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中心教师管理办法
职教中心的专职教师是煤矿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专业人员,担负着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等培训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的管理,特制定职教中心教师管理办法如下:
一、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具备任职资格。
2、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3、从事教育科研、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4、对中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员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中心的民主管理。
5、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
6、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7、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中心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8、钻研所教学科的教学业务,通晓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教师管理
1、班前会迟到一次扣款10元(市内通勤车晚点除外)。迟到1个小时加10元,早退一次20元。
2、有事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工一天扣款50元,最高扣三天。
超三天停止工作待岗,以后根据情况再做出处理决定。
3、无故不参加学习一次扣款50元,迟到扣款10元,请假一次扣款20元。
4、不按规定佩戴胸卡扣20元(胸卡丢失汇报后除外)。
5、凡是矿要求后背的内容,达不到要求扣款20-50元,以提问或考试为准。
6、值班期间,不按规定时间接班扣款20元,脱岗一次扣款100元,中心造成丢失物品等,由值班人员赔偿。
7、班主任按时点名,不按规定一次扣款50元,任课教师提前5分钟去教室门口等候,不到者一次50元。
8、监考人员在监考中出现违纪考场纪律被上级领导查出一次罚50元。
9、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打牌、喝酒、脱岗,一次罚100元。
10、各教研室卫生责任区,让上级部门查出一次不合格的,责任区领导罚100元,责任区组长罚50元,组员30元。(以在册人数为准,不上班人员也包含在内,病假除外)。
11、教室座椅码放整齐,发现一次不整齐罚责任人30元。
12、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组织人员打扫卫生,码放桌椅,一次不合格罚监考教师30元。
13、下班后电气设备、灯无故不关者,罚教研室100元。各分管辖区的责任人电气设备、灯无故不关者罚30元。
14、会议学习期间手机响者罚款10元。
15、不按规定“早退未签到”或“晚到未签到”的一次罚10元。
三、教师教学与研究
1、抓好教师队伍的建设,关心他们的进步、生活及业务进修,建设一支具有大专以上及中级以上职称的能胜任各种教学任务的教师队伍。
2、加强对教师业务能力及工作成效的考核,对教师不同阶段,不同内容的教学工作要提出具体要求,作出具体指导,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3、开展教研活动,举办教学观摩和优质课评选活动,制定领导及教学互相听课计划,通过相互学习切磋,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4、开展优质课评选活动,旨在督促教师互相学习,取人之长,补已之短,共同提高,有效地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督促教师认真学习教学理论,教学大纲,熟练掌握教材,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探索掌握成人教育,教学规律。
5、优质课评选活动由中心教务组织每年在全体任课教师中开展一次。
6、热爱职教事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岗位竞争。
7、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8、认真备课,依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写班级授课计划、课时计划和书写教案。
9、认真授课,组织好课堂教学,维持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
10、积极开展多媒体教学活动,每名教师都能独立制作多媒体课件。
11、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每人每年到井下生产一线、生产车间现场学习和工作调研不得少于20天,调研结束后每人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