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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3:58:1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

管理大钢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各种常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管理制度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员工守则

1、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2、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3、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4、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6、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二)卫生守则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工厂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规者一次罚款200元。

4、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5、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三)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3、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管理人员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5、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职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职水平。

6、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7、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8、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无薪辞退。

9、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工具及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由公司安排修理。

(四)人员管理

1、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员工有关产品质量问题及生产问题,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5、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五)物品管理

1、生产和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综合管理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每月10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生产和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管理部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工具和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六)经费管理

1、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首先填写公司【借款申请单】,交主管经理核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销帐(出差人员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内);借款未冲平者,不允许再次借款。

2、员工报销已发生费用,首先需找主管会计领取并填写公司【支出凭证】或【支出报销单】(由主管会计负责提供、审核);主管会计签字后,到借款处填入【借款申请单】中的报销日期,方算完成报销手续。

3、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办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车为主,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时须向主管经理请示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4、公司薪金发放日定为每月15日。

第三章

行政管理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一)文印管理

1、文印人员按公司规定按时打印公司相关文件。

2、公司禁止私自打印个人资料以及一切与公司无关的资料。如有违反,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3、文印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二)电脑管理

1、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4、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5、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公司资料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资料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三)网络管理

1、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3、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工程师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网络工程师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更改。

6、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

(四)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1、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2、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制度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

3、办公室用品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5、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五)电话使用规定

1、公司电话为办公配备,原则上只得用于办公。

2、禁止员工为私事打电话。违者除补交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规定交相应电话费。

3、联系业务时应尽量控制通话时间,降低费用。

(七)保密规定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订本制度。

1、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

3、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4、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放工作。

5、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 考勤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出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制定, 经职工代表通过,对全体职员具有约束力。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三、具体内容:

(一)上下班时间:

上午8:00-12:30,下午13:30-19:00; 因生产状况需临时加班的,公司会提前通知,员工应予以配合。

(二)考勤卡管理:

1、公司员工必须在上班到岗、下班离岗时打卡,因故不能打考勤卡的,提交相关证明经过所在部门、主管批准后,补签卡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不能请他人代打卡,一经发现,委托及被委托人均记小过一次;

3、员工刷完上班卡应立即进入工作区域,不得借故逗留或外出,未到下班时间不得在门口待打卡;

4、若考勤卡丢失或损坏,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到办公室办理换领;遗失或损坏考勤卡未及时换领者,未刷卡期间作旷工处理;

5、申请补打卡,应提供经部门主管签字的出勤证明,每补打卡三次记“警告”1次;

6、因下列原因不能刷卡的,应补写说明,经部门组长确认后交主管作为考勤记录。

(1)考勤卡因损坏、丢失而未能及时换领的; (2)因公出差或在外办事超过下班时间的;

补卡提交说明时,“忘记打卡”等不合理借口一律视为旷工。

(三)迟到、早退:

1、迟到:

超出上班时间1--30分钟打卡的视为迟到。迟到1次,从工资中扣取10元(列入员工活动经费使用,由财务部每月公布数据和监管);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早退:

未获准放行或未请假的情况下,提早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早退。早退1次,从工资中扣取10元(列入员工活动经费使用,由财务部每月公布数据和监管);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四)请假休假:

1、下列为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均为有薪假期: (1)元旦:1天; (2)春节:3天;

(3)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 (4)十一国庆节:3天;

(5)清明、端午、中秋:各1天。

2、休假

公司规定每月休两天假

(五)、请假程序、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时,应于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说明请假事由及天数,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遇有急病或紧急情况时,可委托同事、亲友代为办理。

2、凡需请假的员工,至少提前半天填写《请假条》(特殊情况如急病、工伤等情况除外),逐级申请请假;

3、假期(请假、休假)的核准权限如下: (1)班长只能在1天内,同时班长需安排好人代行其工作;

(2)部门主管只能在3天内,签批时必须不得影响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4)凡属3天以上5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示后交人力资源部批准。且在签批时必须核查申请人所在部门是否已安排好人代行其工作; (5)凡是5天以上者均由总经理批准。

(6)部门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核准,3天以上者交由总经理批准。 (7)经理级以上(含经理)和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一律向总经理申请。

4、放行:

