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

发布时间:2020-03-02 22:16: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

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

科技特派员工作源于基层探索、群众需要、实践创新,是新时期科技有效服务“三农”的具有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成果。自2003年被科技部列入全国试点以来,我省选定17个县(市)开展了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已有1000多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农村基层,围绕当地产业和科技需求,与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开展创业和服务,有力推动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为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根据科技部、人社部、农业部、教育部、中宣部、国家林业局、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意见》(国科发农字[2009]242号)的要求,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林业厅、团省委、江西银监局决定联合深入开展全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对科技的需求,以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政策引导支持为保障,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引导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服务行动,促进科技要素带动资金、人才、信息、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聚集,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及县域经济发展,推动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原则

1、政府引导和市场驱动相结合。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政府引导,集成政策、资金、项目等科技资源,加大投入。坚持市场驱动,通过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利益共同体,实现互利共赢。注重社会参与,发挥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

2、示范带动与全面推进相结合。通过建立示范点、实施示范项目、扶持示范户、树立示范典型等方式,坚持示范带动,分类指导,经验推广,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3、科技创业与科技服务相结合。突出科技人员到农村科技创业,在创业中强化科技服务功能,推动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提供增收致富、就业创业、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科技服务。

4、发展产业与关注民生相结合。立足于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现代农林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把科技创业服务领域由产中向产前和产后延伸,由生产向市场和流通延伸,由发展经济向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拓展。

二、发展目标

鼓励、支持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到农村基层创新和创业,逐步形成以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农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广大乡土人才全面参与的农村科技创业和基层科技创新服务网络,把先进、适用技术直接导入农业生产第一线,有效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具体目标是,力争用5年时间

1、培养一批科技创业人才。建设一支4000人的科技特派员队伍,使科技特派员工作覆盖全省75%以上的县(市、区),提高基层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

2、培育壮大一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促进30个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3、转化一批科技成果。引进农林动植物新品种1500个,推广先进适用新技术1500项,大幅度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4、扶持一批科技型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引导科技特派员带领农民领办、创办、协办500个农村科技型企业,扶持和培育5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抗风险能力。

5、带领广大农民致富。通过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服务行动,推动传统农业技术改造、升级和创新,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直接带动农户人均收入年同比增长10%左右,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重点任务

(一)以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为核心,培育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1、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开展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链。整合资源、营造环境,引导科技特派员带领农民创办、领办、协办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实体或合作组织,培育和壮大一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2、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围绕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针对农业产业化关键环节和瓶颈技术问题,实施一批科技创业项目,集成转化应用一批先进科技成果,提升农业产业链科技含量。

3、深入产业链各环节开展创业和服务。用新型工业化的思路发展现代农业,按照市场需求和比较优势,对农业产业链合理分工,支持科技特派员在产业链各个环节开展创业和服务。以科技特派员创办的实体为载体,将信息、科技、金融等生产要素植入产业链,并进行有效集成。

4、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支持科技特派员通过创业,组建专业协会、合作社和企业,培育壮大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链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抗风险能力。

(二)开展科技特派员入园入企创业服务行动,进一步增强园区和农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提升园区发展水平。推进科技机构入园、科技项目入园、科技政策入园、科技服务入园和科技特派员入园,全方位开展科技服务,实现科技与园区企业的有效对接,促进园区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依靠科技创新实现园区经济跨越式发展。

2、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特派员深入园区企业,围绕企业生产发展需求,采取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通过带技术和成果到企业去,加快现有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企业的应用推广和产业化步伐。参与企业关键技术攻关,提供产品开发咨询服务,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帮助企业完善研发体系,构建技术创新平台,改善技术创新管理水平,加强研发队伍建设,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

(三)搭建互联互通的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平台,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1、创业信息服务平台。结合农村信息化建设,建设省级农村科技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一支农村信息科技特派员队伍,结合“一网九库”、星火科技12396建设,推进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专家与农民有效互动的农村信息化服务。

2、创业孵化器平台。依托农业科技园,建设一批农村科技孵化器,改善农村科技创业条件,培育新型农村科技企业;鼓励科技特派员进入国家和地方孵化器创业。

3、创业金融服务平台。搭建科技部门与金融部门,金融机构与科技特派员创办经济实体之间的沟通平台,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与金融服务的结合;充分发挥现有金融机构作用,加强对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信用体系和授信制度,进一步拓展科技金融工作。

