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教师宿舍楼管理制度
1.单身教师宿舍只作教师临时暂住,其权属归学校所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调配,住户必须无条件服从。
2.住户不准在楼房内烧柴草,不准在公共走廊放杂物,以免影响校容校貌和环境卫生。
3.走廊栏杆不准放花盆。同时,各住户要注意搞好公共地段的卫生清洁工作,自觉养成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4.住户不准把垃圾和菜渣等倒入下水道,以免阻塞。更不能高空倒垃圾和泼污水。
5.各住户的公共设施,若自然损坏的,由学校维修;若人为损坏的,由住户自负。
6.住户如发现墙体爆裂或楼板裂开等险情。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7.由各住户推荐每层楼楼长1人,楼长负责协调各住户关系、安排住户轮值清洁及上传下达等事宜。
8.各用户生活垃圾用胶袋封装好在上班时拿去垃圾池内,不得在楼道堆放垃圾。
9.水费每人每月6元,由总务处从有关费用中扣缴。
10.电费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人员抄表,费用从工资中缴交。
11.团结互助,和睦相处,当文明住户。电视、收录机、音
响等,音量要适度控制和调节,防止干扰他人学习、休息。
12.住户的摩托车、自行车等要按指定地方停放。
13.注意节电、节水,注意防火、防盗,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14.各住户晚上11时前须回到宿舍。在宿舍区禁止大声喧哗,晚上11时后停止一切文娱活动。
15.不得随意私自留住校外人员,确需要留宿,要事先报学校批准。
16、发扬主人翁精神,协助学校管好学校财产。
月15日 新丰县第一中学 2006年8
《单身教师宿舍楼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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