流程:填写《公司员工放行条》,用车时还应填写《用车申请单》→部门内部审核→人力资源部批准,经理级以上员工交总经理批准→交保安室→外出放行 (1)公司所有员工外出办事必须填写《公司员工放行条》: ●一线员工须经车间班长审核; ●部门主管及以上员工须经总经理批准; ●其他员工须经部门主管审核;

(2)凡多人放行的可以合写一张《放行条》,但必须罗列清楚放行人员姓名及各人的外出事由;

(3)外出需用公司车辆的,除提交《员工放行条》外还应同时提交《用车申请单》,否则不予放行;

(4)外出时不能提交放行条、用车申请单或审核、批准手续不完备的,有权不予放行;

(七)旷工:

1、下列情况将作旷工情况: (1)未获准假而不上班; (2)伪造休假证明;

(3)不提前请假,事后不办理补假手续;

(4)丢失或损坏考勤卡,隐瞒不换领,导致无考勤记录; (5)缺卡而没有写补卡申请的,导致无考勤记录; (6)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刷考勤卡,导致无考勤记录;

2、旷工的处理:

(1)无故未到岗30分钟至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出4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月薪制员工旷工一天,少发双倍日平均工资,即

少发金额=(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旷工当月实际天数*旷工天数*2 (3)连续旷工达二天以上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三天者作开除处理;

(4)计件制人员旷工一天,按当月工资比例扣罚1天工资;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订时亦同。

第五章 招聘、入职、离职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公司人力资源进行有效控制,保障人力资源的供应、储备和员工素质的提高,满足公司人力需求。本制度由公司制定, 经职工代表通过,对全体职员具有约束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的招聘、入职、离职管理。

三、具体内容:

(一)招聘:

1、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力资源需求表》,交由人力资源部核定该部门人员是否超编,岗位编制外的招聘必须有合理的理由。若招聘的是计时计件制员工,《人力资源需求表》经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生效;若招聘的是月薪制员工,则《人力资源需求表》经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还应交由总经理批准。

2、甄选及竞聘:

①应聘人员应当出示真实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凡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有伪造,一律不准录用,即使录用后一经发现,一律开除,有关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②计时计件制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初试,用人部门复试;主管以下的月薪制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初试,用人部门复试;主管以上(含)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初试、用人部门复试,并由总经理进行最后面试。

③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新员工报到日期、报到时应提交的资料及报到时的其它注意事项。 ④凡有下列情形的不能录用: ●曾在本公司被开除者;

●曾被法院判刑或涉嫌涉案诉讼未决者; ●有重大疾病、患有传染疾病者; ●未满16周岁者;

●伪造证件、个人资料及有欺骗公司行为者; ●品行恶劣;

●其它不适宜在本公司工作的情况。

(二)入职:

1、员工按通知的报到日期办理入职手续。因故无法在通知的报到时间报到且未提前知会公司说明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到机会,公司一律不再予以录用。

2、办理入职手续时,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以下资料:

亲笔填写的《员工入职申请表》、一寸彩照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员工本人姓名开户的农村商业银行卡帐号(作为工资卡)。人力资源部视岗位性质,有可能需要员工提交上述资料以外的其它材料,员工须配合,不能提供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用。

3、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无论在试用期内还是试用期后,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随之失效。因员工瞒报、虚报、伪造个人资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4、员工报到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入职后的所有与转正、调岗、调薪、培训、奖惩、离职等相关的资料均记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5、当个人资料有以下变更或补充时,员工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更新资料: ①家庭地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联系方式; ②婚姻状况、生育情况;

③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④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⑤身份证上的内容有变更时。

6、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报到所需资料的,应提供客观原因的证明,并在证明中约定补交个人资料的时间,到期不能补交者,不能转正或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三)试用期:

1、试用期为1至3个月,各岗位试用期长短详见《薪酬管理制度》。

2、试用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无偿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有伪造个人资料及其它欺骗公司的行为且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转正:

1、人力资源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将《公司岗位、薪资变动通知书》交由用人部门,用人部门对试用期内员工的表现、业绩做出评定。

2、所有月薪制员工的《公司岗位、薪资变动通知书》经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评定后,还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3、有下列情况者不能转正:

(1)试用期内工作表现差;

(2)劳动技能不符合公司要求;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劳动纪律;

(4)对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5)对公司隐瞒事实、谎报情况;

(6)其它不适宜在公司继续发展的情况。

4、试用期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将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的签订:

1、自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与公司各持一份。

2、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自员工明确表示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之日起,不再给其分配工作,同时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六)人事异动:

