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关于印发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15:26:1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印发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

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东府办„2010‟ 46 号

各镇人民政府,平山街道办事处,巽寮、港口管委会,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八届4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我县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县把握“惠东机遇”实现“五年迈上新台阶”和新一轮的黄金发展时期。为圆满完成我县“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把握我县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课题、新矛盾,牢牢把握“惠东机遇”,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建立低碳经济发展导向机制,催生经济发展新的动力和引擎,发展绿色经济。依托大项目建设,以建设“田”字形新县城和稔平半岛为重点,全力打造“五大基地”,协调城乡和区域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整体素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动经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根据广东省、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决定编制《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具体分工如下:

(一)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包括县、镇两级总体规划。

1、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由县发改局负责);

2、镇级总体规划(分别由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负责)。其中稔山、平海、吉隆3个镇的总体规划由我县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推荐,由其筛选其中1个镇作为示范镇并负责组织编制。

(二)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2、城乡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由县规划局负责);

3、旅游业发展(含莲花山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由县旅游局负责);

4、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由县交通局负责);

5、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含东引工程)规划(由县水利局负责);

6、海洋与渔业发展规划(由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

7、林业发展规划(由县林业局负责);

8、电力建设规划、“十二五”配网规划(由惠东供电局负责);

9、环境保护规划(由县环保局负责);

10、“田”字形新县城(含大洲新区)发展规划(由县规划局负责);

11、县城市政设施发展规划(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

12、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由县教育局负责);

13、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由县卫生局负责);

1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由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社保局惠东分局负责);

15、文化科技产业发展规划(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科技局负责)。

三、编制方式

为高质高效编制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总规),充分体现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规编制将紧紧依靠三方力量(规划编制研究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有关专家、以县委县政府为主导的县直各有关部门),充分吸收各方智慧,采取委托编制的方式实施。通过比选,委托省内知名研究机构进行编制。在编制总规的过程中,由受委托编制机构负责总规的主要编制工作。县发改局、县委调研室、县政府经研室和县规划局各抽调1-2名业务骨干充实至编制队伍,参与总规编制前期资料收集、前期课题研究、实地调研,督促受委托机构按规定完成各个时间节点的规划编制工作,协调征求意见阶段的意见收集并充实至规划文本中。

综合上级发改部门的推荐建议、参照周边县(区)选择的编制机构及编制成果绩效等因素,通过比选和方案择优,委托惠州学院珠三角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所作为我县总规的

编制机构。

其他规划由负责单位视实际情况选择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0年5月15日至5月31日,主要是建立以县长为组长,以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各镇(含街道、度假区,下同)、县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编制领导机构(总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落实人员和经费,研究部署规划编制工作,落实规划编制机构,形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筛选确定“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请各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在5月20日以前将规划基本思路和重点建设项目一并上报县发改局(联系电话:8822751,传真:8804883)。

第二阶段:2010年6月1日至10月31日,主要是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的调研、咨询、研究、撰写工作,形成总体规划(中期征求意见稿)和专项规划基本框架,做好与市相关规划、项目库的衔接工作。

第三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是草拟县政府关于总规的编制说明,并就“十二五”规划(中期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镇、各部门、专家以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总规和其他规划文本;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第四阶段:2011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主要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审议意见将总体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编印实施《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并召开规划成果报告会。

五、经费保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9‟119号)精神,我县编制“十二五”总体规划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核拨,其余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由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六、有关要求

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全县的方方面面,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的编制工作机构,选配知识结构合理、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成强有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加强规划编制培训工作,提高规划编制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通知

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关于印发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