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饲料厂设备改造情况说明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二章,审定和登记的第十一条,第三章,生产经营和使用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要求,结合基地饲料厂设备的实际情况,需要在2012年5月1日之前对设备的改造更新,具体改的部位有以下几个方面:
1.化险设备结合饲料与食品安全规定,要求检化验有无对人体伤害的药物,设备及相关的仪器,需要人民币30万元。
2.自动控制配料系统的更新,需费用57328.5元,称重管理系统23670元。
3.完善除尘设备购脉冲除尘1.6万元,风管网1.2万玩,人员辅料0.4万元,共计3.2万元。
通过改造更新:
1.基本上能达到新的饲料管理条例的要求,确保2012年5月1日对生产许可证的通过。2。通过改造更新能使产品与同行业产品缩小差距,提高它在市场上的认质度。
3.通过改造能使猪料系列在市场上有一席之地和很好的效益。
4.购相关配套设备膨化机一套45.146万元,安装费等20万元。
5.配料仓更换6个需人民币7.2万元
《关于饲料厂设备改造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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