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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坝县房产管理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1 23:21:0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平坝县房产管理局2011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自查报告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局工作任务最繁重、压力最大的一年,除了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屋登记、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惠民小区一期(20000㎡、408套)、二期(4800㎡、96套)的建设和出售等工作外,完成了阳光一期30000平方米600套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启动了阳光二期(16000㎡、310套)、夏云一期(1800㎡、36套)、夏云二期(7200㎡、144套)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超额完成了今年的业务目标任务,自查评分为满分。现将各项工作任务自查汇报如下:

一、住房保障工作

(一)完成阳光小区一期600套30000㎡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 该项目于2010年9月30日开工建设,建设廉租住房30000平方米600套,总投资378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500万元,地方政府匹配资金2280万元。现新建的8栋房屋已竣工验收,内外装饰已结束,已于2011年12月14日开始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二)完成2011年阳光二期310套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的基础工程

阳光小区廉租住房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廉租住房16000平方米310套,总投资2400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1085万元,地方政 1

府匹配1315万元,相继完成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平坝县人民政府(阳光小区)廉租住房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及小区规划方案、地勘、施工图审查等,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新建的5栋房屋基础工程已完工。

(三)对2011年租赁补贴对象发放补贴

今年我局的住房租赁补贴对象扩大到了低收入无房家庭(此前只是针对低保家庭),全年共发放低收入住房租赁补贴203万余元,其中第一季度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80户(有290户是2010年的新增低保家庭)、发放金额73.4万元,第二季度发放1168户、发放金额36.9万元,第三季度发放1171户、发放金额37.1万元,第四季度发放1483户,55.7万元。

(四)开工建设在夏云工业园区补建的144套廉租住房项目 夏云工业园区补建的7200平方米144套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地勘、小区规划设计,基础已全部开挖,已开工建设。

二、房地产行政管理

(一)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危险房屋的管理,加大对城市危险房屋的排查工作,做好白蚁防治和危害范围的界定工作

元月初,由于天气温度骤降,给危险程度较为严重的公房危房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也给正在处于紧张施工建设中的廉租住房带来了极大的阻碍,为防止发生危房倒塌伤人事故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避免因天气原因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在局领导

的安排下,从1月4日至1月13日我局分两组对公房危房及正在施工建设中的阳光、宏大、惠民三个廉租住房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把各项损失降到了最低。

5月份低,市住建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危险房屋安全大检查及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市住建通

[2011]130号)文件下发后,我局将文件转发至十乡镇、中央厂、场及危险房屋较为严重的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我局,我局根据各单位的自查结果,对危险程度较为严重的房屋经过鉴定后对产权单位提出了“建议停止使用”的建议。

(二)加强对县城519户直管公房的管理,随时进行房屋安全检查,发放危房通知,杜绝危房跨塌伤人事故发生

我县直管公房519处,总建筑面积为12944.78平方米,其中住房360处、建筑面积8897.53平方米,营业用房134处、建筑面积3498.87平方米,已拆除10处、面积247.88平方米,垮塌14处、建筑面积300.5平方米。这些房屋大部分建于上个世纪20至30年代,95%是解放初期没收地主的房产,85%属危房,居住人口属城市干居民和菜农。对于这部分直管公房危房我局每年都要进行安全检查,发放危房通知,特别是冬季和雨季来临时。在今年1月5日至1月13日的房屋安全检查中,我们又发现大部分公房危房危险程度又进一步加重,随时有可能发生倒塌伤人事故,对此我局起草了《关于尽快采取措施消除县城直管公房安全隐患的请示》报县政府,提请县政府注意尽快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巡查

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是我局的常规工作,常抓不懈,今年我局除了进行专项检查外,5月份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规定》(发改价检[2011]548号)文件精神,会同县发改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范围内有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城市绿洲、中山大厦、华城大厦及迎宾花园四个房开项目进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和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内容的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四个受检项目都建立了公示栏,对开发项目的有关手续进行了公示,但公示内容都有不同程度的遗漏,几家公司均未按《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公布12358的价格举报电话、楼盘装修状况、楼层层高和实际成交价格及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个别公司的公示栏房价表不清晰,而且未将代收费用公示。对销售现场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都按规定给予指出,并要求各房开公司要及时按照文件完善各项公示内容,以便让广大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看得清楚,选得明白。通过这次检查,全县房地产开民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真正解决了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

同时我局每月还按时对各房开项目进行房地产项目巡查,在巡查中认真核实巡查项目预售款是否进入监管账户?是否按时备案等,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四)每季度对物业管理区域开展一次“整脏治乱”和“消防

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各类物业管理纠纷

根据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三创三建”活动方案要求,我局每季度都要对物业管理小区开展 “消防安全”和“整脏治乱”检查,检查内容有:物业管理小区消防安全措施及制度的落实情况,小区内道路是否畅通,消防通道是否违章占用,消防系统是否完好; 物业管理小区是否进行“三创三建”、“四帮四促”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小区内环境卫生是否清洁等。

(五)接受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的委托,组织实施我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今年元月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3月份我局起草了《关于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建议》报县政府,建议房管局作为征收部门,成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房屋征收中心”,经县政府研究,住建局作为征收部门,房管局作为实施单位。2011年7月6日,我局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宣贯会,全局干部职工、各房开企业业务员及负责人均到会参加学习。到现在为止,未接到委托房屋征收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登记薄的纸介质和电子介质的管理,规范完善预告登记

2008年7月《房屋登记办法》出台后,明文规定: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房屋登记簿可以采用纸介质,也可以采用电子介质。目前我局已建立了纸介质和电子介质的双重登记薄系统,无论在房屋登记薄纸介质和电子

介质方面都逐步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并加强管理,让老百姓安心购房,并能随时地对自己的信息进行查询。

我局已全面实行房屋预告登记制度,实施预告登记制度,可从物权角度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买房者在办理预告登记后,虽然房子还不是买房人的房产,但已具备“准物权”的排他性。付完房款后,再通过产权登记,将房产真正纳入自己的名下。预告登记的施行,给商品房交易中的“一房多售”、“重复抵押”等行为再上了一道“紧箍”。

虽然今年我局的工作是超目标、超负荷的,但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12年面对新的工作任务,我们将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平坝县房产管理局

201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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