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市场营销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市场营销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或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宗旨:营造校园学术氛围,培养现代营销人才
第三条 本协会的发展定位:同学成长成材的基地,企业选聘人才的窗口。
第四条 本协会隶属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由工商管理系领导的是代表我校的合法青年学生社团。由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我校有关规定,以及本协会章程,志愿加入本协会的个人组成。
第五条 协会口号:聚一流人才,建一流协会,做一流活动。
第二章 业务范围
1、院内营销知识的普及与传播,与商家合作举办各类讲座、演讲比赛、报告会等。
2、社会实践校园中心包括设点宣传、校园促销、信息发布、广告宣传等,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3、进行市场调查活动。
4、为广大同学提供社会实践机会,为会员争取各种勤工俭学的机会
5、协助各公司招聘业务员、促销员、礼仪人员。
6、产品的代理和中介。
7、院团委指导下的各类活动。
8、塑造协会内部良好的商业气氛和学习氛围。
9、进行各类培训活动
10、到各公司去参观学习并进行联谊。
11、举办大型创业策划大赛
12、与校内各社团组织各种联谊活动,共建和谐校园。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本协会是由热爱营销的人士组成,其主体是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学生。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优先优惠获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3、对为本协会提供信息资料、提供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能为协会创收的会员将给予相应的回报或奖励.
4、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监督权。
5、会员有对协会财务状况的知情权及公开权。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承担完成委托的任务,提供有关信息、资料、方案。
3、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交调查报告、工作建议、研究成果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4、遵守协会的纪律,时时处处维护协会的信誉,树立维护协会的良好形象。
5、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条 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需临时召开的,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一条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负责人商议批准注销其会员资格:
1 自愿申请退会的会员
2 被学校给予严重处分的会员
3 以协会名义谋取个人利益的会员
4 违反协会章程,经教育拒不改正者
5 给协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会员
6 对兄弟社团散播谣言,破坏本协会与各兄弟社团友谊的会员
7 私吞公共财产(并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凡破坏营协声誉的,带来不好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三条 如退出本协会后,不得以营协的名誉进行谋私活动,如有者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凡违反本章程或长期不履行会员义务或有损本协会声誉和利益者,全体理事讨论通过,并报院团委以及工商系批准后,开除其会籍并备案。会员如果三次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或会议者,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入会应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五条理事机构职责
1 理事会每星期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由会长召集各理事临时召开。
2 每学期末组织进行"优秀会员"评选。
第十六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部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品德好,为人正直,为协会无私奉献的精神。
2 在本协会业务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3 具有良好的大局观,群体基础和个人魅力。 4 坚持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各部职能
协会实行理事会集体领导下的会长负责制。会长是本协会的代表,对外代表协会,对内主持协会全面工作,负责协会统筹安排、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总结呈报社团以及对协会出现的一切问题承担责任。其他各理事会具体职责如下: 1 副会长负责协调会长及其他各部门的工作。
2 秘书长负责协会内的日常事务,包括:招收新会员、会员资料的整理、通讯录、会员卡、会费的管理以及通知、处理其他事务等。
3 社会实践校园中心:学校各个人同学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
4 理论研究组:排协会会员的专业知识交流与学习等活动。
5 创业策划组:织创业策划大赛以及辅助同学们创业。
6 网络宣传部:负责宣传本协会和及时宣传协会各项事宜和决议。
第十八条:本着公平、平等,有能力者居之的原则,给各会员一个上进,充分发挥自我能力的机会,本协会引进竞争机制,具体如下:
1各部长在位期间,如不称职或办事不积极,多次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协会所交代的各项任务者,经上级讨论通过给予罢免;
2部长每次会议如非特殊原因而不到位,累计多次或每次会议不准时到位,看情况给予一定的警告,如继续违反,则取消部长职位;
3理事在活动中如非特殊原因而不到位,累计多次或每次活动不准时到位,看情况给予一定的警告如继续违反则取消竞选干部资格;
4在协会的发展过程中,对协会的发展有突出贡献者,经会长或各理事提名,经上级领导讨论通过,授予本协会荣誉会员光荣称号,并在协会的奖励大会上给予一定的奖励。
5在位各部长如办事不力或积极性不强,表现懒散、工作不到位,先给予警告。如继续违反,取消干部资格;
6理事在协会会所安排的工作中表现不积极或无故不服从安排则取消竞选干部资格;
7干部在任职期间,如有会员及理事反映其对工作不负责或不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经查实,则由上级领导讨论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十九条:凡本协会会员都有权参与协会的干部选拔,具体条件如下:
1遵守本协会章程,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
2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按要求,按时完成协会所交代的工作与任务;
3在协会举行的各大型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者;
4对协会的发展有突出贡献者。
第五章 专业工作部门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条 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社会实践校园中心、、网络市场部等等。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的经费来源坚持自收自支、以会养会的原则,经费来源包括:
1会员学期缴纳的会费
2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3主管部门的拨款
4有关组织和个人会员的赞助、捐款
5利息
6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协会的会费及其他收入,用于本协会办公开支,奖励有较大贡献的会员,开展各项营销服务活动及公益事业开支。
第四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配备有专门的会计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交接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挪用、侵占、私分。
第六章 会员的活动准则和活动方式
第二十五条 大型活动开展前,活动负责人须拟定一份详细计划书和资金预算,上交会长部审议批准后,该活动方能开展;活动结束后三天内,活动负责人上交活动总结。
第二十六条 活动应提前通知会员,可采用口头,海报、电话、短信、广播或网站的通知方式,确保会员得到及时通知和得以及时参与。
第二十七条 会员必须服从协会的领导,在活动中听从活动负责人的指挥,对活动的建议及意见应以合理的方式提出。
第二十八条 集合中,会员应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者应向活动负责人书面或口头报告。
第二十九条 在平时活动中应以健康形象示人,以友好,礼貌的态度待人.第三十条 未经许可,任何会员不得以协会的名义进行各类活动,不得做有损协会名誉的事情。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社团联合会和工商系审议通过并报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市场营销协会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为:本协会会长提出修正案,由协会各理事牵头开展,提交请团委和工商系审议通过。报院团委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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