二、各使用科室应随时检查抢救设备,保证其功能完好,发现故障,及时请设备科维修室维修。

三、各使用科室在抢救前夕和抢救中出现故障,应按《抢救设备应急保障分配图》主动与同类设备拥有科室联系,协调到位,若相关科室不支持,通知设备科由设备科调配,若设备科再不能调配,即报告分管院长协调。

四、对不支持配合,不服从调配的科室,在设备综合考核中扣分,同时,由院部讨论决定处罚。

使用科室

设备名称 急诊科

ICU 心内科 手术室

产房 呼吸内科 胃镜室 耳鼻喉科 除颤起搏仪

1 1

1

0

0

0

0 多参数监护仪

0

0

0 呼吸机

0

0

0

0

0 电动吸引器

0

0

0

0 洗胃机

0

0

0

0

0

0 输液泵

0

0

0

0

0

0 咽喉镜

0

0

0

0

0

0

2 其它

麻醉机14台,三气(全院),气管插管全套(麻醉科、胸外科),新生儿辐射台2台

抢救设备应急保障分配表

医用放射源卫生防护管理制度

一、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病人的健康与安全,使医用放射源更好地为人民的健康服务,根据国家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凡使用、操作、管理医用放射源的人员,就业前进行专业和辐射防护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者,方能从事该项工作。

三、一切放射源(Co60、IR19

2、加速器、定位机等)投入使用前,须经防护主管部门监测,符合有关法规要求后方能使用。

四、工作人员必须正确应用防护知识,加强自身防护,正确使用设备,提高操作技术,减少射线照射。

五、工作人员应十分注意病人和家属的防护,特别注意医用放射源使用的必须性,合理性以及设备的有效性,提高治疗质量,避免不必要的照射,尤其是注意保护育龄妇女和儿童。

六、加强剂量监测及管理,一切治疗设备经换源或大修后,须重新检测方能使用。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接受个人剂量监测,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设立专用源库、放射性同位素药盒存放室,加锁存放、编号、登记、领用必须登记备案。

八、设立防火、防盗、防泄漏等安全措施,指定专人保管。

九、贮存室内外照射的水平满足防护要求。

十、对于废源,按要求密封后请当地防疫部门检测合格后发回供源厂家。放射性同位素药盒的废品、废物必须储存4-6个月后,再按规定处理。

设备科固定资产抽查制度

为了确保我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不流失,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使医疗设备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属我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均应严格履行入库、出库、上帐手续。

二、设备科设总帐,使用科室设分帐,同时,在设备上张贴标签,注明名称、型号、使用科室、启用时间、设备编号。

三、设备科每季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抽查,每次抽查2-3个科室,并作好抽查记录。

四、仪器丢失按医院赔偿制度执行,设备流失到其他科室,分帐管理不善和标签脱落、破损均扣当月设备考核分,报院经管办与资金挂钩。

五、不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和报废手续者,扣当月设备考核分。

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医院属全民所有制的卫生事业机构,院内使用的一切仪器设备均属国有资产,必须严格执行报废制度。

一、各使用科室的仪器、设备、器械在长期使用中,已达到使用年限或价值期限,经设备维修人员维修或外修不能修复,可申请报废。

二、凡医院各部门的医疗仪器、设备、器械的报废报损物品者必须如实填写物品报损单。

三、各科室负责人要根据物品的损坏程度,作出初步处理意见,设备科分管维修人员注明维修情况及报废理由。

四、科室人员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应当赔偿,情节严重者按事故处理。

五、设备科根据报废申请单,调查情况及查验物品后签具报废或赔偿意见,报分管院长批示后,才能在库房办理验证报废手续,所报废物品一律交设备库房。

六、库房人员验证、下帐以后,报废设备要妥善保管,报废处理单要逐月输入微机备查,万元以上设备报废须经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资料要存入档案,并报政府国资局审批备案。

七、报废设备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设备科报请分管院长批示后统一作出处理,万元以下报废设备处理款项全部收归医院,万元以上报废设备处理款项上交国库,设备科存档备案。