1、晋升、降职或调动均属人事异动的范畴。

2、员工晋升,以新岗位、职务的标准设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维持原薪酬不变。试用合格后,依据新岗位、职务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及个人工作能力设定薪酬,薪资有可能变动,也可能不变。

3、降职:指员工被证实不胜任现职工作后,被降低职务等级。降职有降职降薪和降职不降薪两种,视被降职员工的进步潜力程度而定。

4、调动:

①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借调、抽调各部门人员从事临时性的工作或调动其工作岗位,被调部门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调动员工按调动后的岗位确定薪资。

②如部门、岗位取消,或者部门职能、工作岗位要求发生变化,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具备该岗位所需条件的,公司有权调动其工作岗位,按调动后的岗位标准支付薪酬。如无正当理由,被调员工不得拖延或拒绝。

5、员工部门、岗位、职务或薪酬发生变化,一律以《公司岗位、薪资变动通知书》为准,该通知将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司不需再以其它任何形式变更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将审批手续完备的《公司岗位、薪资变动通知书》交给员工本人,由员工本人在原件的背面签字确认同意岗位、薪资变更。由员工签字确认后的《公司岗位、薪资变动通知书》由人力资源部回收存档。

(七)、解除劳动关系:

1、自动离职:

①以下情况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不辞而别,擅自出走离岗; ●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公司;

●员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未被同意,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 ②自动离职的员工须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不予办理手续(不开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不开退保证明等), 不予结算工资,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④员工自动离职者,公司只在公司范围内公示并备案,不承担通知到自离员工本的义务。

2、辞职:

①员工本人因个人意愿而辞去工作或因劳动合同期满不愿续签合同的行为,是员工本人向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②计件制员工的辞职程序:

填写《辞职申请书》→班长审核→职工代表管理处审核→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将审批手续完备的《辞职申请书》交人力资源部→获准离职之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交接手续。 ③月薪制员工的辞职程序:

填写《辞职申请书》→班长审核→职工代表管理处审核→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将审批手续完备的《辞职申请书》交人力资源部→获准离职之日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交接手续。

④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7天写书面申请,转正后辞职须提前30天写书面申请。 ⑤不允许急辞工。提交书面申请到获批辞职之日,天数未达第④点要求的情形,称为“急辞工”。急辞工影响人员安排,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应按是否处于试用期,给 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急辞工当月工资不够扣罚的,从上月工资中扣罚。

●试用期前7天辞职的,不论是月薪、计时、计件制员工,所有工资都不予发放。 ●计时计件制员工:试用期7-30天内提前7天提出辞职的,按3元/小时计发工资; 试用期7-30天内急辞工的,扣罚工资7天计时工资;转正后急辞工的,扣罚15-20 天计时计件工资、基础工资和岗位工资。

●月薪制员工:试用期7-30天内急辞工,扣7天基础工资和基础绩效奖金;转正后急辞工的,视对公司正常运作的影响大小,扣罚15-20天基础工资和基础绩效奖金。

⑥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薪酬在办结辞职手续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试用期后提出辞职的,薪酬结算将与每月员工工资结算时间同步,即到公司统一规定的当月发薪日方能领取工资。 ⑦离职人员不能本人领取工资的,可按规定签署一式二份《代领工资委托书》委托他人代领。一联交财务,一联交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在领取工资时,应出示有效的《代领工资委托书》,委托人须自行承担委托后果。

⑧辞职人员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3、辞退:

①辞退是公司向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②辞退原因一般有两种:

公司原因:如大范围裁员、组织机构调整等。人个原因:工作不称职、违反公司相关相关规定、危害公司利益等。

4、开除:

开除是公司对职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政策、法规、劳动纪律,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不良影响而实施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违反《****公司奖惩规定》第三条第

(二)款第5点,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劳动关系。被开除处理的员工,发给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但必须扣除其本人在损失中应承担的责任,扣除相应损失,同时对被开除员工不做任何补偿。

5、凡属公司辞退或开除的,公司以《辞退、开除通知单》通知员工本人。

6、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接到《辞退、开除通知单》之日到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办结交接手续时支付工资。品检车间计时计件制员工被辞退或开除,若需在办结交接手续时领取工资,则按3元/小时计算薪酬;同意工资随月发放的(在每月发薪日领取上月工资),按所在小组的分配比例计算薪酬,即按计件支付工资。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订时亦同。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目的:

