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队技术员兼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技术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技术总工、生产矿长、安全矿长、队长的领导下,对本管辖范围安全技术负责。
2、建立健全本队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班前会议,并作好记录工作。
4、做好本队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传达,并积极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工程措施制度。
5、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作业规程、措施执行兑现情况,掌握安全生产状况,认真检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安排处理。发现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6、针对本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查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处理意见。
7、协助本队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切实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三违”现象。
8、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重大安全关键(初放、结束、过断层、过老峒等)会审工作,及时提供相关的技术数据,确保生产安全。
9、加强本单位工程质量日常检查管理,按规定做好自查及整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
10、认真做好本队设备管理以及建档工作。
11、接受安监人员对安全生产监督,对安监人员提出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12、认真做好本队人员的考勤工作和职工档案的建立工作,及时准确的将本队职工流动情况和新到职工档案交到矿办公室。
13、每月入井次数不得少于26次,升井后及时到调度室填写《入井跟班记录》,做到填写内容规范真实,字迹清楚。
14、认真完成矿领导安排的临时性的任务。
《采煤队技术员兼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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