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程序及形成相关材料的先后顺序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三河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的程序归纳如下,相关材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及要求也包含其间。
1.本人以书面的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入党要求,递交《入党申请书》(1)。
2.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要写一份《自传》(2)。
3.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递交《思想汇报》(3)。
4.经党支部选拔,送入党校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获得《结业证书》(4)。
5.党校培训结业后开始进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阶段,并开始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查登记表》(5)该表各项需认真填写。对被考察对象,坚持半年考察一次,由党支部书记做出鉴定。如果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党支部认为可以发展其入党了,要在该登记表的最后一栏由党支部书记填写《培养总结报告》(6)。经过党支部大会认为可以发展的积极分子就是发展对象了。
6.团员要有团支部的推“优”材料《团员入党推荐表》(7)。以各团支部为单位推荐
7.对发展对象做政审工作,获得政审材料(8)。
8.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意见,按要求做好记录(9)。群众座谈会要求参加人数不少于8个人,如果少于8个人必须做出说明。
9.接受预备党员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形成公示结果(10)。
10.做完以上工作后,写一份该同志的政治审查报告(11)。
11.党支部将以上材料备齐后填写《发展党员预批表》(12),交到党总支批准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批。返回后,党支部就可以召开发展党员大会了。
12.发展党员时,支部大会表决,要求采取票决制,不要举手表决制,票决结果如实填写。党员的投票由各支部留存,保留五年,随时待查。
备注:
1、以上标有(…)的数字,基本反应了此材料形成的先后顺序。
2、凡与党员发展有关的所有材料需要当事人签名的必须本人签名;需要签名盖章的
既要签名同时也要盖章,没有个人名章的要求按手印。如果要求签名或盖章,则可以两者取其一。
附件:
1、《团员入党推荐表》
2、《关于某某同志入党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
3、《关于某某同志的政审报告》
4、《调查证明材料》
5、《关于拟接受某某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榜》
6、《发展党员公示结果》
7、发展党员“票决制”表决结果报告单
以上7个附件材料,均有模板,拷到各总支书记处,各支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严格按规定操作。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9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