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唐山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10:05: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

(唐政发〔2009〕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唐山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09年3月19日市政府十三届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ΟΟ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唐山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冀政〔2009〕39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紧密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行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破除传统思维定式,破除陈旧条框束缚,破除部门利益局限,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改善民生;加快建立权责一致、程序简明、顺畅高效、监督有力的良性运行机制,推动审批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转变。

三、主要内容

(一)精简审批事项。经过审查清理、调整合并精简,市政府制定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文件另发)。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市政府公布的审批和备案项目目录,凡未公布的项目一律不得再行审批,每个审批事项只能加盖1个审批专用章。已公布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标准、条件、时限和承办责任办理;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公布的审批前置要件,尽量压缩申报材料数量。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擅自增加行政审批项目和非审批管理环节、增设审批条件、增加审批前置要件、增盖审批用章。备案项目不能作为审批项目进行管理,不得加盖行政审批

用章。

(二)规范收费项目。经过规范清理,市政府制定我市房地产开发收费(基金)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文件另发)。凡未公布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严禁超越职权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要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实行价格管理的垄断行业代建费用,要结合实际尽量降低。市财政、物价部门,要定期开展涉及房地产企业收费的专项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

(三)细化审批流程。由市监察局、建设局负责,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审批和收费项目目录,制定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以及施工图联合审查和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好新的审批流程,流程规定的行政审批、备案和办理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封闭式”运行,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处室审核、一个领导签批、一个公章办结”,坚决杜绝“前台受理、后门办理”和“体外循环”。

各相关部门和中介结构,要变坐等申请为提前介入,在受理申请之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便捷、高效、畅通的审批服务。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规划、环保、地震等部门分别负责,提供超前服务,在供地前置环节完成土地出让条件、环评文件、地安评文件、刚性规划条件等准备工作,实行净地出让;由市建设局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两大关键环节的并联审批,实现真正有效的集中联合办公;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政务信息的全程公开;各相关部门对项目规划条件、工程质量、工程安全从开工至竣工进行全程监管;市监察局实施全程行政监察。

(四)实行“一站式收费”。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按照收费主体不变、权益不变的原则,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缴方式,由多环节收缴改为项目用地审批、项目建设审批和房屋产权登记三个环节集中收缴。原则上,开发企业在审批过程中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全部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缴纳。市行政服务中心要设立专门收费窗口,公示相关费用标准和应提供的材料明细项目,指导开发企业办理缴费业务。由执收单位对开发企业提供的缴费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材料齐全的,开具全省统一制式《一般缴款书》和《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书》,作为缴费依据;资料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

全面推行收缴制度改革,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中国库收缴,并实行收支两条线。

(五)深化并联审批制。按照“统一受理、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同步审查、限时完成”的要求,不断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的市直单位,要成立审批服务处(或设立审批首席代表),选派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工作人员,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在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并联审批中,市建设局牵头组织有监管职能的部门,统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审查、联合验收,部门缺席视为默认通过,相关责任由缺席部门承担;

审批办结统一加盖联合审批专用章,相关各部门不再进行单独审批,只进行签字确认。

(六)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建立科学合理、要求明确、责任清晰的审批管理和运行模式。必经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办结时限不超过15天;所有备案事项均为即时办理;保留的个别审批事项,部门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公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逐项进行梳理,严格办理时限,确保责任到人。同时,充分利用审批网络系统,对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进行精细化管理,对发生超时审批的事项,严格落实“超时默许”制度。对外地来唐投资的重大项目,要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保证项目在限定的时间内落地实施。

(七)完善全程代理服务制。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服务管理,不断完善全程代理服务制,最大限度减轻开发企业审批负担,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按照“自愿委托、全程服务、免费代办”的原则,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受理处统一受理项目单位资料申报,无偿为申请人代办各项审批和收费手续,全程负责与项目部门的业务联系以及协调运转、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直至办结。受理申报材料时,要将有关事项向项目单位一次性告知,并定期进行回访,提供延伸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健全工作机制,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组织保障。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此次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研究调度和督导检查。

(二)明确责任目标。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审批、收费只能削减不能增加;收费标准只能降低不能抬高;办理时限只能压缩不能延长”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房地产业审批、收费目录以及审批流程,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政府备案。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转变管理方式,转变业务流程,转变工作作风,以积极有为的心态,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切实把各项改革落到实处。

(三)实行全程的政务信息公开和行政监察制。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各相关审批部门,将管理权限、设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制作办事指南并公开发布。审批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进行公示。充分发挥“唐山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功能,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完善在线申请、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功能,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监察部门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效能监察,采取查阅案卷、电话回访、登门走访、组织暗访等多种方式,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投诉受理平台建设,整合投诉受

理机构,畅通投诉渠道,强化责任追究,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复”,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切实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原则上,我市所有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销售的新开发和在建住宅及商业项目(含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下同),均执行市政府公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收费目录及流程。

在建项目视审批手续办理情况,自当前办理完毕审批环节的下一环节开始,执行新的审批流程;其中按新流程规定所需前置事项尚未办理的,由新流程规定应出具前置要件的部门负责补齐。在建项目已缴纳、但新的收费目录未包括的收费事项,除项目资本金外,其余不再返还。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认真研究房地产开发项目适用新旧审批和收费制度的衔接问题,科学制定切合实际的操作细则,防止出现管理脱节,确保改革措施尽快取得实效。

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除按国家规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外,涉及的经营性收费执行市政府新公布的收费目录;审批和备案事项参照市政府公布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流程办理。

(五)规范部门、中介和企业行为。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同步推进“三个”规范,形成部门、中介机构、房地产企业三者互联互动的良性发展局面。一是规范部门行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权限、责任、时限等要求,规范自身行为,防止变相反弹。二是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开展涉及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专项清理整顿,切实加强监管,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指导有关中介机构提供超前服务,压缩时限,减少收费。三是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在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审批和收费负担的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擅自变更规划、扩大容积率、违规预(销)售、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

(六)做好经费保障。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就我市因房地产开发收费(基金)取消、停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相关执收单位收入减少的问题,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研究制定经费保障办法,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七)加大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集中宣传市委、市政府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的决心,宣传我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的政策、举措、典型,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发布部门:唐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24日 实施日期:2009年03月24日 (地方法规)

广电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承德市房地产开发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全年工作情况汇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查报告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交流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自治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唐山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唐山市房地产业行政审批和收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