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级农广校校长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爱岗敬业,忠诚农民教育培训事业。
3、负责本级农广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时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相关工作,及时报告重大
事项。
4、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和媒体资源建设,积极改善办学条件。
5、开拓能力强,能够将现代教育思想和管理理念用于学校管理实践中,学校内部管理规范。
6、积极主动争取主管部门支持,善于多部门协作,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二、班主任职责
1、负责教学班挂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张榜公示。
2、执行教学安排,做好教学班日常管理工作。
3、执行教学计划及时发放教材及教辅资料,落实自学、收视、网上学习、面授指导、作业、
实验实习、考试考核等教学环节,确保教学质量。
4、结合当地生产实际,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及时发现、总结、上报教师、学员先进事迹。
5、负责集体教学活动时的学员考勤、教师评价等工作。
6、做好学员跟踪服务工作,及时发放毕业证书和档案整理移交工作。
三、县级农广校教学管理制度
1、在县农委领导下,执行上级农广校的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制定本校的教学管理细则。
2、接受上级农广校的指导与检查,实施教学计划,落实教学环节,确保教学质量。
3、负责组织学员开展“半农半读”活动,突出现代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教学实践,强化
技能教学。
4、负责组建教学班,配备班主任和辅导老师。
5、开展教学自查和自评。
6、负责组织学员参加统考、毕业验考,做好跟踪服务等工作。
四、农广校学籍管理制度
1、招生分校应从学员入学之日起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学员学籍档案内容包括:学员基本信
息;思想品德评价材料;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毕业生信息登记表等内容。
2、学员填写《安徽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报名登记表》,市级农广校审核、
加盖公章后录取、存入学员档案。
3、学员入学后,招生分校发现其不符合招生条件,应当逐级上报,注销其学籍,并报教育
主管部门备案。
4、学员在校期间的一切报表、证件等,均使用同一学号,学员中途退、转学等所空的学号,
一律不得再用。学员毕业证编号由省校统一规定。
5、受奖励的学员,其先进事迹均写成文字材料,存入学员学籍档案。
6、学员的处分,除被开除学籍外,经教育已改正错误者,经县级分校批准,可以撤销处分。
处分及撤销处分均不记入学籍档案,无改正表现者,毕业时记入档案。
7、学籍档案由招生分校专人、专柜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