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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00:00: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武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试行)

为了促进我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根据《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和我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市内所有公共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执法队与养护管理队负责人,负责人对一线人员的考核可参照执行。其它部门可参照执行。

二、考核的内容

1、养护管理队考核实行百分制,项目分5项,各考核项目和所占分的权重分别为:植物养护技术50分、养护人员10分、绿地保洁30分、养护管理档案及其它养护要求10分。

2、园林执法队考核实行百分制项目分4项,各考核项目和所占分的权重分别为:绿地保护70分、园林执法制度考核20分、绿地保护台帐考核5分、其它执法要求5分

三、评分办法和标准

每月得分=总分-当月累计扣分之和+当月加分之和(扣分计算方法,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计整数计算)

养护管理队

(一)养护技术考核

1、按照要求对不同植物特性进行修剪,未及时抹芽,芽体长度超过20cm的,或单一色块枝条10%的面积超过10cm时,每次扣1分;大乔木、球形灌木、行道树未及时修剪整枝每株扣0.2分;色块灌木高度不一,曲线不流畅的,每次扣1分;草坪修剪不及时,高度超过15cm的,每次扣2分;其它达不到修剪要求的,每次扣3分;未按照技术要求进行修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

2、每月松土一次,做树穴一次,草坪切边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2分;绿化区及花坛周边50公分内杂草清除不及时的,每次扣3分。草坪出现1平方米以上斑秃的(视具体情况而定),每处扣1分。

3、树木死枝、枯枝、断枝,未及时修剪处理,每次扣3分。小乔木、灌木倒伏未及时扶植的,每次扣2分。(交通事故除外)

(二)养护人员考核

1、每条路段绿地配备专职养护管理负责人员(有突击任务需另外增加人员),如发现缺勤、不上岗,每次扣2分/人;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人。

2、养护管理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应按时参加由考核督办组召集的月度工作例会、专项养护管理等会议,缺席一次扣2分/人。

3、养护管理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上岗工作时间如发现一次不着装上岗扣1分;在养护管理工作时间发生养护管理人员安全事故,轻者扣除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的20%,重则取消部门负责人资格。

4、部门负责人在所管辖区内如发现苗木干旱枯死未及时上报绿化办,乔木、球形灌木每株扣1分、小灌木色块每平方扣3分;如发现病虫害未及时上报绿化办,乔木、球形灌木每株扣0.5分、小灌木色块每平方扣3分。

5、违反法规和单位管理制度的规定,擅自操作造成绿化损坏,对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部门责任人未按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督办组下达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对该部门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绿地保洁考核

1、保洁人员要严格遵守绿地保洁要求,各种垃圾、小石头、杂物(零星、散布)未在4小时内及时清理的,每次扣2~5分;如发现超过72小时的垃圾未及时清理的,为不合格。

2、绿色废弃物(主要指修剪枝叶)不能日产日清的,每次扣2~5分(台风抢险季节除外)。

(四)养护台帐考核

1、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绿化养护数据库建立的,一次扣部门责任人5分。

2、月度养护计划上报不及时,养护档案不完整、不真实,每次部门责任人扣5分。

(五)其它

1、未及时完成城管执法局下达任务的,一次扣10分。

2、因养护管理不当,受到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10分;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群众举报查实的,每次扣5分。

3、按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达到要求的每次加5分。

园林执法队

(一)绿地保护

1、对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实行全天12小时(7:00-19:00)保护(绿化施工期除外)。如未在第一时间(24小时内)上报绿化办及分管领导被举报的,导致绿地被破坏或占用的,每次扣10-15分;

2、未按程序办理行政许可,擅自同意砍伐、移植或更换管理范围内的树木,每次扣15-25分;并按造成苗木损失的100%赔偿;如造成绿化设施损坏的按100%赔偿。

3、已办理行政许可的,责任人未按行政许可要求跟踪管理好施工作业面的,有一处扣5-10分,造成绿化损失的按50%赔偿。

4、绿地中严禁停放车辆(包括行道树池),发现一辆非机动车,扣0.5分,发现一辆机动车,扣1分。

5、对进入绿地践踏树木和损坏花木现象未予以制止的,一次扣1分;遇到严重的破坏绿化行为应及时报绿化办,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3分。

