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连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群防群治,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范围: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
二、举报内容
1.安全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有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其他不安全因素。
2.安全管理:布置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中有违章指挥现象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举报电话和程序
举报电话:13689977788
举报程序:举报人可以自行选择向单位领导或上级举报机构举报。
四、奖励办法
举报人举报的情况经举报机构调查核实,确是安全生产中事故隐患。举报机构将登记备案,同时进行跟踪督办,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每年采取不公开的形式集中奖励一次。
本单位职工群众(以下简称举报人)均有权对单位辖区内的农机、消防、道路交通、房屋、用电和公众聚集场所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向单位领导或团安监部门举报。
一三六团五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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