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场地位置、面积与用途
1.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场地及场地内的房屋,面积参考附件1。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长期。非国家征地范围则乙方优先续合同。(甲方允许乙方提前进驻场地,时间为
,该期间不收取租金。此期间甲方为乙方清理场地,乙方协助整理)
2.2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征地等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灭失或不适于继续使用,本合同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中止。甲方返还已缴纳的场地租金的剩余部分租金。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每年租金额为:
元人民币(¥元),租金每三年支付一次,首次支付日期为
前。
3.2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缴纳3年场地租赁费,之后甲方可以每3年上调一次租金,但上调比例不得超过5%。
3.3电费每度0.80元,每季度按实际使用量交纳电费。若国家电费上涨,按国家标准比例执行。
第四条:甲乙双方租赁该场地的相关规定
4.1甲方的水井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负责该场地的电力供应完好。乙方需要甲方协助事宜,甲方应积极配合。
4.2乙方应按期缴纳租赁费及电费,并自行负责出租场地内财产设施的保管和保险。
4.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免责,并协助对方获得相应补偿。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在合同期内,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双方产生争端,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备注:
附件1:场地示意图 附件2:身份证件复印件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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