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工作流程
一、招聘流程
1、招聘需求申请和批准步骤
⑴、各部门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提出正式的员工需求申请。填写《招聘申请表》,详列拟聘职位的招聘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并报总经理审核,待总经理核准同意后人力资源部方可进行招聘。
⑵、人力资源部收到总经理审核的《招聘申请表》后,及时与各用人部门核对,看是否还需变更及补充。
⑶、如无变更交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如有变更重复⑴
2、招聘费用申请步骤
由人力资源部人员填写《费用申请表》,申请本次招聘所需费用上报总经理,待总经理核准同意后去财务部进行请款。
3、岗位招聘周期
每一职位的招聘周期一般不超过4周。有特别要求的职位,将视实际情况经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协商后,适当延长或缩短招聘周期。
4、招聘渠道
⑴、内部的调整、推荐
⑵、人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的推荐 ⑶、参加招聘会
⑷、报纸杂志刊登招聘广告 ⑸、网络信息发布与查询
⑹、在营业场所或人流密集场所张贴招聘启事
5、应聘人员筛选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归档,按照所需岗位的职位描述做初步筛选。
6、面试
⑴、通知初次筛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面试分2-3次。第一次面试人员为招聘主管/直接主管(经理);第二次面试人员为人力资源部总监/用人部门总监或直接经理;第三次面试人员为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可自行决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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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用人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推荐意见及有关简历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对初次面谈合格的人选进行二次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人力资源部收到用人部门的考核成绩、面谈意见后,对初选人员进行基本技能测试。基本技能测试通过后,人力资源部与拟选人员预约进行第三次面谈。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人员按不同的审批权限进行批准。
7、聘用步骤
⑴、拟来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其到岗上班。
⑵、试用期:所有新入司员工均有一个月试用期。因工作需要免除或缩短试用期,按员工录用审批权限批准。
二、入离职流程
1、入职流程
⑴、新员工上班的第一天,人力资源部向其发出“入职须知”,告知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及流程。
⑵、新员工到岗后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并提交1寸彩照2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特殊岗位需提供上岗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待核对无误后复印件留档原件返还。
⑶、新员工应在三日之内将《员工入职申请表》中上岗审批权限人签字签写完毕并交还人力资源部。
⑷、员工入职当天领取考勤卡、出入证、工牌、工装等相关物品,如需住寝则安排寝室。
2、员工转正
如无特殊情况员工试用期过后自动转正,如需提前转正填写《提前转正申请单》由用人部门的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核准后转交人力资源部即生效。
3、离职流程
⑴、离职申请
员工离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申请单》,填写完整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人力资源部经理/部长签字复核(部长级以上人员离职需总经理签字),然后交回人力资源部存档,自书面提出离职日期开始,一个月后该名员工可办理离职手续;
⑵、办理离职时间
每周周
二、周四上午9:00-下午3:00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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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办理离职
员工离职日填写《员工离职清单》,将公司需回收物品交回所属部门(如寝室钥匙、考勤卡等等)
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离职面谈。
三、员工内部调动工作流程
员工在聘用期内,公司可对员工的岗位作出下列变动:外派、调岗、借调
⑴、外派流程
①、人力资源部或派出部门根据任职要求选派适当人选,填写《人事变动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②、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后,按人员聘任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 ③、人力资源部向派出部门、派往的分支机构及拟派员工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④、外派人员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按期到派往的分支机构报到。
⑤、派出部门应在外派人员任期满前30天,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决定外派调整方案,并报人力资源部。
⑵、调岗流程
①、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也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②、公司提出调岗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填制《人事变动表》按人员聘用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
③、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填写《人事变动表》并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参照员工聘用审批程序办理。
④、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和有关部门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⑶、借调流程
①、由公司或拟借调部门的管理层提出,并经人力资源部与有关部门协商而决定。 ②、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借调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同用人部门、调出部门及员工本人协商取得一致。
③、用人部门或人力资源部填制《人事变动表》,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④、人力资源部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四、《劳动合同》签订、解除流程
⑴、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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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在聘用员工时,应要求被聘用者出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它凭证,经证实确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后,方可订立劳动合同,或另行签订“试工协议”
②、员工进入公司报到之日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和认可公司的劳动合同条款及岗位职务说明书确定的职责,确定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可签定劳动合同。
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
⑵、合同变更
由于签定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机构调整等原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原合同的相关条款。
⑶、合同续签
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⑷、合同解除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公司可以即时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赔偿: 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乙方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即时解除合同,而无须向甲方支付赔偿: 在试用期内;
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补偿金: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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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征求过工会和职工意见的;
④、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四、考勤及薪酬
⑴、考勤流程
人力资源部每天定时回收打卡记录,并核对改日各部门员工的《外出申报单》及《未打卡说明》并做好记录。每月1日将以上内容与各部门的二次考勤核对,以备制作工资。
⑵、薪资制作、发放流程(拟定每月10日发放工资)
①、要求各部门将本部员工当月考勤、奖金及处罚情况于每月2日报到人力资源部。 ②、每月2-6日由人力资源部制作薪酬,7-8日为相关负责人审核,9日定稿签字后交到财务部,10日发放。
③、如公司每月离职员工较多可将离职员工薪酬定于当月12日进行发放。
五、员工保险
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①、公司和所属分支机构的正式员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档案关系调入公司者; ②、试用期满后公司为员工建立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入公司前此项保险由员工本人随同档案关系转入公司或与原单位协商补建事宜(员工表示自愿放弃或自费补建入公司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补建手续)
③、员工离开公司,在公司期间已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关系与档案关系随转; ④、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与核算、帐户管理、关系建转及支取使用等办法,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人力资源部核准备案;
⑵、法定失业保险:按公司相关规定缴纳 ⑶、工伤保险
①、保险范围为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
②、公司工伤保险的起始日期以每位员工入职起薪之月起;
③、工伤保险的具体内容、认定条件、核定标准等管理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备案;
⑷、医疗保险
①、保险范围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者 ②、公司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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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员工因病死亡保险;
B 员工意外伤害身故(含高残)保险;
C 员工医疗保险(含门诊、住院、意外伤害医疗); D 重大疾病保险。 ③、医疗报销的规定
A 员工医疗费用报销,属于商业医疗保险公司承担责任范围内的按其有关规定执行;其承担责任后余额的报销本着公司与员工共同负担的原则。
B 员工医药费报销时按商业医疗保险公司要求提供有关单据及报销。 ⑸、报销流程
①、员工出险后告知人力资源部,并持医保卡就医。
②、病(伤)愈后将保险理赔相关资料交由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沟通理赔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