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帮困保障基金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授”的传统美德,倡导全体员工互帮互助,充分发挥行政、工会在构筑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现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扶贫帮困保障基金章程。
第二条:扶贫帮困基金是用于帮助公司员工减轻因特殊原因和患严重疾病所造成的临时困难而设立的群众性扶贫帮困专项基金。基金以救急、解难、帮困为原则,旨在发扬职工互助友爱,扶危帮困的精神,推动创建和谐企业,营造“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温馨大家庭氛围,建立长期有效的扶贫帮困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设立企业员工扶贫帮困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第四条:理事会由若干理事组成,理事在公司具有代表性的参保员工中推荐产生
第五条:理事会设会长、副会长、理事若干名
第三章 资金来源及管理
第六条:资金的来源可以采取:
公司出资(大于或等于参保员工集资的总额); 公司工会补助;
自愿参保的员工,每人36元/年;
第七条:保障基金设立专户,单独建立台账,实行专款专用 第八条:基金由理事会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并接受公司董事会和参保员工的监督。
第四章 保障基金使用范围
第九条:为基金会成员,提供职工生活救助;困难职工子女实施助学。困难职工实施大病救助。
第五章标准及流程
第十条:参保员工直系亲属救助标准为农村新医保按比例报销剩余部分再按60%左右进行救助。
第十一条:在公司因工致残有劳动部门定残等级的员工进行适当的救助;员工家庭突发的不可抗拒的灾难给予适当的救助。
第十二条:员工个人申请,并附相关的证明及单据,经本部门领导审核,报扶贫帮困理事会,按程序审核五个工作日办结。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企业工会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本章程经扶贫帮困保障基金理事会全体理事讨论通过后,报董事会批准,自
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章程在实施中如遇到不妥之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酌情修正完善。
交城义望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员工扶贫帮困保障基金理事会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