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昌市委党校教师教辅岗位设置与职责规范
为建立良好的师资管理体制,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充分调动我校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范围
本办法所称教师,系指具有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并实际从事或承担相关专业教学工作的我校在编教师,包括以下二类:
(一)专任教师:即各教学部门专门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人员,包括作为 教师引进的在职人员和应往届毕业生等人员。
(二)“双肩挑”教师:即在教学部门担任党政管理工作、同时承担相应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人员,以及原为专任教师、后因工作需要主要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兼从事相关专业部分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非教学部门人员。
二、岗位设置及聘任资格条件
岗位设置以核定的编制和专业技术职务定额数为依据,以学科专业为基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保证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
根据实际情况,我校分别设置5种教师、4种教辅普通岗位,应聘者应具备同一岗位教学和科研的能力与水平、业绩与成果的相关要求。
(一)教师岗位
1、教授
(1)熟悉本学科的前沿和发展动态,研究成果在全省系统内同一领域有一定影响,具有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能力,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在100标准分以上。
(2)具有讲授主体班专题教学的水平、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讲授主体班2个以上专题或学历班次2门以上必修课,年均实际授课80学时(节)以上,学
员满意率达80%以上。
(3)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档次。
2、副教授
(1)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和发展动态,研究成果在全省系统内同一领域有一定影响,具有承担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能力,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80标准分以上。
(2)具有讲授主体班专题教学的水平、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讲授主体班2个以上专题或学历班次2门以上必修课,年均实际授课80学时(节)以上,学员满意率达75%以上。
(3)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档次。
3、讲师
(1)熟悉本研究领域的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50标准分以上。
(2)具有讲授主体班专题教学的水平、能力和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讲授主体班1个以上专题或讲授学历班2门必修课,年均实际授课60学时(节)以上,学员满意率达70%以上。
(3)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档次。
4、助教
(1)具有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初步能力。主讲1门学历班课程,年均授课30学时(节)以上,学员满意率达60%以上;具有一年以上从事科研工作的经历,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30标准分以上。
(2)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档次。
5、教员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教辅系列岗位(图书资料岗位)
1、凡从事图书资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图书资料专业工作,遵守学校及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工作能力和经验,能履行和完成岗位职责任务;
(3)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热情为全校教职员工服务,有奉献精神;
(4)具有协作精神,能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合作;
(5)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完成学校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7)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档次。
2、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各岗位的聘任资格条件如下:
(1)副研究馆员
熟悉图书馆学科及文献信息工作的发展动态,在全省系统内图书馆学界有一定影响,具有比较丰富的管理图书、文献信息的工作经验和能力,以及主持管理文献采编、流通、阅览、信息咨询等较大范围专业工作能力,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50标准分以上,具有讲授信息管理学科某一专题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2)馆员
了解图书馆学科及文献信息工作的发展动态,具有管理文献采编、流通、阅览、信息咨询等较大范围专业工作能力,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40标准分以上。
(3)助理馆员
了解本专业工作领域内的发展动态,具有独立承担文献采编、流通、阅览、信息咨询等主要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能力,年均完成科研工作量30标准分以上。
(4)图书管理员
具有一定的图书馆学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掌握图书馆专业工作基本技能,
能独立承担岗位专业技术工作。高中以上学历。
三、岗位职责任务
(一)教师岗位
各级教师岗位的职责任务包括学科建设、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其他工作等内容。
1、教授
(1)学科建设:规划和组织本学科建设的专题教学和科研工作,指导本学科教学研究、改革、建设和质量管理工作,开展学术交流和教研活动,保证教学质量。具体负责1个二级(或三级)学科研究方向建设,主持本学科系列专题课的建设工作,每年通过教务处向学校提交1份本学科专题课教学建设报告。
(2)教学工作:任期内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主体班教学有新专题2个以上。完成论文指导工作,教学质量合格。
(3)科研工作:任期内每年完成100标准分的科研工作量,其中应有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2个。
(4)其他工作:每年指导青年教师1人。每年参加有组织的听课4次,完成所受课程的作业批改、评卷、考察指导等工作;参加学校规定的继续教育、外语、计算机等培训,成绩合格;服从工作安排,承担并完成校内布置的社会公益工作和其他工作。
2、副教授
(1)学科建设:规划和组织本学科建设的专题教学和科研工作,负责本学科教学研究、改革、建设和质量管理工作,开展学术交流和教研活动,保证教学质量。具体负责1个三级学科研究方向建设,主持1个系列专题课的建设工作,每年通过教务处向学校提交1份本学科专题课教学建设报告。
(2)教学工作:任期内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主体班教学有
新专题1个以上。完成论文指导工作,教学质量合格。
(3)科研工作:任期内每年完成80标准分的科研工作量,其中应有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1个。
(4)其他工作:每年指导青年教师1人。每年参加有组织的听课4次,完成所授课程的作业批改、评卷、考察指导等工作;参加学校规定的继续教育、外语、计算机等培训,成绩合格;服从工作安排,承担并完成校内布置的社会公益工作和其他工作。
3、讲师
(1)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工作,开展课程研究,负责题库建设,采取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2)任期内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其中主体班教学有新专题1个。完成论文指导工作,教学质量合格。
(3)科研工作:任期内每年完成50标准分的科研工作量。
(4)其他工作:每年参加有组织的听课6次,完成所授课程的作业批改、评卷等工作;参加学校规定的继续教育、外语、计算机等培训,成绩合格;服从工作安排,承担并完成校内布置的社会公益工作和其他工作。
4、助教
(1)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工作,开展课程研究,采取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2)任期内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合格。
(3)任期内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每年完成30标准分的科研工作量。
(4)其他工作:每年参加有组织的听课8次,完成所授课程的作业批改、评卷等工作;参加学校规定的继续教育、外语、计算机等培训,成绩合格;服从工作安排,承担并完成校内布置的社会公益工作和其他工作。
5、教员
(1)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每年完成学校分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2)每年参加有组织的听课8次,完成有关课程的作业批改、评卷等工作;参加学校规定的继续教育、外语、计算机等培训,成绩合格;
(3)服从工作安排,承担并完成校内布置的社会公益工作和其他工作。
(二)图书资料岗位
图书资料岗位的职责任务,由图书信息网络中心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职能、编制数及聘任资格条件的要求而提出,经分管校长审核后,报政工人事处提交校委会审定。
四、工作量的减免
(一)“双肩挑”教师工作量的减免
1、教研室主任完成受聘教师岗位90%的教学工作量;
2、校级领导受聘相应教师岗位,须完成该岗位15%的教学工作量;
3、专职研究人员、非教学部门人员受聘相应教师岗位,须完成该岗位30%的教学工作量。
(二)教师工作量的抵免
1、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可以科研工作量超额部分换算为教学工作量进行弥补。换算为教学工作量的,不再作为科研工作量进行统计。
2、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基本科研工作量的,可以教学工作量超额部分换算为科研工作量进行弥补。换算为科研工作量的,不再作为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
2004-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