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监察大队 行政执法体制和队伍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文件要求,我路政大队开展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和队伍情况调研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构成
玉门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监察大队是依照国家《公路法》、《公路管理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全面负责玉门市新、老市区内地方公路路政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目前共有执法人员4名,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有6名路政协管员,协助执法人员日常工作。
三.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方面:玉门市路政监察大队执法主体明确,行政许可有法定依据,许可、处罚收费有合法依据,许可内容合法适当。
(二)执法程序方面:执法程序规范,均由两人以上共同执法,现场执法人员证件均合法有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处罚适当,法律文书规范,符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要求,案卷自查率均达到100 %。
(三)法律法规适用方面:玉门市路政监察大队根据案情事实,作出处罚决定条款正确,在案卷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各种表格和文书齐全,时间、地点、当事人、基本内容、联系方式、签字盖章等要素比较祥实,法律文书基本规范。
(四)案卷归档管理方面:执法单位均实行行政执法案卷一案一卷,使用统一的卷皮,卷内各种文字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归档及时,由专人负责归档存档工作。
(五)执法人员持证情况:2013年2月参加了全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的学习,并做好全省交通系统行业执法人员录入情况,全局共录入十三人,全部参加依法行政暨路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并通过了换证考试。
(六)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应的配套制度进行了修订,其中修订了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了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在实施交通行政处罚时,必须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确定与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和后果相应的处罚;明确了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和审核、说明理由和告知、听证、公开、备案、监督、案卷评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规范了交通系统运政、路政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程序、标准等。违法程度和处罚幅度也作了相应的细化标准。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将执法职权分解到执法股室和岗位,明确了各股室和岗位的执法责任以及执法的具体程序、要求和期限,防止职权交叉、人员交叉,确保了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的自查,玉门市路政监察大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案卷文书格式规范,基本要素齐全,装订整齐,成绩是主要的,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行政执法特别是在行政处罚方面还存在执行不到位、记录过于简单的现象;二是法律用语的表述不严谨,案卷封面的案由表述和文书中的书写用语都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三是有些案卷在装订顺序上不符合规定,案卷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打算
1.加大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刊、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裁量标准,将执法监督检查中纠正的违反裁量标准处罚的案件予以公布,教育执法人员,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稳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认真检查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内部监督机制建设情况,监督机制是否有效运行等。有针对性的抽查行政处罚案卷,认真审查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执法文书中的体现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务必使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特别是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自觉运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公平、合理的处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培养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谐执法”的理念,为全面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