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委托协议(个人)
甲方:(委托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青禾工作室(开发方)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邮编:230036
电话:13966720278
负责人:范国华
成员:乐毅、陈宇收、丁翔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开发软件产品,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软件产品,并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软件内容要求及验收标准:
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为:
2.软件的构成及功能需求、验收标准以双方当初达成的要求为准。
附软件验收标准:
(1)根据甲方提供信息编辑软件,保证录入信息的完整性,不可遗漏;
(2)软件录入程序简明合理,避免相同信息重复录入;
(3)具备完善的信息查询功能;
(4)能够保证逐年更新录入(如:每个档案建立者第二年且以后每年体检完成后,可以在原档
案基础上增添新信息);
(5)能够实现Excel数据倒入功能和数据导出(刻盘)功能;
(6)原始报告的插入,保存及查询功能;
(7)能够实现多机同时录入(至少5台) ,且稳定性良好;
(8)自动备份
三.工作期限:
2011年4月30日为止
四.费用支付
1.本项目总费用为 2500 元,双方同意以下列第1 种方式付款
(1)现金(2)支票(3)其他方式
2.付款期限: 项目验收合格之日。
3.付款地点:双方同意付款地点为
4.付款方式:
甲方验收合格后,当场支付。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如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导致整个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甲方保留追回所有投入的权利;
2.如设计缺陷导致部分功能无法正常运行,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问题不能
按期解决,导致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甲方有权扣除部分费用;
3.乙方需协助甲方安装调试,直至甲方验收合格;
4.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合格使用人员,甲方接受培训的人员应达到熟练操作并能解决简单问题
的程度;
5.乙方应亲自完成本开发项目的全部工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
分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6.系统维护:
系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24 个月。系统出现紧急问题,乙方应现场解决。乙方人员应于甲方发出维修通知后1 日内到达现场。
六.知识产权条款
1.因本协议产生的开发成果(包括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档、软件、数据等)由甲方享有其全部
使用权。
2.乙方享有此软件的软件著作权,但不享有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许可第三
方阅读、使用或复制。
3.乙方保证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第三方以该产品侵犯知识
产权为由提起诉讼,乙方将以自己的费用解决问题,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对本协议有关内容及产品的研制过程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 年。
七.协议的补充、变更、终止
1.协议的补充、变更、修改:如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
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补充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的终止:
方案一: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一方要求暂时停止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应提前一星期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执行。
方案二: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乙方不能正确协议义务而导致项目开发受到严重影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提前通知乙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以上所列工作期限的时间按时完成工作进度,如果超过工作期限,甲方最多给于乙
方5天补充时间。如再超过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10天,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于甲方终止合同 5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
2.乙方应保证开发完成的产品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性能要求,如因产品不能达到约定的功能而影
响甲方正常使用,甲方有权酌情(或按不能使用的时间长短)扣除开发费用。
3.如乙方擅自中断开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起 5 日内返还甲方
已支付的全部费用,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予赔偿。
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付款,
每迟延三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部分金额的 1 %作为违约金。
九.管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
日期:
签约地点:
乙方:范国华 (盖章)签字:日期: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