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环保局排污费征收操作方案
在征收排污费的实际工作中,对某些行业缺乏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收费办法,造成收费不均衡,使收费工作难以执行,甚至存在“协商收费、人情收费”现象,为规范收费行为,使同行业、同规模企业缴纳同等排污费,确保排污费\"应收尽收\",实现“阳光收费”这一目标,制定本操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二、征收要求
1.局成立排污费测算、核定领导小组,对我市主要行业、重点企业制定量化排污收费指标。对经领导小组确定的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标准征收,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2、对已量化制定排污收费标准的行业,在排污申报过程中,除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必要内容外,还必须将量化计算排污费的特征值进行详细申报。
3、对未按行业收费的其他单位,仍按原收费标准进行征收。
三、
《靖江市环保局排污费征收操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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