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制定, 经职工代表通过,对全体职员具有约束力。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具体内容:

(一)奖励

1、本公司设立如下奖项: 嘉奖、小功、大功、晋升提级。

2、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视其影响范围、效果大小给予不同奖项的奖励: (1) (2) (3) (4) (5) (6) (7) (8) (9) 思想品德好,积极负责,工作努力,成为员工楷模; 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避免公司蒙受经济损失; 另辟蹊径,为公司创造财富;

超额完成计划指标,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改善方案,并取得实效; 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卓有成效; 节能降耗成效显著;

揭发、制止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10)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完成各项任务,事迹突出; (11) 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取得显著成绩; (12)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总经理认可的。

(二)处罚

1、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警告、小过、大过、开除;

2、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予记警告处分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仪容不整,或行为不检点,经指出仍不及时改正;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工作过失、过错,情节轻微者;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生产纪律,情节轻微;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学习或集会; 初次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不认真履行职责;

未按要求穿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出入厂区不遵守员工放行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保安或管理人员查询; 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小过处分: (1) (2) (3) (4) (5) (6)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料受损;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情节较重者;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情节较轻; 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或伪证而制造事端; (7) (8) (9) (10)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代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代打卡; 不遵守员工食堂、宿舍有关规定;

不接受公司的各类考核,如培训考核、绩效考核等;

4、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或记大过处分: (1) (2) (3) (4)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极坏影响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消极怠工;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泄漏生产或业务机密(除适用此规定外还需承担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反保密协议的赔偿); (5) (6) (7) (8) (9) (10) (11) (12)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违反公司规定带走公司物品;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物品;

私自销毁尚在保存期内的重要文件、资料;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相关规定,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5、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或开除处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偷窃同事或公共财物;

受聘时虚报资料、隐瞒真实情况,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或把公司客户介绍给其他公司; 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等不义之财或其它不当利益;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拒不执行上级决定、指令,有意干扰工作的;

工作不负责,致设备、工具严重受损,严重浪费原材料、能源;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量刑标准的; 挑拔是非,破坏团结,党同伐异,拉帮结派,损害他人名誉、领导威信或公司声誉,影响恶劣的; (16) (17) (18) (19) 散布谣言,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连续旷工两日或一月内累计旷工三日以上(含三天);

寻衅滋事,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公司管理人员,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 (21) (22) (23) (24) 在公司内实施有伤风化的行为,后果严重;

一个月内累计三次违反公司规定,经处罚、提醒仍屡教不改; 没有合适正当的理由拒不接受工作调动、岗位调整;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名誉,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屡次考查、考核不及格且无改正;

(25)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 象

受损害者;

(26) 因违法犯罪活动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或受公安、司法机关审查; (27)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三)奖惩

1、奖励

(1)获记嘉奖奖励者,奖人民币20元,予以通报表扬,记载于个人档案; (2)获记小功奖励者,奖励人民币50元,通报表扬,记载于个人档案; (3)获记大功奖励者,奖励人民币100元,通报表扬,记载于个人档案; (4)有重大贡献者报经总经理批准,给予职务晋升或工资晋级; (5)奖励的范畴可不仅限于所罗列条款。

2、处罚:

1、受记警告处罚者,绩效奖金少发20元,通报批评,记载于个人档案;

2、受记小过分者,绩效奖金少发50元,通报批评,记载于个人档案;

3、受记大过处分者,绩效奖金少发100元,通报批评,记载于个人档案;

4、受开除处分者, 绩效奖金少发200元,通报批评,记载于个人档案。

(四)奖惩权限、程序

1、权限:

(1)所有员工对奖励处罚有提名权; (2)被奖励、处罚者有知情权; (3)奖励与处罚实行层层审批制;

(4)人力资源部对各种奖罚行使审核权,实施权。

2、程序:

(1)对于员工的奖惩,由直接上级提起申请并填写《奖惩建议申请单》,经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职工代表管理处通过后实施。

(2)审批后所有奖惩一律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执行,禁止任何个人或部门私自行使。

(五)、附

1、严禁任何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对员工进行奖罚;必须从公司利益、整体利益出发,不得有失公正。

2、凡是因主观方面而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其部门负责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

3、若存在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的现象,可在五天内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或职工代表管理处投诉,重新斟酌处理办法;

4、奖励与处罚金额由人力资源部核算,发薪时兑现。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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