医疗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医疗仪器不断增加,为了确保医疗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特制定医疗仪器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各科室对领用的贵重医疗仪器设备要严格执行\"三定\"即:定人使用、定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

二、维修室人员按照各自的分工,每月一次到科室检查分工负责的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及二级保养的同时,应对医疗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包括高压电源、有无漏气、漏钴源、漏有害射线、机器本身有无异常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隐患。

三、每月一次对医疗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性检查和用电安全检查的同时,要对周围环境的安全进行检查。

危险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一、危险医疗设备,如:钴60放疗机、直线加速器、近距离遥控后装机、深部X线治疗机、X光机、CT机、碎石机、准分子激光屈光矫治仪、核磁共振、高压氧仓等,均应加强管理。

二、对上述属高压电源的危险设备,使用、维修技术人员均应进行专业培训,进行使用、保养、维修技术培训,并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能上机操作。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医疗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三、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所使用的医疗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以及操作规程,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检查。

四、对危险医疗仪器设备要严格执行\"三定\"制度,即:定人使用、定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禁止没有进行专业培训的人员和未经技术考核的人员上机操作。

五、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没有遵照制度定期对医疗仪器设备、电源进行检查的按照\"设备使用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六、危险医疗设备的专业培训由设备科协同供货方进行,属国家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疗设备除安装培训外,还需按省、市卫生部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培训。

七、危险医疗设备的考核列入设备科的设备月考核,每月一次。

八、使用科室在更换操作、维护人员前,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设备科以便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医疗设备的资料管理制度

一、万元以上的设备都应建立单机档案,整理成册后移交中心档案室。

二、档案内容:购置申请、论证报告、订购合同、到货验收单、发票复印件、使用和维修说明、使用记录、维修改造记录、成本效益分析。

三、借阅、查阅档案,院内人员须凭借条并注明档案号、设备名称、时间、所在科室,院外人员须经设备科领导批准。

四、档案遗失、破损均与档案管理人员资金挂钩。

外购医疗器械审批程序

按有关规定的采购渠道无法购买或无法及时购买的医疗器械,为了保证临床病人需要,防止外购医疗器械中的不正之风,特制定外购医疗器械申请、审批、采购、使用程序。

1、对临床病人病情需要,而我院未使用的医疗器械,医生根据所需品种、规格、数量、申请原因、病人姓名、住院号、病床号等填写申请表,报科主任批准。

2、科主任根据病人病情、会诊、病历记录情况再次确认是否需要该医疗器械,同意签字后报医务科;医务科审核签字后转医疗设备科。

3、医疗设备科确无此品种,且无同类及替代品,医疗设备科主任签字后报分管院长。

4、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交采购办办理;采购办应迅速了解市场供求渠道和价格,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购买。

5、采购办应审核或了解提供医疗器械单位的资质和诚信度,并存档或书面记录。

6、外购医疗器械只能用于指定申请使用该医疗器械病人使用,医生处方一次性取出。

7、外购医疗器械由我院采购办协助病员购买,并审核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经销商的资质及其授权委托等相关资质。

8、外购器械购回后,设备科库房工作人员与同病员一起验货并作详细登记,无误后,由经销商和病员在登记本上签字。 医疗设备资料管理人员职责

一、档案认真清理,对各种手续、合同、验收证明书、资质证件核查,填写卷内备考表,填写好立卷人,交分管科长审查,备案入资料室。

二、各种证照不齐全,拒绝档案入资料室,并及时上报有关分管科长,督办各分管工程师完善手续,完整后交资料室审查,备案入档。

三、完善借阅档案手续,必须由科领导批准和手续方可借阅。

四、档案借阅需复印,必须交200~500元压金。复印完后交还档案室方可退还压金。

五、资料管理人员无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阅档案资料及复印档案资料。

六、完善借阅登记本制度,填写借阅手续,以防资料流失。

七、对管理资料中造成损失的,要给予资料管理人员一定经济处罚。

八、做好资料室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定期对资料进行检查。 1

医疗设备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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