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操作注意事项
(1)电焊 ( 气割、气焊 ) 工、须经体检,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工作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认真检查电、气焊设备、机具的安全可靠性,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管道,进行操作时,要事先检查,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要冲洗干净。在容器内焊割要二人轮换,一人在外监护。照明电压应低于 36 伏。
(2)严格执行。“三级防火审批制度”。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备有消防
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严格执行“焊工十不焊割”的规定。
(3)电焊机外壳应有效接地,接地或接零、及工作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也不准接
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线,电源开关应绝缘良好,把手、焊钳的绝缘要牢固,电焊机要专人保管、维修,不用时切断电源,将导线盘放整齐,安放在干燥地带,决不能放置露天,淋雨暴雨、防止温升、受潮。
(4)氧气瓶和乙炔瓶应有妥善堆放地点,周围不准明火作业、有火苗和吸烟,更不能让电焊
导线或其带电导线在气瓶上通过。要避免频繁移动。禁止易然气体与助燃气体混放,不可与铜、银、汞及其制品接触。使用中严禁用尽瓶中剩余余气,压力要留有 1 : 1 . 5 表压余气。
(5)每个氧气和乙炔减压器上只许接一把割具,焊割前应检查瓶阀及管路接头处液管有无漏
气,焊咀和割咀有否堵塞,气路是否畅通,一切正常才能点火操作。点燃焊割具应先开适量乙炔后开少量氧气,用专用打火机点燃,禁止烟 蒂点火,防止烧伤。
(6)每个回火防止器只允许接一个焊具或割具,在焊割过程中遇到回火应立即关闭焊割具上
的乙炔调节阀门,再关氧气调节阀门,稍后再打开氧气阀吹掉余温。
(7)严禁同时开启氧气和乙炔阀门,或用手及物体堵塞焊割咀,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发生器
内发生爆炸事故。
(8)工作后严格检查和清除一切火种,关闭所有气瓶阀门,切断电源。
(9)移动式电焊机从电力网上线或拆线,以及接地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10)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 10 米 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 5 米 ,
并应采取隔离措施。氧气瓶、乙炔瓶禁止倒放。
焊工十不焊割
(1) 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者,不能焊割。
(2) 在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采取措施,未经单位有关领导、车间、安全、保卫部门批准和办理动
火证手续者,不能焊割。
(3) 在容器内工作没有12V低压照明和通风不良及无人在外监护不能焊割。
(4) 未经领导问意,车间、部门擅自拿来的物件,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和构造情况下,不能焊割。
(5) 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固体)的容器管道,未经用碱水等彻底清洗和处理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能
焊割。
(6) 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温层、隔热、隔音设备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 有压力的管道或密闭容器,如空气压缩机、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等,不能焊割。
(8) 焊接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9) 在禁火区内(防爆车间、危险品仓库附近)未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10) 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明火操作相抵触的工种(如汽油擦洗、喷漆、灌装汽油等能排出大量易燃气
体),不能焊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