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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章程.

发布时间:2020-03-02 11:38: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志愿者的条件与招募··1 第三章 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4 第四章 志愿者的组织与服务··5 第五章 志愿者的补贴与报销··10 第六章 志愿者的培训与管理··11 第七章 志愿者的考核与评定··13 第八章 附则··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的完善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各项管理工作,提高重庆科技馆志愿者的服务质量,明确其服务宗旨,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按能力构成可分为学生志愿者和专家志愿者,按服务时限可分为固定志愿者和机动志愿者。本章程是对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进行管理的基本依据,除特别注明处,适用于属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的所有志愿者。

第三条

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是在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指导下成立的志愿者组织,旨在充分利用科技馆平台,有效整合社会科普资源,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推动全市科教事业发展,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接受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和管理,在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备案登记,办公室常设重庆科技馆教育活动部。

第五条

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在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志愿者的条件和招募

第六条 志愿者的条件。重庆科技馆吸纳热爱科学、愿致力于志愿事业的人士为重庆科技馆志愿者。凡有意愿报名

加入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的热心人士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生志愿者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6至30周岁(原则上不超过此范围)的在校学生,身心健康,热情开朗。

(二)能使用普通话与规范用语,有较好的表达能力。

(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无偿为公众提供服务。

(四)具备从事相关服务的一般基础知识,有专业特长或丰富经验。

(五)遵守重庆科技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以自然年为单位,全年服务时间不少于64小时(不限于机动志愿者),当年服务时间当年有效,不累加至次年。

二、专家志愿者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22至65周岁之间(原则上不超过此范围)的在职、自由职业或离退休人士,身心健康,热情开朗。

(二)有较好的表达沟通能力,会使用普通话者优先。

(三)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无偿为公众提供服务。

(四)在专业领域或特长方面满足以下四项中任意一项: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历;

4、具有其它表彰奖励或资格认证。

(五)遵守重庆科技馆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以自然年为单位,全年服务时间不得少于3次。当年服务时间当年有效,不累加至次年。

第七条 志愿者的招募。分为固定志愿者和机动志愿者招募,其中固定志愿者分为学生志愿者和专家志愿者招募,机动志愿者不分类。固定志愿者有固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和时间,机动志愿者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和时间视具体要求而定。

一、固定志愿者招募

(一)学生志愿者招募

1、时间:固定志愿者每年进行一次招募,时间为每年10月至12月。

2、地点:详见招募公告,在重庆科技馆委托进行招募的单位或团体处报名。

3、方式:报名志愿者需经过资格审核、面试、笔试、培训的招募环节。

4、重庆科技馆对符合要求的志愿者予以录用,组织培训并签订《重庆科技馆学生志愿者协议》。

5、当年服务期满志愿加入次年服务的志愿者,同样需参与报名、审核环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可不参加次年组织的志愿者培训。

(二)专家志愿者招募。

1、时间:全年开展招募。

2、地点:重庆科技馆官方网站专家志愿者招募公告或其他形式(详见公告)。

3、方式:报名志愿者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需经过资格审核、面试、培训等环节。

4、重庆科技馆对符合要求的专家志愿者予以录用,并签订《重庆科技馆专家志愿者协议》。

5、服务时间:当年6月30日前报名且审核通过的,服务时间自当年1月1日起;当年6月30日后报名且审核通过的,服务时间自次年1月1日起。

二、机动志愿者的招募

(一)机动志愿者的招募视情况而定(大型节假日或活动期间),详见本馆具体发布的机动志愿者招募方案。

(二)报名者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件等原件及证件复印件,签订《重庆科技馆志愿者承诺书》。

(三)重庆科技馆对符合条件的志愿者予以录用。

第三章

志愿者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志愿者的权利

一、根据具体情况,志愿者享有一定的交通补贴,及服务当日中午工作餐。

二、志愿者享有获得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信息、接受与志愿服务活动相关培训的权利。

三、志愿者享有对服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四、志愿者享有退出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 第九条

志愿者的义务

一、志愿者服从组织的安排,执行组织的决议。

二、志愿者保证按时参加与服务相关的培训及其他活动,并全程参与服务活动。

三、志愿者配合开展重庆科技馆对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四、志愿者有受伤、疾病、怀孕等不宜参加服务的情况,需告知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我馆志愿服务。

五、不得以重庆科技馆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六、在志愿服务期间,自觉爱护重庆科技馆展品设施,维护重庆科技馆和志愿者形象。

七、遵守重庆科技馆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

志愿者的组织与服务

第十条 志愿者的组织。志愿者以小组为管理单位。(不限于机动志愿者)

一、每个志愿者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出现不足20人的情况与其它志愿者小组进行合并。

