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物业公司淘汰小锅炉
环保、安全与工业卫生、消防
室主任: 张庆文 组 长: 刘 刚 审核人: 何新露 编制人: 佟岩
1 环境保护
1.1 编制依据及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87)国环字第002号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2 工程概况
为实现市政府节能减排的目标,2010年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将在建成区及周边地区对锅炉房进行改造,淘汰部分小锅炉,总计取消山南、基地等12座锅炉房,共22台小锅炉,将拆除的2台10吨和1台15吨锅炉移至中心、新矿办和西大楼锅炉房,同时配备干湿一体化多管陶瓷除尘器。
1.3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控制措施 1.3.1 废气控制措施
淘汰的小锅炉每年可降低SO2排放约246吨。
10吨锅炉单台燃煤量为1.6t/h,锅炉排烟量为3×104m3/h,排烟温度小于等于140℃;15吨锅炉燃煤量为2.5t/h,锅炉排烟量为4.5×104m3/h,排烟温度小于等于140℃,每台锅炉烟气除尘均采用脱硫除尘器,新建烟囱高度为45米。综合除尘效率达95%,脱硫效率达80%左右,脱硫后SO2排放达标。除尘后气体经引风机由烟囱排入大气。 1.3.2废水控制措施
迁移的锅炉安装后站房排水均符合排放标准。 1.3.3噪声控制措施
设计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各设备的噪音符合环保要求, 厂界处噪声排放值可以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1.4 工厂绿化
为净化空气、减小噪声、美化环境,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把厂区建成花园式工厂,选用适合本地自然条件的树种及草皮进行绿化。在建筑周围及道路两旁种植树木,空地区域种植草坪以减少地面灰尘。 1.5 环境监测和环保管理
本工程环境监测和环保管理机构由厂方统一考虑。 1.6 环境保护设施投资估算
工程总投资:
万元 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的百分比:
% 环境保护投资:
万元。
2 消防
2.1 编制依据及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版)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版)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1993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2.2 设计原则
本设计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及国家有关防火方面的规定,在建筑设计、总图布置、消防给水、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程、规范设计,做好本工程防火、防爆、安全疏散工作,并针对工程发生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作到安全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2.3 工程概况
同环保篇
2.4 工程项目的火灾危险分析
本工程的各电气室、操作室、生产厂房等处为易发生火灾处所,是防火设计的重点考虑对象。 2.5
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 2.5.1抗震设计
本工程抗震设计烈度按7度设防。
2.5.2耐火等级
在建筑设计中,耐火等级均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相应的具体规定设计。耐火等级按二级考虑。 2.5.3 安全疏散
建筑物的安全门、安全疏散通道均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要求设计,满足建筑物防火设计规范要求。 2.5.4安全标志
对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危险区设警示标志牌。各种消防安全标志牌严格按《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设置。
2.5.5防火间距与消防通道
在总图布置上,各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的规定要求设计。
根据生产、运输及厂区消防要求,在各建、构筑物之间设有消防通道,以便消防车辆进出。 2.5.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本工程设有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控制器设在操作室内,在房间出入口处设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等设备。 2.5.7 特种消防
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根据不同房间和火灾危害等级配置相应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 2.5.8消防给水
室外消防用水量20L/s,室内消防用水量15L/s。 2.5.9 防雷接地措施
本工程的电力系统按照有关标准均设有相应的防雷措施及接地保护措施。
2.6
消防组织与管理
其消防由现有消防部门统一管理。
2.7
消防设施投资 本工程消防设施投资:
万元 消防设施投资占总投资的百分比: 2.8
防火措施的预期效果
本工程消防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设计,正常情况可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可利用配置的消防设施和通讯设施,及时扑灭火,控制灾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3 安全和工业卫生
3.1 编制依据及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决定》国发〔1984〕97号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令第3号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版) 《安全色》GB2893-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ZJ87-198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3.2工程概况
同环保篇
3.3安全和工业卫生措施 3.3.1防雷、接地
本工程的电力系统按照有关标准均设有相应的防雷措施及接地保护措施。 3.3.2 防震
建筑物结构按地震烈度7度设防。 3.3.3 机械伤害及人体坠落
所有站房高处需要操作处均设有操作平台并有爬梯和围栏。转动部件设保护罩。 3.3.4安全疏散
建筑物的安全门、安全疏散通道均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要求设计,满足建筑物防火设计规范要求。 3.3.5安全标志
对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危险区设警示标志牌。各种消防安全标志牌严格按《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设置。
3.3.6 噪声防范措施
设计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各设备的噪音符合环保要求, 厂界处噪声排放值可以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3.3.7其它卫生措施
在办公室、休息室、检测室等分别设置空调、风扇等降低温度,防止中暑。
厂房等房间冬季设采暖,保证人员的正常工作。
厂房、泵房和电气室等房间设置空调器和轴流风机,消除室内余热。 3.4 安全与工业卫生预测效果评价
本工程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危害因素进行了预防,为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还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总之本工程按照有关标准、规范采取了相应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为保障职工的安全生产和身心健康奠定了物质基础和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