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行装科车辆管理职能
一、负责本院机关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
二、负责车辆保障任务,科学调度各项工作用车;
三、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和维护保养;
四、负责办理本院车辆的购置、上牌、报废、年审、保险等手续;
五、负责驾驶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交通安全,加强驾驶员业务技能培训;
六、协助财务做好车辆年度预算,负责车辆油料登记和发放;
七、负责车辆出入登记表的制作和收发,协同法警大队做好本院公车非工作时间的出入登记
和干警职工车辆停放工作;
八、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民法院驾驶员职责
驾驶员在行装科直接领导下,认真履行驾驶员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执行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派遣安排和带车干警指挥,热情服务乘车人员,爱护乘载物资,圆满完成车辆保障
任务;
3、遵守交通法规、行车纪律,规范驾驶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4、爱护车辆装备,及时检查维护,节约用油,保持车辆整洁和车况良好;
5、认真钻研驾驶技术,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6、廉洁自律,爱岗敬业,争当优秀驾驶员。
人民法院车管人员职责
车管人员在行装科的领导下,负责本院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其工作职责:
1、行使日常车辆调度工作,确保审、执用车正常保障;
2、做好车辆管理和日常维修、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整洁和车况良好;
3、负责办理本院车辆的购置、上牌、报废、年审、保险等手续;
4、做好驾驶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加强驾驶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督促驾驶人员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和机动车财产安全;
5、协助财务做好车辆年度经费预算,负责车辆的公里数、油料登记统计和发放;
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民法院驾驶员安全行车行为规范
(一)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二)坚持车辆“三检查制度”,安全设备保持齐全有效,车容要保持整洁,不驾驶机件失灵、违章乘载的车辆;
(三)随身携带驾驶证、身份证、工作证件,不准驾驶与车型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
非驾驶员驾驶;
(四)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单、禁行线,严禁疲劳驾驶、酒后开车;
(五)驾车行经人行横道、车站或车多人多的繁华路段,要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
(六)要安全礼让车队,严禁穿插车队;
(七)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要保护现场,积极施救,并第一时间报告执勤交通民警和本单位车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