二、每个志愿者小组需设置联络员,负责该志愿者小组与重庆科技馆的日常联系及志愿者小组的日常管理。

(一)联络员条件

1、属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成员。

2、熟悉了解该志愿者小组成员,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力。

3、责任感强,工作认真负责。

4、具有奉献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强。

(二)联络员的设置

1、人数在80人以下的志愿者小组设置1名联络员。

2、人数为80-150人的志愿者小组设置2名联络员。

3、人数在150人以上的志愿者小组每增加100人增设1名联络员。

4、合并后的志愿者小组根据合并后人数设置联络员数。

(三)联络员的选拔

1、在志愿者招募时,根据相关考核和本人意愿,确定联络员。

2、由上届联络员进行推荐,由科技馆考察合格后担任。

3、由科技馆根据志愿者服务期间的日常考核和本人意愿直接确定联络员。

(四)联络员职责

1、根据该小组志愿者成员的个人信息制作《重庆科技馆志愿者汇总表》和《重庆科技馆志愿者服务统计表》,交至科技馆。

2、熟悉科技馆交通路线和服务时间,并告知小组志愿者知晓。

3、负责根据科技馆安排,组织规定人数的志愿者在要

求时间内来馆服务,并于每周六17:00前告知下周的安排情况。

4、当服务人数有变更时,及时告知科技馆。

5、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重庆科技馆志愿者补贴表》(1和2)发送至重庆科技馆邮箱cqkjg_zyfwd@163.com。

6、联络员将当月本小组成员的志愿服务考核情况记入《重庆科技馆志愿者服务统计表》。

7、若服务当日联络员本人不参加,需临时委托一名领队,负责服务当日的集合等相关事宜。

8、每周日与科技馆核对本周志愿者小组的服务人数,将缺勤的志愿者名单告知科技馆。

9、负责向志愿者及时传达科技馆的相关通知和安排、宣传相关制度。

10、配合科技馆对志愿者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11、不得安排志愿者小组以外的成员来馆参加服务。

12、组织志愿者登录www.daodoc.com)。在规定时间内未报补贴的小组不再另行补报。

二、每月10日前,教育活动部在志愿者小组所报补贴表的基础上,根据上月志愿者《重庆科技馆志愿者签到考核表》中记录的实际服务人数核定志愿者补贴。

三、每月15日前,各志愿者小组联络员将核定的《重庆科技馆志愿者补贴表2》形成纸质资料,联络员签字确认后反馈至教育活动部,反馈后的表不再更改。

四、每月25日前,教育活动部将各联络员返还的表2作为报销依据统一报销。

第十四条

补贴领取。志愿者补贴的报销分为银行转账、现金发放两种形式。

一、银行转账。固定志愿者在联络员处统一登记办理交通银行太平洋卡,补贴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至个人手中(未办卡者,转账至联络员账户,由联络员统一发放)。

二、现金发放。机动志愿者补贴采取现金发放方式,具体领取时间以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六章

志愿者的培训与管理

第十五条

志愿者的培训

一、对机动志愿者进行临时、快速的岗前培训,详见具体工作内容和活动安排。

二、对固定志愿者进行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内容的系统培训,其中学生志愿者的培训每年一次,专家志愿者的培训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六条

志愿者的管理

一、志愿者与服务单位相互平等,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日常工作中尊重和鼓励志愿者,注重沟通和培养。

二、重庆科技馆为志愿者提供必须的工作环境及需要,保证志愿者以积极的心态提供服务。

三、按工作性质、服务内容及相关情况对志愿者分岗,给志愿者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四、志愿者上岗佩戴相关标识,仪表整洁,精神饱满,用语标准,不着奇装异服、不化浓妆。

五、志愿者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安排的岗位和工作,服从调配,按时按量地完成工作,有特殊情况应向管理部门提出。

六、有工作安排的志愿者应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如需早退或请假,应预先告知小组联络员。

七、志愿者在工作岗位上不得随意串岗、无故脱岗、聚众闲聊、接听电话或闲逛展厅,不得向工作人员提出在展厅参观或玩耍的要求;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及时告知相关工作人员。

八、未通过正常渠道报名参加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和不属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的个人不得来馆参加服务。经发现,本馆可作相应处理。

九、表现消极、影响工作的志愿者,本馆将劝其退出志愿服务队;表现与志愿者身份不符、有损本馆和志愿者形象及日常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本馆将予以辞退;被辞退者一年内不得再度成为重庆科技馆志愿者。

十、一年内未参加任何一次服务的志愿者视为自动退出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

第七章

志愿者的考核与评定

第十七条

志愿者日常考核。为更好地掌握志愿者服务情况,教育活动部将结合各方面信息,定时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做出最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重庆科技馆志愿者信息库内(不限机动志愿者)。

一、志愿者日常考核分为早会集合、工作表现、遵守规章制度三项内容。

二、志愿者日常考核由馆内工作人员根据志愿者服务当日的情况在《重庆科技馆志愿者签到考核表》上做出记录,记录后考核人需签名确认,并在当日告知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

三、志愿者对服务当日考核结果不服可向联络员进行书面反映,联络员再向教育活动部反映。教育活动部在接到反映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做统一处理。

四、考核内容

(一)早会集合

1、志愿者早上9点前统一在科技馆景观平台集合,遇节假日、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时间、地点有变,以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为准。

