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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总则

发布时间:2020-03-02 08:01:5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总则

序言: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成立十余载,秉承“经管一家人”这一理念,团结奋进,以各种精彩二课活动丰富了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为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与提升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

体育竞技场上,经济管理学院曾蝉联校运动会十年总分第一,并且率先举办本院系内部的运动会。学术领域,经管学子在大学生挑战杯大赛中多次荣获国家级奖项,在校辩论赛上取得了第一名的佳绩;在文艺方面,经济管理学院开展经管十佳歌手大赛、元旦晚会等文艺活动,并率先组建了话剧团,舞蹈队等,在校12.9文艺汇演等诸多大型活动中,蝉联一等奖多年,同时承担着学校的各种大型演出活动,被《河南日报》等省内知名媒体报道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的自治组织。

第二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由自我推荐和学生会考评产生。

第三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成员一律平等,任何人没有职权以外之权利。

第四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物资与活动经费归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同学所有,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

第五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对符合学校规定和学生利益的活动不得加以阻止,除特殊情况外。

第六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负责制,实行学生会成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第二章

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有义务承担学生活动的组织与举办责任,有义务完成上级交与的任务,有义务成为全院学生学习与二课活动的表率。

第八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任何人用任何方法对学生会成员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九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如因活动对学生会成员造成财产损失,则由学生会进行合理赔偿。

第十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每个人必须建立学生会成员档案,记录学生会履历、参加与举办活动和相关奖惩情况。

第三章

学生会成员机构

第一节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一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二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由下列成员组成:

团总支副书记 院学生会主席 院学生会副主席若干 办公室主任

第二节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院部门机构 第十三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院部门是学生活动的执行机构。

第十四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院部门由:院办公室、团总支组织部、团总支宣传部、纪检部、学习部、体育部、科技部、文艺部、宣传部、生活部、外联部组成。

第十五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院部门由下列成员组成:

各部部长

各部常务干事若干

第十六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每个部门主要负责自己工作,在必要时协助其他部门工作。

(一)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活动经费的审核,活动策划与总结的收取,学生会物资的管理,学生会信息的发布和任务的通知,学生会部门的部分考核工作。

(二) 团总支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形象的宣传,学生会宣传片的拍摄,年终表彰大会的组织和部分评审工作。

(三) 团总支组织部:负责学生会各部门的考核工作,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工作,学生会内部的人员调动,学生会成员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四) 纪检部:负责学生会内部各部门的考勤工作,负责协助团总支组织部进行部门的考核工作,学院学风监察工作。

(五) 学习部:负责组织辩论赛性质的活动,负责组织演讲比赛性质的活动,负责组织正文性质的活动,负责组织参加校级相关比赛。

(六) 体育部:负责组织体育类比赛和运动会等大型综合赛事,负责院体育类学生组织的日常训练和比赛辅助工作,负责组织参加校级相关比赛。

(七) 科技部:负责组织参加挑战杯性质的活动,负责组织PPT大赛及摄影大赛等性质的活动。

(八) 文艺部:负责组织文艺晚会类活动,负责院文艺类学生组织的日常训练和比赛辅助工作,负责组织参加校级相关比赛。

(九) 宣传部:负责院活动的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参加校级相关比赛,负责院活动的道具制作工作。

(十) 生活部:负责院活动的后勤工作,负责组织参加校级相关比赛,负责院寝室的检查和评定工作。

(十一) 外联部:负责院活动的外联工作。 第三节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系学生会 第十七条

各系设立系学生会,系学生会原则参照院学生会原则设置。

第十八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系学生会下属部门由学习部、体育部、科技部、文艺部、宣传部、生活部、外联部组成。

第十九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系学生会有下列成员构成:

各系学生会主席 各系团总支副书记 各系部部长 各系部干事

第四节

经济管理学院其他学生组织

第二十条

经济管理学院他学生组织由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自发组织而成,受到院学生会和学生工作办公室的管辖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经济管理学院其他学生组织由下列组织构成: 记者团 舞蹈队 话剧社

以及以后建立的相关学生组织

第二十二条

经济管理学院其他学生组织是学生会的外延机构,在学生会活动是有义务配合学生会举办活动,学生会同样有义务给予其他学生组织与学生会成员同等待遇。 第四章 学生会物资及财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系、各部门在活动之前须向办公室提交活动策划,并在最后附上活动预算。

第二十四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系、各部门若在活动中需借用学生会物资,需在领取物资后,由物质保管人员和活动负责人联合清点后签署物资领取清单。

第二十五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系、各部门在活动之后须向办公室提交活动总结,并在最后附上物资清算清单和购买物资的发票。

第二十六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系、各部门若在活动后归还所借用学生会物资,需在归还物资前,由物质保管人员和活动负责人联合清点后签署物资归还清单。

第二十七条

办公室根据活动预算和物资清算清单登记归纳和清点发票后集中报账,款项下拨后由办公室下发给各系、各学生会。 第二十八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系、各部门若在活动中对学生会物资造成损坏,必须在学生会物资损坏表上登记签字,造成重大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进行赔付。 第五章 学生会举办方针及特色活动

第二十九条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活动本着突出经管特色,展现经管学生风貌为出发点;维护学生利益,举办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为原则;勤俭节约,突出重点为活动基本路线。

第三十条

经济管理学院系列特色学生活动由下列活动组成: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中原工学院模拟炒股大赛 中原工学院ERP沙盘模拟大赛

经济管理学院“迎新杯”系列体育赛事 以及以后举办的相关学生活动

第三十一条

经济管理学院年终表彰大会定于本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六周。 第六章 学生会换届与选举

第三十二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所有成员任期为一年,在任期结束后第一学期前两周整理资料,准备移交工作。

第三十三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换届工作于本学年第一学期第三周进行,原则上主席团成员由大三学生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大二学生担任),各部部长、各系主席和各系部部长由大二学生担任。原则上不允许一人兼任多职,除特殊情况外。

第三十四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招新工作于本学年第一学期第四周举行。原则上各部门常务干事两名,各系部门干事一名。各部门干事招新由院学生会统一进行,各系部门干事招新由各系自行进行。

第三十五条

在新老学生会完成交接后,须在第五周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本年度工作计划。 第七章

学生会表彰与处罚

第三十六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对学生会做出卓越贡献,在年终表彰大会上给予合适奖励。

第三十七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成员违反或无视本总则及相关规定,在学生会内部给予处罚或者开除。

第三十八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其他规定不得违反本总则。

团总支总则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0910上工作总结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组织部团务制度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工作计划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工作职责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工作计划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09学年工作总结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组织部清明节策划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作总结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宣传部工作总结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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