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我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合署办公,履行教育、惩处、保护和监督职能,工作职责如下:
纪委办公室职责
1、在学校纪委正、副书记领导下开展工作,参与对学校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
2、负责纪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各类文件的起草、收发、保管、立卷、归档及各类统计报表的填写。
3、做好纪委召集的各种会议的准备、记录、接待等会务工作。
4、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按程序组织实施举报、申诉情况的了解、初核及立案调查。
5、按纪委领导要求,调研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6、负责本部门设备资产管理、办公经费的使用报销。
7、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和本校纪委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监察处工作职责
1、遵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学校党委、行政工作要求,制定学校监察工作计划。
2、加强对监察对象的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教育。
3、检查、纠正监察对象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4、开展教育执法监察,在参与招生、基建项目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规范各类收费、校办企业改制等工作中进行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5、受理本校教职工的控告、检举及来信来访,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6、保护监察对象正确行使自己的职责和权利。
7、认真完成上级监察机关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职责.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