(四)建立健全培训体系,不断提高科技特派员创业能力

1、建立培训基地。鼓励有办学条件的地方,建立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动员共青团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培训。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共青团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基地、社会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星火学校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特派员培训。

2、完善培训内容。围绕提升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能力,科学规划培训内容,重点开展生产技术、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财税政策、金融保险等全方位的创业技能培训,不断增强科技特派员的发展后劲,把科技特派员队伍培养成为一支精业务、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扎根基层的科技队伍。

3、加强科技创业培训。依托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发挥科技特派员传、帮、带的作用,开展农民科技致富能人、农村科技示范户、农村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农村经济人、农民技术员等乡土科技带头人,高校毕业生,农村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大学生村官的培训,提高创业人员的创业能力。

(五)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新型社会化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科技特派员协办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加工、流通、储运设施建设向优势产区聚集,提高农业的抗风险能力。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创业协会,为科技特派员创业提供服务。

2、继续推进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在加快科技特派员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的同时,继续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发挥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继续完善农业科技园区、星火科技12396等科技服务模式,推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完善多元化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为发展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提供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

3、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和参加农村科技创业。鼓励引导各类民间社会资本支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加强与共青团组织等社会团体及民间组织合作,将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融入到各种惠农社会活动中,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社会奖励机制。

四、科技特派员的选派

科技特派员的选派遵循自愿、双向选择原则,根据农村地区需求和科技人员意愿选派。

(一)选派范围和条件

1、省、市、县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在职人员;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

3、农村乡土拔尖技术人才、农民科技致富带头人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基层科技人员。

4、鼓励刚退休不久、身体健康的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和大学毕业生参与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

5、试行法人和团队科技特派员。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事业法人以法人科技特派员形式服务农村、服务产业发展和参与创业,鼓励由多名科技人员组成的科技团队,帮助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产业。

(二)人员选派

坚持“以人为本、双向选择”原则。省、市、县科技特派员管理办公室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技特派员的选派。鼓励市、县根据当地产业技术需求,跨区域引进科技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

(三)工作方式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单位(或服务人)结成利益共同体,遵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签订服务协议,参与各类农村经济实体的开发。

(四)选派程序

省派科技特派员,由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县提出的产业技术需求计划和人选要求,向有关单位下达选派任务。派出单位按要求推荐下派人选,经供需双方选择后,报省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县选派的科技特派员由市、县科技特派员工作机构审定,并报省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服务期限

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限由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单位双方根据目标任务商定,原则上2-3年一轮。根据实际需求,可连续选派。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成立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林业厅、团省委、江西银监局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推进机制,为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大推进力度。

(二)制定并完善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1、探索科技特派员利益机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解决科技成果与农民的结合问题,鼓励科技特派员以项目支撑、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技术承包、有偿服务等形式,与农民尤其是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结成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形成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服务的利益激励机制。

2、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保障机制。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精神,科技特派员在派出期间,其原职级、工资福利和岗位保留不变,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变动与派出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并把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业绩,作为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对于做出突出贡献的,优先晋升职务、职称,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期权、技术入股和股权奖励等形式的股权激励。

(三)加强财政金融支持,保障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经费投入。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省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资金,以项目、贴息或后补助等形式,支持科技特派员服务和创新创业。

2、集成现有资源。引导各类科技资源有效集成,加强优化配置,在各级科技计划中,集成国家、省、市科技计划,带动相关行业和领域的项目、资金等各类科技资源向科技特派员工作倾斜,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和服务。

3、拓展融资渠道。科技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要为金融机构和科技特派员企业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探索开展科技特派员小额贷款业务,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担保机制,帮助科技特派员企业获得资金支持,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4、落实税收减免政策。科技特派员创办的企业,享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法人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创办的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四)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的考核激励机制

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绩效考核,对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把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市(县)工作的考核范围。健全科技特派员工作激励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坚持导向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目标责任与评估监督相结合,制定科技特派员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五)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中,通过举办讲座、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开辟专刊专栏等多种方式,宣传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的典型经验、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的良好氛围。

科技特派员

农村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协议书

开展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

科技特派员简介

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

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

科技特派员总结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

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
《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