2、迟到半小时以内的志愿者参加当日服务,并在日常考核中记迟到;迟到半小时以上的志愿者不得参加当日服务,在日常考核中计为缺勤。

3、服务当日未出现的志愿者视为缺勤。

(二)工作表现

1、志愿者在工作中有切实承担工作责任、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具体岗位职责以工作人员告知的为准。

2、志愿者不得随意串岗或无故脱岗,如有事离开需告知工作人员;志愿者不在岗位时间超过半小时为脱岗。若志愿者出现随意串岗或无故脱岗的行为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3、志愿者不得在休息时间随意闲逛展厅,如有随意闲逛展厅的情况,经发现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4、志愿者在岗期间不得聚众闲聊、不得玩手机,如有违反经查实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5、志愿者态度端正、风貌良好,工作负责,服从岗位分配和安排,如有任何意见需友好地向工作人员提出并进行协商;因个人情绪或利益与工作人员或游客发生冲突,处理问题时态度极不端正的志愿者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三)遵守规章制度

1、志愿者需遵守科技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有损科技馆或志愿者形象的事。

2、志愿者在工作中需佩戴相关标识;未佩戴任何标识的经发现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3、志愿者在工作当日,着装应大方得体,不穿背心、吊带、超短裤、超短裙、拖鞋等服装。如有违反不予参与当日志愿服务。

4、志愿者自觉维护科技馆与志愿者的形象,若在馆内服务期间出现有损形象的行为,经发现在日常考核中做相应记录。

五、志愿者出现以下情况属违纪行为,考核不合格

(一)早会集合

1、迟到;

2、缺勤。

(二)工作表现

1、随意串岗;

2、无故脱岗;

3、随意闲逛展厅;

4、在岗期间聚众闲谈、玩手机;

5、早退。

(三)遵守规章制度

1、不佩戴相关志愿者标识;

2、态度傲慢无礼;

3、履行工作职责中言行不当;

4、上岗期间衣冠不整,着装奇异;

5、做出有损科技馆和志愿者形象的行为。

(四)重庆科技馆有权对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作相应处理。

六、考核说明(馆外服务参照此考核说明)

(一)在早会集合的日常考核中,迟到3次的志愿者本

馆将予以辞退;缺勤2次的志愿者本馆将予以辞退。

(二)在工作表现的日常考核中,违纪2次的志愿者本馆将予以辞退。

(三)在遵守规章制度的日常考核中,违纪2次的志愿者本馆将予以辞退。

(四)若服务当日累计违纪2次,本馆将予以辞退。

(五)日常考核累计违纪3次,本馆将予以辞退。

(六)被游客有效投诉,经查实为志愿者过失者,本馆将予以辞退。

(七)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科技馆损失的志愿者本馆将立即予以辞退并保留追究责任权。

(八)积极参与重庆科技馆网站志愿者服务板块内容建设者,投稿两次记一次合格、录用三次记一次优秀,依次累加。

第十八条

志愿者的评定(不限机动志愿者)

一、日常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的情况。

(一)优秀

服务当日满足以下条件的志愿者可考核为优秀,并在日常考核中作相应记录:

1、无违纪行为;

2、工作主动、积极热情;

3、态度端正、风貌良好;

4、对工作起到积极有效的帮助作用;

5、有表现突出的事迹。

(二)合格

除考核优秀与考核不合格外的其它情况。

(三)不合格

参考第十七条第

四、五项内容。

二、年度考核。重庆科技馆志愿服务队每年评选一次合格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者联络员,以日常考核结果为依据。

(一)合格志愿者

1、学生志愿者

(1)年总服务时间满64小时。

(2)日常服务考核不合格次数不超过总服务次数的25%。

2、专家志愿者

(1)年总服务次数满3次。

(2)日常服务考核不合格次数不超过总服务次数的33%。

(二)优秀志愿者

1、学生志愿者

(1)年度优秀学生志愿者人数占当年学生志愿者总人数3%。

(2)评定标准

①年总服务时间满96小时。

②每次服务均考核合格。 ③至少有一次服务考核为优秀。

④临时联络员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符合本章程第十条联络员的考核),可在合格志愿者的基础上优先评为优秀志愿者。

⑤若符合以上四项条件的学生志愿者人数超出学生志愿者总人数的3%,则按考核为优秀的次数从多到少排列;若考核为优秀的次数相同,则按总服务时间从多到少排列。

2、专家志愿者

(1)年度优秀专家志愿者占当年专家志愿者总人数的3%。

(2)评定标准

①年总服务时限满5次。 ②每次服务考核均为合格。

③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的专家志愿者人数超过专家志愿者总人数的3%,则按考核为优秀的次数从多到少排列;若考核为优秀的次数相同,则按总服务时间从多到少排列。

(三)优秀志愿者联络员

1、年总服务时间满48小时。

2、日常服务考核不合格次数不超过总服务次数的16%。

3、该组志愿者年组织率达到90%。

4、未出现联络员职责中不合格的情况。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重庆科技馆所有。 第二十一条

若本章程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抵触,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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