6、绿地内各行道树上如有乱牵、乱搭、乱放、乱钉、乱挂,单项一次扣0.5分。

7、绿化设施或苗木被盗、被损坏,如被立案查办,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一次扣3分;如不能查办,按苗木及设施恢复成本30%赔偿扣除工资,管理责任人承担22%、部门负责人承担8%。

8、执法人员要严格保护绿地清洁,各种成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大土堆、大件杂物、大石头5公斤以上(含)未及时清理的,一处每次扣2~5分;如发现超过72小时的垃圾未及时清理的,为不合格(台风抢险季节除外)。

9、绿地堆放建筑材料及废弃物,绿化苗木被圈围,不能及时上报并清理,每次扣2~5分 ,造成绿化损失的按50%由责任人赔偿。

10、新建绿地在考核期6个月内完好率达到99%,给予管理部门2000元奖励。

(二)园林执法队制度考核

1、每条路段绿地配备专职执法管理负责人员(有突击任务需另外增加人员),如发现缺勤、不上岗,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2、执法管理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应按时参加由考核督办组召集的月度工作例会、专项养护管理等会议,缺席一次扣2分/人。

3、执法管理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上岗工作时间如发现一次不着装上岗扣1分;在执法管理工作时间发生执法管理责任人安全事故,轻者扣除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的20%,重则取消部门负责人资格。

4、违反法规和单位管理制度的规定,擅自同意办理许可事项,对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部门责任人未按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督办组下达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对该部门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执法管理台帐考核

1、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绿化执法数据库建立的,一次扣部门责任人5分。

3、月度执法计划上报不及时,执法管理档案不完整、不真实,每次扣部门责任人5分。

(四) 其它

1、未及时完成城管执法局下达任务的,一次扣10分。

2、因执法管理不当,受到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10分;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群众举报查实的,每次扣5分。

3、按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达到要求的每次加5分。

四、奖惩办法

1、每月考核由定期考核、巡查考核和专项考核组成,定期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70%,巡查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15%,专项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15%。考核分数与管理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工资挂钩,考核分数在85分(含)以上的,不扣减工资;70~84分,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管理责任人(正式职工10元,临时工5元)及部门负责人工资的6元;60分~69分,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管理责任人(正式职工30元,临时工15元)及部门负责人工资的10元;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一线工作人员处以停工处理,所属队长负连带责任罚100元,并对该中层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2、考核督办组负责每周检查三次,每半月一小评,每月一全面考核。考核采用定期检查、随机巡查与分管领导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内绿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并进行打分排名。考核结果于当月28日前上报考核督办组。考核督办组每月召开养护管理考核工作例会,通报上月绿地养护管理考核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将最终考核结果通告养护管理考核所属部门,年终实行末位淘汰。

3、部门工作人员月考核综合得分在85分(含)以上,达到80%的给予部门负责人工资额的15%奖励,达到90%的给予部门负责人工资额的25%奖励.3、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对城区绿化整治工作实行日检查、月评比、采取分类排名,实行硬结账、兑现奖惩。对每月养护管理队得分排名前两位一线人员的分别奖励150元、100元;对园林执法队排名最前一位的奖励150元;对各队每月排名最后一位的罚款100元;被电视台、新闻媒体曝光一次的,罚当事人50元、部门负责人30元;被市、局级检查出现一次严重情况的,一线工作人员处以停工处理,所属队长负连带责任罚款200元,并对该中层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出现二次严重情况的,中层干部免职。年终进行综合总评,总评分排名前一位的科室,中层干部奖励300元。

五、考核领导组织

为了加强管理、强化考核,经园林绿化管理处研究,决定成立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督办组:组长:张朔

副组长:吴贵斌

成员:廖致立冯亚琴徐重英钟雪荣苏永锋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园林绿化处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攸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市政园林局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考核办法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及检查考核细则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要求及检查细则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操作规程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操作规程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方案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武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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