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合同
甲方:代表人:
乙方:性别:出生年月:乙方自愿申请停薪留职,另谋职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与甲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停薪留职期限:从二00年月日起到二00年月日止,共为年。
二、停薪留职期间,甲方应保留乙方的 (单位)职工的劳动关系,并连续计算其工龄;甲方保留乙方的党务关系。
三、停薪留职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按工资调整政策予以评定,评定的附加条件是乙方履行本合同,如符合条件,甲方应予乙方升级,待合同期满后,乙方回原单位工作时,按调整后的工资级别执行。
四、停薪留职后,乙方可以从事各种正当的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手续,由本人自理;如确需甲方出具证明的,甲方查以证明其实属本单位停薪留职人员。
五、停薪留职后,乙方不享受单位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和医疗费等待遇。
六、停薪留职签定十五天内,乙方按年度一次性全额向甲方缴纳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劳动保险金等。金额为万仟佰拾元角分(¥),遇政策
性调整本年度劳动保险基金,乙方多缴交下年度则退多缴交部分,少缴交下年度补交。每年的1月1日前缴纳,不按时交清,超过十五天的,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七、乙方每年度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元。于合同签定十五天内一次性交清。愈期未交清的,甲方可以对乙方作自动离职处理。
八、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出现人身安全事故等 ,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劳动法》中的退职办法予以处理。
九、停薪留职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违法乱纪或从事非法活动,乙方责任自负;违反《劳动法》第条,甲方按规定予以开除。
十、停薪留职期满,乙方愿意回原单位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职期满后十五天内,乙方未写书面申请回原单位的和续签停薪留职合同的,甲方可以按乙方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合同条款如与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有抵触,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
十二、单位遇到政策性调整或转制,此合同自然终止。
十三、其它
本合同自停薪留职期限起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