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2011-12-02 11: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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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皇城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所有教职工请假必须由本人写出请假条经校长(或教导主任)批准后,登记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岗。
二、教职工凡请假在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均必须写请假条,没有假条的按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如在外赶不回来或生病等原因当时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销假后要补办请假手续。
三、请假在一周以上者需提前申请,由校长与联校和村委领导协商后,制定出离岗接替办法方可离岗。
四、教职工考勤必须与待遇挂钩:
1、教师每月出勤22—23天、职工每月26—27天伟满勤,发出勤奖50元。上班期间每请事假1天,出勤奖少发15元,每请病假1天,出勤奖少发5元,,旷课一节或旷工半天当月不发出勤奖。
2、升旗、政治、业务学习、例会及其他活动,请假一次少发出勤奖2元,旷工一次当月不发出勤奖奖金。
3、连续请假在半个月(含半个月)至一个月,不发当月津贴、及浮动工资,生活费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
4、请假在一个月以上,停发当月工资及一切补助,本学期不计算奖金。
5、教职工本人婚假7天,父母丧事假7天,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顶正常上班;女教师产假,晚婚晚育且有独生子女证者假期半年(含双休及节假日),两者不符其一者假期三个月(含双休及节假日)。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教师聘用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011年11月
《皇城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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